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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6986/2023-00612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财政局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重庆市巫山县培石乡人民政府(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3-09-21
[ 发布日期 ]
2023-09-21
[ 有 效 性 ]

重庆市巫山县培石乡人民政府(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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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巫山县培石乡人民政府(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研究决定本行政区域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2.负责拟订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村镇建设规划并抓好贯彻执行;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发展各项服务事业,改善群众生活环境。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4.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产业等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行政村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等服务,加快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5.负责抓好义务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民政事务、防灾减灾、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工作,积极构建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6.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作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7.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承担消防工作职责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疫、防火、防震、抢险和救灾等工作。

8.建立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协调推进市场监管、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

9.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1.下列7个综合办事机构: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2.所属事业单位5个: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退役军人服务站、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退役军人服务站、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877.88万元,支出总计2,877.8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88.19万元,增长93.2%,主要原因是培石乡集镇移民安置区综合帮扶外墙维修及环境整治工程和培石集镇码头损毁修复工程投入支出较大。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790.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78.35万元,增长97.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申报两个基金项目,培石乡集镇移民安置区综合帮扶外墙维修及环境整治工程1295.02万元和培石集镇码头损毁修复工程198.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90.49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7.39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810.32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388.19万元,增长97.6%,主要原因是培石乡集镇移民安置区综合帮扶外墙维修及环境整治工程(1295.02万元)和培石集镇码头损毁修复工程(198.06万元)投入支出较大。其中:基本支出453.61万元,占16.1%;项目支出2,356.71万元,占83.9%。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7.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77.88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07.80万元,增长95.8%。主要原因是培石乡集镇移民安置区综合帮扶外墙维修及环境整治工程(1295.02万元)和培石集镇码头损毁修复工程(198.06万元)投入支出较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97.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94万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2022年将5个站所分开决算,所以本级政府单位的人员经费随人员决算变化大幅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4.40万元,增长92.8%。主要原因是多个项目预算为后期追加,年中增人增资、一事一议项目资金、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临时救助等补助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46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7.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94万元,下降3.8%。主要原因是2022年将5个站所分开决算,所以本级政府单位的人员经费随人员决算变化大幅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4.40万元,增长92.8%。主要原因是年中增人增资及追加项目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6.27万元,占37.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4.32万元,增长24.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变动及追加疫情、旱灾救助资金。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00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0万元,增长25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文化免费开放项目资金。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7.69万元,占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00万元,增长57.5%,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追加临时救助资金和遗属一次性抚恤金。

(4)卫生健康支出28.96万元,占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93万元,增长60.6%,主要原因是增加疫情防控补助资金。

(5)节能环保支出27.57万元,占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16万元,增长227.8%,主要原因是追加生态护林员生态补助和公益林管护费。

(6)城乡社区支出10.00万元,占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7)农林水支出600.87万元,占4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4.56万元,增长261.3%,主要原因是追加村社干部补助、农村扶贫产业发展、农村一事一议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配套设施等项目。

(8)交通运输支出16.28万元,占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2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村社道养护专职人员补助。

(9)住房保障支出22.55万元,占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9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追加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及新进人员住房公积金。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57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5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冬春生活救助及自然灾害冬春救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3.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1.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4.13万元,下降33.1%,主要原因是2022年将5个站所分开决算,所以本级政府单位的人员经费随人员决算变化大幅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工资及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村干部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临聘人员补助、遗属抚恤。公用经费61.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73万元,下降31.7%,主要原因是2022年将5个站所分开决算,所以本级政府单位的人员经费随人员决算变化大幅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电费、食堂支出、广告宣传、公务车运行及维护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81.9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62.10万元。本年收入1,493.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39.91万元,增长2707.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申报两个基金项目,培石乡集镇移民安置区综合帮扶外墙维修及环境整治工程1295.02万元和培石集镇码头损毁修复工程198.06万元。本年支出1,512.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59.74万元,增长2744.4%,主要原因是培石乡集镇移民安置区综合帮扶外墙维修及环境整治工程和培石集镇码头损毁修复工程投入支出较大。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85万元,增长141%,主要原因是疫情、旱灾公务用车需求增加;去年部分燃油费及维修费未及时报销,在本年内完成报销。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县乡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85万元,增长141%,主要原因是因疫情、旱灾公务用车需求增加;去年部分燃油费及维修费未及时报销,在本年内完成报销。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7万元,下降55.2%,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影响会议大多以线上形式举办,线下会议召开次数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8万元,下降45.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本单位参加培训人次较上年度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76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及维护、网络服务费、电费、食堂开支、广告宣传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9万元,下降0.1%,与上年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部门整体和5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6项,涉及资金3102.55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规范,资金落实及时,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规范,项目完成及时,达到预期效益。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2022年度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从评价情况来看,2022年度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较好,基本实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各类专项资金及时、准确使用到位,有效保障了资金支付进度、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县财政局2022年度委托第三方对本单位基层政权建设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通过实施2021年基层政权建设项目进一步改善乡镇的办公条件,提升乡镇安全建设,建设内容为办公楼排危,办公楼维修及服务大厅维修等。经综合评价,基层政权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得分85.55分,评定等级为“良”。本单位按要求完成了2021年基层政权建设项目建设任务,基层政权建设效果良好,但在绩效目标、内控管理等方面需加强管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方小妹   023-5751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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