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巫山县平河乡人民政府(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巫山县人民政府是乡镇一级人民政府,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主要职能职责如下:一是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主体,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二是制定并组织实施村社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水工作。三是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四是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五是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六是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平河乡人民政府下设8个综合办事机构,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加挂人大办公室牌子)、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牌子)、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平安建设办公室(加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平河乡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文化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退役军人服务站。
平河乡人民政府核定机关行政编制25名。下设党委书记1名,人大主席1名,乡长1名,专职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政法书记、副乡长1名,武装部长、副乡长1名,副乡长2名,组织委员1名,宣传委员、统战委员1名。纪委副书记1名,综合办事机构领导职数12名(其中:党政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各设主任1名;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各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截至2022年底,平河乡核定机关行政编制25名,实际在编22人;核定巫山县平河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事业编制6人,实际在编4人;核定巫山县平河乡退役军人服务站事业编制2人,实际在编2人;核定巫山县平河乡农业服务中心事业编制7人;实际在编5人;核定巫山县平河乡文化服务中心事业编制2人,实际在编2人;核定巫山县平河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事业编制3人,实际在编3人。另有巫山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挂职副乡长1人,西部计划志愿者1人,工会专干1人,基层服务岗1人,本土人才顶岗锻炼挂职3人,全日制公益性岗位3人,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49人,临聘人员3人,退休人员20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081.22万元,支出总计2,081.2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81.2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分站所办理决算。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081.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81.2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分站所办理决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81.22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081.22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081.2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分站所办理决算。其中:基本支出848.83万元,占40.8%;项目支出1,232.38万元,占59.2%。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81.22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081.2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分站所办理决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81.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81.2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分站所办理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2.40万元,增长92.9%。主要原因是新增部门项目预算,如平河乡朗子村产业道路安装防护栏工程项目197.35万元,巫山县中药材种苗繁育中心建设180万元,平河乡起阳村9社硬化产业道路160万元,平河乡朗子村产业道路安装防护栏工程项目93.05万元,平河乡龙潭村公路硬化75万元,巫山县平河乡陶湾材中药材基地建设30万元,平河乡地灾应急抢险-2021中央自然灾害救灾20万元,巫山县平河乡大峡村脆李树冠覆膜减灾项目11.52万元,等等。新增人员类预算,如基础绩效奖(2022)79.23万元,工作性津补贴(行政非统发)28.28万元,基本工资(行政统发)12.61万元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1.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81.2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分站所办理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2.40万元,增长92.9%。主要原因是新增部门项目预算,如平河乡朗子村产业道路安装防护栏工程项目197.35万元,巫山县中药材种苗繁育中心建设180万元,平河乡起阳村9社硬化产业道路160万元,平河乡朗子村产业道路安装防护栏工程项目93.05万元,平河乡龙潭村公路硬化75万元,巫山县平河乡陶湾材中药材基地建设30万元,平河乡地灾应急抢险-2021中央自然灾害救灾20万元,巫山县平河乡大峡村脆李树冠覆膜减灾项目11.52万元,等等。新增人员类预算,如基础绩效奖(2022)79.23万元,工作性津补贴(行政非统发)28.28万元,基本工资(行政统发)12.61万元等。
3.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2.17万元,占2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4.65万元,增长27.5%,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务员新录入1名,调入1名,相应工资、保险及公积金支出增加。此外,新增部门项目预算,如抗旱救灾及疫情防控资金10万元,老党员生活补贴8.65万元,食药监管协管员工资3.2万元,村交通安全劝导员补助2.88万元等。
(2)教育支出0.72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乡村两级办学经费7.2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9.62万元,占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27万元,增长29.4%,主要原因是新增文化站免费开放专项5万元,平河乡龙潭村移风易俗专项行动3万元,燕子村环境整治费用2万元等。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63.94万元,占1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0.02万元,增长51.8%,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务员新录入1名,调入1名,相应保险支出增加。此外,新增部门项目预算,如敬老院管理运行经费43.62万元,特困丧葬费11.04万元,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补贴2.88万元等。
(5)卫生健康支出47.74万元,占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17万元,增长30.5%,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务员新录入1名,调入1名,相应保险支出增加。此外,新增部门项目预算,如疫情防控经费10万元等。
(6)节能环保支出54.64万元,占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71万元,增长292.2%,主要原因是新增生态护林员补助预算28.1万元和公益林集中管护费预算12.61万元。
(7)城乡社区支出12.00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清洁支出,与上年度持平。
(8)农林水支出1,018.78万元,占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66.28万元,增长189%,主要原因是新增部门项目预算,如巫山县中药材种苗繁育中心建设180万元,平河乡朗子村产业道路安装防护栏工程项目93.05万元,平河乡龙潭村公路硬化75万元,巫山县平河乡陶湾材中药材基地建设30万元,用于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促进农村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9)交通运输支出22.60万元,占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6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起阳、龙潭道路维修项目22.6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41.11万元,占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79万元,增长23.4%,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务员新录入1名,调入1名,公积金支出增加。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7.90万元,占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9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部门项目预算,如平河乡地灾应急抢险-2021中央自然灾害救灾20万元,自然灾害救灾资金3.7万元等。用于保障因旱涝等自然灾害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8.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30.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0.7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分站所办理决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保障政府本级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公积金缴费。公用经费118.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8.0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分站所办理决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保障政府本级正常运转的电费、办公费、劳务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2.0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11万元,增长114.8%,主要原因是2022年政府新购公务车1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2.0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政府新购公务车1辆,相应油费、维修维护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2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政府新购公务车1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政府新购公务车1辆,相应油费、维修维护费增加。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5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度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1.5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分站所办理决算。
公务接待费0.5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山东省海阳市市长一行。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9万元,下降85%,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5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分站所办理决算。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4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8.04元,车均购置费2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7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3.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分站所办理决算。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分站所办理决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31万元,主要用于开支政府正常运转的水费、电费、邮电费、网络通讯费及食堂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3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分站所办理决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5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1项,涉及资金1616.32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 ||||||||||||||||||
状态:绩效审核已审 | ||||||||||||||||||
项目名称: |
巫山县平河乡人民政府整体自评 |
项目编码: |
50023700022P000073 |
自评总分: |
98.50 |
|||||||||||||
项目主管部门: |
919-巫山县平河乡人民政府 |
财政归口处室: |
006-农业农村科 |
部门联系人: |
张飞峡 |
联系 电话: |
15123107181 | |||||||||||
资金情况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率得分 | |||||||||||||
年度 总金额 |
12,976,150.50 |
24,554,014.69 |
20,812,170.33 |
|||||||||||||||
其中:财政拨款 |
12,976,150.50 |
24,554,014.69 |
20,812,170.33 |
85 |
10.00 |
8.50 | ||||||||||||
绩效目标 |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各项事业取得显著成就,呈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人民安居乐业的大好局面;乡文化事业蓬勃发展; |
全乡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按时足额发放人员津补贴,顺利完成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各村工作的顺利开展。 | |||||||||||||||||
绩效指标 |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说明 |
市财政局建议 | |||||||
保障在职人员工资人数 |
个 |
= |
41 |
41 |
0 |
100 |
30 |
30 |
否 |
|||||||||
专项资金支付完成及时率 |
% |
≥ |
98 |
100 |
0 |
100 |
30 |
30 |
否 |
|||||||||
产业发展帮扶对象人均生产总值增长率 |
% |
≥ |
1.5 |
1.5 |
0 |
100 |
15 |
15 |
否 |
|||||||||
农业农村发展水平提高 |
定性 |
优 |
1 |
0 |
100 |
15 |
15 |
否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 |
95 |
98 |
0 |
100 |
10 |
10 |
否 |
|||||||||
绩效目标表 | ||||||||||||||
单位信息: |
919001-巫山县平河乡人民政府(本级) |
项目名称: |
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补贴2022 |
职能职责与活动: |
04-巫山县平河乡人民政府/17-其他 | |||||||||
主管部门: |
919-巫山县平河乡人民政府 |
项目经办人: |
项目总额: |
28800 | ||||||||||
预算执行率权重(%): |
10 |
项目经办人电话: |
其中: |
财政资金: |
28800 | |||||||||
整体目标: |
专职委员800元/人/月,8个行政村专职委员200元/人/月。2022年指标28800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 | |||||||||||
单位资金: |
0 | |||||||||||||
社会投入资金: |
0 | |||||||||||||
银行贷款: |
0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历史参考值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权重(%) |
备注 |
||||||
产出 指标 |
数量指标 |
配备残疾人专职委员 |
= |
9 |
人 |
40 |
||||||||
效益 指标 |
社会效益 |
服务辖区残疾人数量 |
= |
436 |
人 |
40 |
||||||||
满意度指标 |
帮扶对象满意度指标 |
辖区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95 |
% |
10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巫山县平河乡人民政府 023-57859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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