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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6986/2023-00554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财政局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重庆市巫山县曲尺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3-09-21
[ 发布日期 ]
2023-09-21
[ 有 效 性 ]

重庆市巫山县曲尺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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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巫山县曲尺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巫山县曲尺乡人民政府主要职能职责包括以下10点: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曲尺乡人民政府为一级预算单位,辖11个村居、曲尺乡农业服务中心、曲尺乡特色产业发展中心、曲尺乡文化服务中心、曲尺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曲尺乡退役军人事务站、曲尺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这6个事业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独立核算经济业务。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农业服务中心、特色产业发展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6个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4,051.53万元,支出总计4,051.5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51.5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汇总节点上报。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3,994.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94.5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汇总节点上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94.51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57.02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4,051.53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4,051.5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汇总节点上报。其中:基本支出1,034.25万元,占25.5%;项目支出3,017.29万元,占74.5%。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及本年度年末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051.53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051.5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汇总节点上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42.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42.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汇总节点上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23.70万元,增长176.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收入支出,例如:新增巫山县曲尺乡新安居委会一组新修黄泥巴坪至河坝人行道脆李产业路项目等8个一事一议项目、“农旅融合”项目、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收入。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99.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99.0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汇总节点上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80.72万元,增长180.6%。例如:新增巫山县曲尺乡新安居委会一组新修黄泥巴坪至河坝人行道脆李产业路项目等8个一事一议项目、“农旅融合”项目、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及本年度年末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6.45万元,占2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5.64万元,增长46.4%,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基础绩效奖、工作性津补贴、云奉巫天然气管道巫山段项目、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抗旱救灾、老党员生活补贴等支出。

(2)教育支出0.67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增长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3.98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89万元,增长22.4%,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文化站免费开放经费等支出。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4.80万元,占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46万元,增长13.6%,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增加残疾人专职委员补助资金等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56.16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26万元,增长27.9%,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疫情防控经费,另增加新进人员医疗保险等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235.10万元,占6.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6.80万元,增长1184.7%,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生态护林员补助,增加公益林集中管护费等支出。

(7)农林水支出2,156.99万元,占58.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20.12万元,增长393.7%,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衔接资金,增加离任村干部补助等支出。

(8)交通运输支出38.37万元,占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96万元,增长35.1%,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村社道路养护等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50.17万元,占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26万元,增长236.5%,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追加2022年新进人员公积金等支出。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6.33万元,占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6.3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增加倒损房屋重建,增加冬春生活救助等支出。

(11)其他支出20.00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云奉巫天然气管道巫山段项目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34.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96.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6.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汇总节点上报。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考核等。公用经费138.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8.2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汇总节点上报。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咨询费、劳务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委托业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52.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2.5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汇总节点上报。本年支出352.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2.5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汇总节点上报。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8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5万元,下降46.1%,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减少活动组织;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85万元,增长100%,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汇总节点上报。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2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在因公出行时所需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汇总节点上报。

公务接待费0.8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县外部门人员来曲尺考察接待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5万元,下降83%,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降低公务接待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8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汇总节点上报。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9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7.2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6.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汇总节点上报。本年度培训费支出6.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汇总节点上报。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57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3.5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汇总节点上报。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7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76项,涉及资金1318.3万元,曲尺乡政府高度重视绩效自评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按要求组织本级单位项目责任人认真做好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绩效评价实事求是,数据准确、结果客观。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单位自评均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巫山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基层政权建设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具体内容与财政局反馈部门的评价结果一致,详见附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王梅  023-57635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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