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6986/2023-00512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财政局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重庆市巫山县骡坪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3-09-21
[ 发布日期 ]
2023-09-21
[ 有 效 性 ]

重庆市巫山县骡坪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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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巫山县骡坪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执行镇人大的决议和上级政府的指令。2.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的政策,拟定镇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拟定镇职能部门的考评、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3.负责镇人口、区域经济的规划和协调,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等工作。4.负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农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各项服务。5.执行镇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管理镇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计划生育、体育等事业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6.负责社会事务管理、社会公共服务、履行综合协调、行政管理和执法监督职责。7.搞好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抓好扶贫开发工作,切实减轻农民负担。8.负责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9.部署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基层党建、党员发展、新农村建设、精神文明建设。10.研究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党风廉政建设,整治投资环境,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11.讨论干部职工的人事变动、考核奖惩。12.讨论全镇农田水利建设、扶贫开发的项目申报。13.承担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14.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城镇管理、消防等领域的行政执法。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是独立报送汇总表的一级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部门决算表中反映有行政机构1个,为巫山县骡坪镇人民政府。事业单位5个,为巫山县骡坪镇农业服务中心、巫山县骡坪镇文化服务中心、巫山县骡坪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巫山县骡坪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巫山县骡坪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巫山县骡坪镇农业服务中心、巫山县骡坪镇文化服务中心、巫山县骡坪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巫山县骡坪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巫山县骡坪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4054.12万元,支出总计4054.1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54.1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汇总节点上报。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4054.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54.1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汇总节点上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54.12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4054.12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4054.1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汇总节点上报。其中:基本支出1339.04万元,占33%;项目支出2715.09万元,占67%。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年末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054.12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054.1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汇总节点上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24.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24.3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汇总节点上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61.02万元,增长116%。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年中追加在职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等97.14万元;二是增加抗旱救灾、冬春救助、义和人居环境整治、产业发展等项目资金685.68万元,增加“三支一扶”人员工资17.81万元,增加敬老院运行经费、楚阳敬老院护理能力提升等民政专项资金77.14万元,增加龙河村、仙峰村以工代赈资金295.71万元,增加金水村、大垭村道路硬化、团山村乡村旅游配套项目等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313.84万元,增加农村改厕、茶叶基地建设、楚阳场镇污水管网、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等扶贫资金673.7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24.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24.3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汇总节点上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61.02万元,增长116%。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年中追加在职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等97.14万元;二是增加抗旱救灾、冬春救助、义和人居环境整治、产业发展等项目资金685.68万元,增加“三支一扶”人员工资17.81万元,增加敬老院运行经费、楚阳敬老院护理能力提升等民政专项资金77.14万元,增加龙河村、仙峰村以工代赈资金295.71万元,增加金水村、大垭村道路硬化、团山村乡村旅游配套项目等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313.84万元,增加农村改厕、茶叶基地建设、楚阳场镇污水管网、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等扶贫资金673.7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年末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2.93万元,占2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3.00万元,增长28.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基础绩效奖、年度考核奖、健康休养费等人员经费120.6万元;增加老党员生活定补、抗旱救灾、骡坪镇楚阳敬老院护理能力提升等项目资金62.4万元。

(2)教育支出9.28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下降0.1%,主要原因是乡村两级办学经费支出后结余0.01万元。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1.83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7万元,增长5.9%,主要原因是文化服务中心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相应减少11.1万元,增加文化免费开放7.57万元、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5万元、路口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2万元。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78.62万元,占9.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1.63万元,增长53.3%,主要原因是增加文化、农业等5个事业单位社保缴费10万元,增加路口村残疾人乡村振兴示范项目、特困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敬老院管理运行等项目资金121.63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65.92万元,占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39万元,增长23.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年中追加基本医疗费用0.84万元;增加计生对象中秋国庆慰问、疫情防控等项目资金11.55万元。

(6)节能环保支出227.66万元,占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8.29万元,增长675.1%,主要原因是增加义和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改厕、生态护林员及公益林管护生活补助等项目资金198.29万元。

(7)城乡社区支出47.90万元,占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0万元,增长6.4%,主要原因是增加高层逃生窗项目资金2.9万元。

(8)农林水支出2213.01万元,占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38.53万元,增长228.1%,主要原因是增加精品梨园、烤烟、脆李等产业发展项目383.72万元,增加龙河村、仙峰村以工代赈资金295.71万元,增加大垭村、兴旺村、金水村等道路硬化项目资金321.6万元,增加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村级防疫员补助、公益性岗位补助等项目资金537.3万元。

(9)交通运输支出50.17万元,占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17万元,增长4917%,主要原因是增加村社道路养护、普通公路水毁抢险保通补助资金49.17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63.24万元,占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89万元,增长14.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年中追加住房公积金0.84万元;增加农村危房改造资金7.05万元。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3.75万元,占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75万元,增长84.4%,主要原因是增加自然灾害及冬春生活救助资金33.7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39.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21.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21.5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汇总节点上报。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规范性津补贴、基础绩效奖、绩效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等。公用经费217.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7.5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汇总节点上报。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9.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8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骡坪镇北山村代家屋场排洪沟水毁修复工程29.81万元。本年支出29.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8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骡坪镇北山村代家屋场排洪沟水毁修复工程29.81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1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9万元,下降32.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和公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8.1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汇总节点上报。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8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下村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维护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0万元,下降13.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新换公务车辆,维修成本降低,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7.8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汇总节点上报。

公务接待费0.3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9万元,下降89.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9万元,下降89.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汇总节点上报。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8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35.8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9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2.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1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汇总节点上报。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汇总节点上报。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83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9.8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汇总节点上报。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7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76项,涉及资金2891.23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附件:骡坪镇绩效目标自评表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单位均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委托第三方开展重点绩效评价项目1项,其中,以绩效评价报告形式开展评价1项,涉及资金20万元。详见附件:2021年基层政权绩效评价报告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陈燕   023-577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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