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6986/2023-00494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财政局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重庆市巫山县龙溪镇农业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3-09-21
[ 发布日期 ]
2023-09-21
[ 有 效 性 ]

重庆市巫山县龙溪镇农业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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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巫山县龙溪镇农业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协助政府制定好发展农业、农机、畜牧兽医等事业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2.为本镇开展农业结构调整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开展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开展技术培训。

3.负责农作物病虫害及农业灾害监测并开展防治和救灾;负责农资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沼气池建设服务工作。

4.负责本镇范围内农业机械化管理工作,负责引进、实验、示范推广先进适用的农机新机具、新技术。

5.负责做好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6.负责实施农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协调做好相关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7.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龙溪镇农业服务中心为我镇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共核定事业编制12名,现在编在岗10人。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23.04万元,支出总计223.0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3.0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使用预算一体化系统,站所分开独立核算。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23.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3.0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使用预算一体化系统,站所分开独立核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3.04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23.04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23.0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使用预算一体化系统,站所分开独立核算。其中:基本支出205.22万元,占92%;项目支出17.82万元,占8%。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3.04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23.0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使用预算一体化系统,站所分开独立核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3.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3.0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使用预算一体化系统,站所分开独立核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24万元,增长16.9%。主要原因是人员社保基数调整,追加社保支出;三支一扶人员2021年基本工资、乡镇补贴调标后追加工资;年中追加配套事业单位绩效、乡镇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调增后工资、2021年第四季度年度考核奖和超额绩效指标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3.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3.0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使用预算一体化系统,站所分开独立核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24万元,增长16.9%。主要原因是人员社保基数调整,追加社保支出;三支一扶人员2021年基本工资、乡镇补贴调标后追加工资;年中追加配套事业单位绩效、乡镇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调增后工资、2021年第四季度年度考核奖和超额绩效指标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3.55万元,占1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0万元,增长12.4%,主要原因是人员社保基数调整,零星追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追加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

(2)卫生健康支出8.14万元,占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3万元,增长11.4%,主要原因是人员社保基数调整,零星追加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费。

(3)农林水支出182.14万元,占8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88万元,增长18.1%,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工资调标,追加工资福利支出;三支一扶人员2021年基本工资、乡镇补贴调标后追加工资;年中追加配套事业单位绩效、乡镇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调增后工资、2021年第四季度年度考核奖和超额绩效指标等。

(4)住房保障支出9.21万元,占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2万元,增长11.1%,主要原因是人员公积金基数调整,追加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5.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3.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3.2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使用预算一体化系统,站所分开独立核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31.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9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使用预算一体化系统,站所分开独立核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电费、委托业务费、邮电费、培训费、福利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本单位未发生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使用预算一体化系统,站所分开独立核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因我单位为政府机关直属事业单位,资产未纳入部门决算报表。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镇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18.69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谭英俊   023-57819375


附件:巫山县龙溪镇农业服务中心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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