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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6986/2023-00555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财政局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重庆市巫山县曲尺乡人民政府(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3-09-21
[ 发布日期 ]
2023-09-21
[ 有 效 性 ]

重庆市巫山县曲尺乡人民政府(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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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巫山县曲尺乡人民政府(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曲尺乡党委、曲尺乡人大、曲尺乡政府的主要职责分别是:

⑴曲尺乡党委的主要职责:

①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②讨论和决定本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乡党委研究讨论后,由乡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③领导本乡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④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⑤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⑥领导本乡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⑦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⑵曲尺乡人大的主要职责:

①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②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

③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

④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⑤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工作的实施计划。

⑥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                              

⑦选举乡长、副乡长。

⑧听取和审查本乡的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

⑨撤销乡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⑩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⑪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⑫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

⑬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⑭完成县人大交办的其他任务。

⑶曲尺乡政府的主要职责:

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研究决定本行政区域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②负责拟订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村镇建设规划并抓好贯彻执行;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发展各项服务事业,改善群众生活环境。

③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④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产业等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行政村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等服务,加快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⑤负责抓好义务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民政事务、防灾减灾、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工作,积极构建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作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⑦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承担消防工作职责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疫、防火、防震、抢险和救灾等工作。

⑧建立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统筹协调辖区内的派驻机构和派驻人员,协调推进市场监管、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

⑨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曲尺乡党委、政府统一设下列8个综合办事机构:

1.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法制、文秘、机关事务管理等职责。

2.党群工作办公室,加挂人大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基层党建、人大、纪检、宣传、统战、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群团等职责。

3.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以及扶贫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社会扶贫、产业扶贫、扶贫宣传培训、扶贫信息统计和动态监测等职责。

4.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民政、教育、卫生健康、老龄事业发展、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职责。

5.平安建设办公室,加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信访、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以及应急管理、消防管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等职责,协助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职责。

6.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生态环境保护、乡村道路建设管理等职责。

7.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

8.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城镇管理、消防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曲尺乡政府总编制人数53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事业编制24人,机关工勤编制1人。年末在职人数42人。

(三)单位构成

曲尺乡政府所属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巫山县曲尺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巫山县曲尺乡退役军人服务站、巫山县曲尺乡农业服务中心、巫山县曲尺乡文化服务中心、巫山县曲尺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巫山县曲尺乡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他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3,695.48万元,支出总计3,695.4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5.55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新增很多项目收支,导致收支较上年有所增长,例如:新增巫山县曲尺乡新安居委会一组新修黄泥巴坪至河坝人行道脆李产业路项目等8个一事一议项目、“农旅融合”项目、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收支。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3,638.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8.53万元,增长8.3%,主要原因是新增很多项目收入,导致收入较上年有所增长,例如:新增巫山县曲尺乡新安居委会一组新修黄泥巴坪至河坝人行道脆李产业路项目等8个一事一议项目、“农旅融合”项目、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38.46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57.02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3,695.48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335.55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新增巫山县曲尺乡新安居委会一组新修黄泥巴坪至河坝人行道脆李产业路项目等8个一事一议项目、“农旅融合”项目、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683.48万元,占18.5%;项目支出3,012.00万元,占81.5%。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结转结余数据,且本年度未发生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695.48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35.55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新增很多项目收支,导致收支较上年有所增长,例如:新增巫山县曲尺乡新安居委会一组新修黄泥巴坪至河坝人行道脆李产业路项目等8个一事一议项目、“农旅融合”项目、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收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85.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8.44万元,增长11.5%。主要原因是新增很多项目收入,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有所增长。例如:新增巫山县曲尺乡新安居委会一组新修黄泥巴坪至河坝人行道脆李产业路项目等8个一事一议项目、“农旅融合”项目、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97.46万元,增长232.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巫山县曲尺乡新安居委会一组新修黄泥巴坪至河坝人行道脆李产业路项目等8个一事一议项目、“农旅融合”项目、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7.02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42.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5.46万元,增长13.4%。主要原因是新增很多项目支出,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有所增长。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54.48万元,增长238.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巫山县曲尺乡新安居委会一组新修黄泥巴坪至河坝人行道脆李产业路项目等8个一事一议项目支出586万元、新增2021年结转项目支出332万元等项目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及本年度年末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9.86万元,占2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5.99万元,增长47.9%,主要原因是增加基础绩效奖、工作性津补贴、云奉巫天然气管道巫山段项目、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抗旱救灾、老党员生活补贴等支出。

(2)教育支出0.67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增长0%,主要原因是按照年初预算执行,未增加新的开支。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00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文化站免费开放5万元。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8.60万元,占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26万元,增长32.6%,主要原因是增加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费,增加残疾人专职委员补助资金。

(5)卫生健康支出42.54万元,占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27万元,增长40.5%,主要原因是增加疫情防控经费。

(6)节能环保支出235.10万元,占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6.80万元,增长1184.7%,主要原因是增加生态护林员补助、公益林集中管护费等资金。

(7)农林水支出2,026.24万元,占6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08.61万元,增长537.9%,主要原因是增加衔接资金、2022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离任村干部补助等资金。

(8)交通运输支出38.37万元,占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96万元,增长35.1%,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村社道路养护资金。

(9)住房保障支出35.27万元,占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2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追加新进人员公积金。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6.33万元,占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6.3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倒损房屋重建、冬春生活救助等资金。

(11)其他支出20.00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云奉巫天然气管道巫山段项目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3.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9.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8.39万元,下降36.8%,主要原因是2022年本单位二级预算单位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农业服务中心、特色产业发展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6个事业单位实行独立决算编制,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较上年下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考核等。公用经费103.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50万元,下降31.4%,主要原因是2022年本单位二级预算单位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农业服务中心、特色产业发展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6个事业单位实行独立决算编制,各站所公用经费由各站所独立进行决算编制,因此公用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咨询费、劳务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委托业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52.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9.91万元,下降14.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2021年部分未支付完基金项目。本年支出352.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9.91万元,下降14.5%,主要原因是2021年部分基金项目未支付完,本年度进行支付。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8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5万元,下降46.1%,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减少活动组织;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63万元,增长118.5%,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接待费用,导致“三公”经费支出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2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在因公出行时所需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43万元,增长154.8%,主要原因是支出了以往未支付的车辆维修费。

公务接待费0.8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县外部门人员来曲尺考察接待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5万元,下降83%,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降低公务接待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0万元,增长30.8%,主要原因是县外部门人员来曲尺考察接待费用较上年增加0.2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9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7.2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3.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92万元,增长224.9%,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会议增多,导致本年度会议费用增多。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4万元,增长1764.3%,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培训增多,导致本年度培训费用增多。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5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45万元,增长43.6%,主要原因是2022年在职人员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7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76项,涉及资金5013.2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见附件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单位自评均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巫山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基层政权建设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具体内容与财政局反馈部门的评价结果一致,详见附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王梅  023-57635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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