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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6986/2023-00467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财政局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政府龙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3-09-21
[ 发布日期 ]
2023-09-21
[ 有 效 性 ]

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政府龙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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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政府龙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巫山县人民政府龙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负责综合协调与龙门街道相关部门的工作;

2.负责对市容环境卫生、市政管理、城市绿化行政执法工作和对集中行使行政执行方面投诉的受理工作;

3.集中行使对乱建乱搭、环境污染、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乱停乱放、城市道路污染、无照商贩、无证饮食摊点等行政执法活动的组织、指挥、协调和行政处罚;

4.建立行风督查制度,对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监督和现场查处纠正,受理执法对象的检举、控告和投诉工作,对违章违纪的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处理以及开展城市管理专业法规宣传活动;

5. 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巫山县人民政府龙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未设置下级机构。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12.49万元,支出总计112.4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2.4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与巫山县龙门街道办事处(本级)合并决算,本年度独立编报决算。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12.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2.4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与巫山县龙门街道办事处(本级)合并决算,本年度独立编报决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49万元,占1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12.49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12.4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与巫山县龙门街道办事处(本级)合并决算,本年度独立编报决算。其中:基本支出112.49万元,占1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本单位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2.49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2.4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与巫山县龙门街道办事处(本级)合并决算,本年度独立编报决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2.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2.4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与巫山县龙门街道办事处(本级)合并决算,本年度独立编报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45万元,增长17.1%。主要原因是年中根据巫山财预[2022]17号文件追加2021年第四季度年度考核奖和超额绩效、巫山财预[2022]21号2022年基础绩效奖和巫山财预[2022]60号配套事业单位绩效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2.4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与巫山县龙门街道办事处(本级)合并决算,本年度独立编报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45万元,增长17.1%。主要原因是年中根据巫山财预[2022]17号文件追加2021年第四季度年度考核奖和超额绩效、巫山财预[2022]21号2022年基础绩效奖和巫山财预[2022]60号配套事业单位绩效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本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15万元,占8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44万元,增长21.7%,主要原因是年中根据巫山财预[2022]17号文件追加2021年第四季度年度考核奖和超额绩效、巫山财预[2022]21号2022年基础绩效奖和巫山财预[2022]60号配套事业单位绩效等。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61万元,占9.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3)卫生健康支出4.42万元,占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4)住房保障支出5.30万元,占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2.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6.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6.5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与巫山县龙门街道办事处(本级)合并决算,本年度独立编报决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5.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9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与巫山县龙门街道办事处(本级)合并决算,本年度独立编报决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包含在巫山县人民政府龙门街道办事处本级内。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自2022年开始本单位独立预决算,培训费单独核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年度支出均为基本支出,未预算项目资金,故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谭淇    18723636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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