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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6986/2023-00600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财政局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重庆市巫山县竹贤乡农业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3-09-21
[ 发布日期 ]
2023-09-21
[ 有 效 性 ]

重庆市巫山县竹贤乡农业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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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巫山县竹贤乡农业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巫山县竹贤乡农业服务中心具体承担农业、畜牧兽医、林业、水利服务等职责。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乡镇政府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总编制人数5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04.99万元,支出总计104.9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4.99万元,增长104.9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上年度与政府本级合并决算,本年度为新纳入单位施行独立决算,因此上年度中均无数据。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04.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4.99万元,增长104.9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上年度与政府本级合并决算,本年度为新纳入单位施行独立决算,因此上年度中均无数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99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04.99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04.99万元,增长104.9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站所上年度与政府本级合并决算,本年度为新纳入单位施行独立决算,因此上年度中均无数据。其中:基本支出96.70万元,占92.1%;项目支出8.29万元,占7.9%。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4.99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4.99万元,增长104.9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站所上年度与政府本级合并决算,本年度为新纳入单位施行独立决算,因此上年度中均无数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4.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4.99万元,增长104.9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站所上年度与政府本级合并决算,本年度为新纳入单位施行独立决算,因此上年度中均无数据。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88万元,下降6.1%。主要原因是农业服务中心刘洪竹调至巫峡镇、余德水调至巫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4.99万元,增长104.9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站所上年度与政府本级合并决算,本年度为新纳入单位施行独立决算,因此上年度中均无数据。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88万元,下降6.1%。主要原因是农业服务中心刘洪竹调至巫峡镇、余德水调至巫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翟海龙“三支一扶”转正编制转到农业服务中心;两人调出一人调入所以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88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30万元,占1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0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年中社会保险基数增加,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4.29万元,占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年初数持平。

(3)农林水支出83.50万元,占79.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18万元,下降7.9%,主要原因是农业服务中心刘洪竹调至巫峡镇、余德水调至巫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翟海龙“三支一扶”转正编制转到农业服务中心;所以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18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4.90万元,占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年初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7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8.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8.42万元,增长78.4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站所上年度与政府本级合并决算,本年度为新纳入单位施行独立决算,因此上年度中均无数据。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8.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28万元,增长18.2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站所上年度与政府本级合并决算,本年度为新纳入单位施行独立决算,因此上年度中均无数据。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本单位无公务车。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会议费支出由竹贤乡政府统一支出,故本单位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培训费支出由竹贤乡政府统一支出,故本单位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农业服务中心固定资产由竹贤乡政府统一登记,我单位资产未纳入部门决算报表。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8.29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附件:农业服务中心绩效目标自评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2022年无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单位2022年无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2年无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775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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