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巫山县红椿土家族乡人民政府(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加强乡镇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二)机构设置
我乡共设置综合性办事机构7个,即:党政办公室、财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政府本级核定编制21,领导职数9人,目前在编在岗19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762.30万元,支出总计2,762.3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7.85万元,增长25.3%,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加。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618.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5.56万元,增长26.3%,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18.30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44.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630.59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557.85万元,增长26.9%,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加。其中:基本支出467.55万元,占17.8%;项目支出2,163.03万元,占82.2%。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31.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62.30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02.74万元,增长34.1%。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项目增加及人员工资调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18.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3.30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项目增加及人员工资调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86.82万元,增长314.6%。主要原因是年中增人增资、一事一议项目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以工代赈专项资金、临时救助等补助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44.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30.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05.59万元,增长36.7%。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项目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99.11万元,增长316.6%。主要原因是年中增人增资及追加项目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31.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3.87万元,占17.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6.34万元,增长22.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变动及追加疫情、旱灾救助资金。
(2)教育支出0.46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增长0%,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44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4万元,增长90.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文化免费开放项目资金。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9.91万元,占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83万元,增长84.7%,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追加临时救助资金和遗属一次性抚恤金。
(5)卫生健康支出25.09万元,占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81万元,增长37.3%,主要原因是增加疫情防控补助资金。
(6)节能环保支出138.81万元,占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2.43万元,增长2075.7%,主要原因是追加生态护林员管护补助、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工程建设等。
(7)城乡社区支出11.00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8)农林水支出1,823.11万元,占69.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84.40万元,增长1214.3%,主要原因是追加村社干部补助、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农村一事一议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配套设施、以工代赈等项目。
(9)交通运输支出25.32万元,占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3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公路养护专职人员补助、水毁道路抢险排危工程项目。
(10)住房保障支出23.75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0万元,增长24.7%,主要原因是增加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及新进人员住房公积金。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84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8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追加冬春生活救助及自然灾害救助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7.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7.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6.64万元,下降41.6%,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将5个站所分开决算,本级政府单位人员经费随人员决算变化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65.5万元(基本工资91.37万元、津贴补贴92.11万元、奖金92.3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82.6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26万元(生活补助20.86万元、医疗费补助1.4万元)。公用经费79.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81万元,下降9.9%,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将5个站所分开决算,本级政府单位公用经费随人员决算变化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7.95万元、电费4.51万元、水费0.82万元、邮电费3.11万元、差旅费1.71万元、维修(护)费3.73万元、培训费1.56万元、公务接待费1.73万元、劳务费4.09万元、委托业务费1.47万元、工会经费0.95万元、福利费2.3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7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91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6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3万元,下降17.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8.58万元,增长410.5%,主要原因是疫情、旱灾公务用车需求增加,且公务车辆老旧大修较多,故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因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工作、第三方评估检查需求开展相应公务接待,共计开展45场接待总计人数145人次,故“三公”经费较上年增幅较大。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9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加油、公务车维修。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0.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85万元,增长327.8%,主要原因是疫情、旱灾公务用车需求增加,且公务车辆老旧大修较多,故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1.7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工作检查,第三方评估检查共计开展45场接待总人数145人次。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7万元,下降56.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7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工作、第三方评估检查需求开展相应公务接待,共计开展45场接待总计人数145人次,故公务接待费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14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9.4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9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5.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6万元,增长34.9%,主要原因是推进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工作,评估检查较多,疫情旱灾应急处置,会议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4万元,增长18.2%,主要原因是员工外出培训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79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17.95万元、电费4.51万元、水费0.82万元、邮电费3.11万元、差旅费1.71万元、维修(护)费3.73万元、培训费1.56万元、公务接待费1.73万元、劳务费4.09万元、委托业务费1.47万元、工会经费0.95万元、福利费2.3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7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9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60万元,增长37.1%,主要原因是抗疫、抗旱应急支出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5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5项,涉及资金2266.84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规范,资金落实及时,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规范,项目完成及时,达到预期效益。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表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2022年度无委托第三方展开绩效自评工作。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从评价情况来看,2022年度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较好,基本实现预期绩效目标。各类专项资金及时、准确使用到位,有效保障了资金支付进度、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2年度未委托第三方开展重点绩效项目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陈鹏 023-5758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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