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巫山县龙溪镇人民政府(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
3、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
4、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5、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龙溪镇人民政府共设置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8个综合办事机构。龙溪镇人民政府共核定行政编制33名,现在编在岗31人。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3,254.18万元,支出总计3,254.1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89.42万元,下降25.1%,主要原因是项目投入减少,一是2021年度部分三峡后续移民精准帮扶项目已支付完结;二是2021年度煤矿隐患整改资金、黄矿坪降险资金、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均已支付完结;三是2021年度龙溪村2社中国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大石沟煤矿道路资金、龙溪镇金柿村黄矿坪尾矿、华山村朱家坡滑坡降险处置工程均已支付完结;四是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水毁恢复重建工程已支付完结。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3,109.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1.63万元,下降10.4%,主要原因是2021年煤矿隐患整改及相关资金、部分三峡后续移民精准帮扶项目、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水毁恢复重建工程均已完结,项目投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09.37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44.81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3,254.18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452.12万元,下降12.2%,主要原因是煤矿纠纷整改、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水毁恢复重建工程及三峡后续移民精准帮扶项目基本完成,基础设施条件改善,财政拨款对扶贫领域基础性设施建设、涉农补助等资金支持项目投入减少。其中:基本支出655.05万元,占20.1%;项目支出2,599.13万元,占79.9%。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37.3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预算一体化上线,初始化过程中,因核算方式改变,做会计差错更正。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254.18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68.80万元,下降19.1%。主要原因是2021年煤矿隐患整改及相关资金、部分三峡后续移民精准帮扶项目、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水毁恢复重建工程均已完结,项目投入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53.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8.61万元,增长11.7%,主要原因是为保障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带动群众致富增收,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本年度衔接资金及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47.41万元,增长16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衔接资金、涉农补助等资金专项经费支出预算及人员工资调标追加基本支出预算,主要涉及一是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带动群众致富增收,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二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方便群众出行及生产,对道路及农村基础设施配套加大投入。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44.81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98.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8.11万元,增长7.6%。主要原因是为保障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带动群众致富增收,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本年度衔接资金及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92.22万元,增长180.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衔接资金、涉农补助等资金专项经费支出预算及人员工资调标追加基本支出预算,主要涉及一是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带动群众致富增收,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二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方便群众出行及生产,对道路及农村基础设施配套加大投入。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预算一体化上线,初始化过程中,因核算方式改变,做会计差错更正。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7.13万元,占2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4.01万元,增长46.6%,主要原因一是工资调标,追加人员工资及绩效指标;二是大力发展龙溪古镇,改善基层政权建设,年中追加传统村落保护资金和基层政权建设资金。
(2)教育支出4.77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7,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扶持村级小学教育事业支出,追加乡村两级办学经费。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2.97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97万元,增长359.4%,主要原因是结转上年三湾文体广场建设未完结项目资金,年中追加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1.41万元,占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87万元,增长68.9%,主要原因是年中职工社保调标,维护信访稳定等追加职业年金、健康休养费、关闭煤矿工伤保险待遇资金、乡镇敬老院运行经费、特困安葬费等。
(5)卫生健康支出45.61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90万元,增长53.5%,主要原因是年中职工医保调标,追加计生特扶家庭慰问金、疫情防控隔离点经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基本公卫服务项目及人口监测费等。
(6)节能环保支出178.36万元,占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3.00万元,增长603.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广东省对口支援资金(三湾村新建排洪沟及配套建设等)、生态护林员补助、公益林集中管护费等。
(7)城乡社区支出12.00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为改善环境卫生,年中追加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预算。
(8)农林水支出1,682.97万元,占5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97.76万元,增长336.9%,主要原因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关注群众“两不愁三保障”中住房、饮水问题,大力发展乡村农业产业、改善道路交通等农村基础设施。年中财政追加三峡后续水利资金、农村户厕及公厕建设、产业及配套设施建设、农村综合改革项目、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及脱贫村工作经费、村级办公经费等资金预算。
(9)交通运输支出28.95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9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剂村社道路养护资金。
(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22.39万元,占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2.3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完成关闭煤矿剩余已缴采矿权支付。
(11)住房保障支出35.47万元,占1.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96万元,下降16.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6.55万元,占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5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保障群众不受自然灾害影响,保障收入增加不出现因灾致贫、因灾返贫年中追加自然灾害救灾资、冬春救助及倒损房屋重建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5.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9.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1.10万元,下降45%,主要原因是本年站所分开独立核算,致本级人员经费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15.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31万元,下降7.4%,主要原因是为压紧压实开支,职工出差减少,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55.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9.61万元,下降69.2%,主要原因是2021年三峡后续项目已基本完工,本年支付剩余资金。本年支出155.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9.61万元,下降69.2%,主要原因是2021年三峡后续项目已基本完工,本年支付剩余资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6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0万元,下降39.8%,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3万元,下降5.6%,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今年未产生公务接待费用;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6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县内因公出行、村级业务检查,下乡走访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0万元,下降39.8%,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3万元,下降5.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车改革规定,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6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5.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4万元,增长35.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召开机关会议次数有所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0万元,增长15.2%,主要原因是外出学习培训增多。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5.9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差旅费、劳务费、水电费、邮电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69万元,增长15.6%,主要原因是办公费、会议费、邮电费与上年相比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镇对7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76项,涉及资金3183.2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高标准完成了绩效目标,保质保量完成了项目,达到了预期效果,为百姓增收,带动百姓致富,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打下了坚实基础,群众满意度高。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2022年无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2年无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谭英俊 023-57819375
附件:巫山县龙溪镇人民政府(本级)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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