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巫山县三溪乡文化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根据上级业务部门和乡党委、政府的指示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全乡科教文化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积极宣传贯彻文化、体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3.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普教育活动和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
4.大力弘扬先进文化,巩固乡、村两级文化阵地,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活跃广大群众文化生活。
5.积极组织指导村文化活动,积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6.鼓励、扶持群众协会组织,协助文艺协会开展各类健康有益的活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娱体育活动。
7.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配合上级依法核定乡行政区域的文物单位。
8.完成乡党委、政府及上级文化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三溪乡文化服务中心为三溪乡人民政府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37.93万元,支出总计37.9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9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文化服务中心没有独立账套,未进行单独核算。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37.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9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文化服务中心没有独立账套,未进行单独核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93万元,占1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37.93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37.9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文化服务中心没有独立账套,未进行单独核算。其中:基本支出37.93万元,占10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1年文化服务中心没有独立账套,未进行单独核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7.93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7.9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文化服务中心没有独立账套,未进行单独核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9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文化服务中心没有独立账套,未进行单独核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3万元,增长9.3%。主要原因是2022年文化服务中心调出1人,调入2人,工资及社保拨款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9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文化服务中心没有独立账套,未进行单独核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3万元,增长9.3%。主要原因是2022年文化服务中心调出1人,调入2人,工资及社保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1年文化服务中心没有独立账套,未进行单独核算。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9.3万元,占77.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5万元,增长5.2%,主要原因是2022年文化服务中心调出1人,调入2人,追加工资预算。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5万元,占1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3万元,增长26.1%,主要原因是2022年文化服务中心调出1人,调入2人,追加社保预算。
(3)卫生健康支出1.88万元,占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9万元,增长26.2%,主要原因是2022年文化服务中心调出1人,调入2人,追加社保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2.25万元,占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6万元,增长25.7%,主要原因是2022年文化服务中心调出1人,调入2人,追加公积金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5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文化服务中心没有独立账套,未进行单独核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发放工资、奖金、津补贴,缴纳社保费用。公用经费6.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文化服务中心没有独立账套,未进行单独核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购置办公用品,支付电费、广告费、报刊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此部分支出被纳入政府本级统筹计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1年文化服务中心没有独立账套,未进行单独核算。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此部分支出被纳入政府本级统筹计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1年文化服务中心没有独立账套,未进行单独核算。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此部分支出被纳入政府本级统筹计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1年文化服务中心没有独立账套,未进行单独核算。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此部分支出被纳入政府本级统筹计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1年文化服务中心没有独立账套,未进行单独核算。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此部分支出被纳入政府本级统筹计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1年文化服务中心没有独立账套,未进行单独核算。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8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文化服务中心没有独立账套,未进行单独核算。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文化服务中心没有独立账套,未进行单独核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没有项目支出,不涉及项目绩效自评。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无。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没有项目支出,不涉及项目绩效自评。(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涂鑫 023-5775900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