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巫山县福田镇文化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2022年,福田镇文化服务中心始终坚持把文化建设工作放在重要议事日程上,高度重视、带头垂范,严格按照“深化、完善、巩固、提高”的八字方针。坚持高标准,全方位,重质量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进行综合治理。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形成精神文明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将此项工作列为年度工作要点和村级绩效考核办法,注重在实际工作中的贯彻落实。按照职责领域“一岗双责”、分工负责的精神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将各项目标细化量化,责任到人,并坚持与单位其他各项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形成了人人有责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扎实开展文明达标村建设工作。坚持“软硬件”齐头并进,一方面高标准建设实践平台,配齐党员教育、宣传文化等活动室,用功能齐全、设施完备、充分开放的阵地,抢占农村意识形态高地;同时紧扣建设标准,逐步补齐基础设施、规章制度弱项,实现全面达标。另一方面动员村干部、村内老党员、老教师等群体、志愿者等,负责场所管理及活动组织工作,切实打造群众身边“不走的服务队”。
文化建设工作需要常抓不懈,需要党政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持续发力。以新风貌、新姿态,积极作为、奋力攻坚,努力开创文化建设工作的新局面、实现新突破。
(二)机构设置
福田镇文化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63.25万元,支出总计63.2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2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该站所开始独立决算,主要为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及事业运行费用支出。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63.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2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该站所开始独立决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25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63.25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63.2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上年度本单位未进行决算数据填报,决算数为零。主要支出为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及事业运行费用支出。其中:基本支出63.25万元,占100%。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3.25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3.2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该站所开始独立决算,本站所收入与支出均计入本单位决算内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2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该站所开始独立决算,本站所收入与支出均计入本单位决算内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87万元,增长12.2%。主要原因是追加配套事业单位绩效及第四季度超额绩效。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2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该站所开始独立决算,本站所收入与支出均计入本单位决算内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87万元,增长12.2%。主要原因是追加配套事业单位绩效及第四季度超额绩效。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5.70万元,占7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99万元,增长15.1%,主要原因是追加配套事业单位绩效预算、第四季度年度考核奖和超额绩效。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50万元,占1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0万元,增长7.8%,主要原因是文化站工作人员零星追加工资。
(3)卫生健康支出2.62万元,占4.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4%,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4)住房保障支出2.44万元,占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3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该站所开始独立决算,收入与支出均计入本单位决算内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及其他个人和家庭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8.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该站所开始独立决算,收入与支出均计入本单位决算内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支出。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独立决算及职工外出培训指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无相关项目绩效自评。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本单位2022年度无相关项目绩效自评。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2022年度无委托第三方展开绩效自评工作。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单位均完成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开展重点绩效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78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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