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大溪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大溪乡是独立报送单位报表的一级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1、大溪乡党委、大溪乡人大、大溪乡政府的主要职责分别是:
⑴大溪乡党委的主要职责:
①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②讨论和决定本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乡党委研究讨论后,由乡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③领导本乡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④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⑤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⑥领导本乡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⑦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⑵大溪乡人大的主要职责:
①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②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
③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
④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⑤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工作的实施计划。
⑥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
⑦选举乡长、副乡长(或镇长、副镇长)。
⑧听取和审查本乡的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
⑨撤销乡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⑩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⑪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⑫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
⑬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⑭完成县人大交办的其他任务。
⑶大溪乡政府的主要职责:
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研究决定本行政区域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②负责拟订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村镇建设规划并抓好贯彻执行;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发展各项服务事业,改善群众生活环境。
③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④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产业等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行政村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等服务,加快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⑤负责抓好义务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民政事务、防灾减灾、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工作,积极构建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⑥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作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⑦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承担消防工作职责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疫、防火、防震、抢险和救灾等工作。
⑧建立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统筹协调辖区内的派驻机构和派驻人员,协调推进市场监管、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
⑨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职能转变:
坚持促进经济发展、强化扶贫开发、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的基本职能,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推动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上来,转移到做好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工作上来,转移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公共环境上来。
⑴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⑵强化经济发展职能。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规范市场秩序,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激发市场、社会的创造活力。强化产业引导,科学编制发展规划,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推进扶贫开发,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⑶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加快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劳动就业、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法律服务等社会保障体系。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⑷强化公共管理职能。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强化城镇和村容村貌管理。健全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公共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信访工作,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⑸强化公共安全职能。加强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生态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执法保障机制,增强执法监管能力。
(二)单位构成。
大溪乡党委、政府统一设下列8个综合办事机构:
1、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法制、文秘、机关事务管理等职责。
2、党群工作办公室,加挂人大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基层党建、人大、纪检、宣传、统战、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群团等职责。
3、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以及扶贫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社会扶贫、产业扶贫、扶贫宣传培训、扶贫信息统计和动态监测等职责。
4、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民政、教育、卫生健康、老龄事业发展、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职责。
5、平安建设办公室,加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信访、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以及应急管理、消防管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等职责,协助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职责。
6、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生态环境保护、乡村道路建设管理等职责。
7、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
8、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城镇管理、消防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大溪乡政府所属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巫山县大溪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巫山县大溪乡退役军人服务站、巫山县大溪乡农业服务中心、巫山县大溪乡文化服务中心、巫山县大溪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他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033.48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33.48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84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公务费、福利费等开支减少2.8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033.48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34.4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6.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50.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43.4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2.3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万元,农林水支出301.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65 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8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28.1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5.3 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33.4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3.48万元,比2023年减少2.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0.33万元,比2023年减少28.1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退休人员增加,在职职工公用经费及工资福利支出减少,主要用于保障34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03.14万元,比2023年增加25.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2名“三支一扶”人员,“三支一扶”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主要用于政府日常管理运行、保障村社区干部报酬以及乡村环境整洁和乡村振兴工作等重点工作。
巫山县大溪乡人民政府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7.6万元,比2023年减少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1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坚持节约开支,减少不必要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比2023年减少1.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为新购置车辆使用年限较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降低;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67.48万元,比上年减少0.02万元,主要原因为节约开支、压减日常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03.14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胡珊珊 联系方式:023-57589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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