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人民政府龙门街道办事处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龙门街道办事处是巫山县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县政府授权,行使街道行政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1.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辖区内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以提高市民素质为目的的文化娱乐活动,树立文明新风。
3.按照职责范围,做好辖区范围内的规划、建设、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房地产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工作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人口的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村(居)民的合法权益。
5.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指导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旅游等工作。
6.发展街道和村级经济、管理街道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为街道、行政村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街道、村级经济发展和维护市政秩序。
7.负责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监管、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工作;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8.指导和帮助村(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疫、防火、防震、抢险和救灾等工作。
10.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事项,向县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11.负责辖区内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工作、保障建设环境。
12.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龙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内设9个机构处室,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党群办公室、人大工委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上为龙门街道办事处(本级);事业单位5个,即:龙门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龙门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龙门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龙门街道社区文化服务中心、龙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 1511.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434.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7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95.72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社保调标准等涉及的人员经费拨款增加18.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龙江村美丽家园建设资金7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511.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3.9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9.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3.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0.46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3.5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3.56万元,农林水支出236.6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龙江村美丽家园建设资金支出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11 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95.7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7 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5.02 万元,以及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龙江村美丽家园建设资金77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34.65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4.65万元,比2023年增加18.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8.79万元,比2023年增加3.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工资社保调标准等涉及的人员经费拨款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85.87万元,比2023年增加15.02万元,主要原因是清扫保洁劳务费、龙门街道二高路口制作广告围栏等,主要用于村(社区)干部补助、村(居)组织办公经费、村(居)组织服务群众工作经费、农村生活垃圾处置费、专项业务费综合定额、清扫保洁等重点工作。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77万元,比2023年增加77 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龙江村美丽家园建设项目,主要用于龙江村美丽家园项目的实施建设。
四、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9.75万元,比2023年减少1.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9.3万元,与2023年相比持平;公务接待费0.45万元,比2023年减少1.05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103.46万元,比上年减少0.72 万元,主要原因是有1名人员退休日常运转经费减少,且政府响应国家号召,缩减开支,减少不必要的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1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85.87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辆、安监车1辆、环保1辆,社区电动巡逻车3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谭淇 联系方式:023-57623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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