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竹贤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4、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
5、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6、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
7、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
8、加强乡镇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
9、做好统计工作。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10、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二)单位构成。本单位内设6个机构处室,分别是巫山县竹贤乡人民政府(行政单位)、巫山县竹贤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非参公事业单位)、巫山县竹贤乡退役军人服务站(非参公事业单位)、巫山县竹贤乡农业服务中心(非参公事业单位)、巫山县竹贤乡文化服务中心(非参公事业单位)、巫山县竹贤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非参公事业单位)。总编制人数39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18人,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 1009.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09.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1.15万元,主要是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预算增加、工资调增、社保基数调增等原因。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009.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6.94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36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2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9.2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4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252.3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1.1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1.1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0.01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9.0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9.07万元,比2023年增加21.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3.18万元,比2023年增加11.1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增、社保基数调增等,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及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35.89万元,比2023年增加10.01万元,主要原因是村组干部人员增加(下庄村增加1名村主任,其他村增加2名本土人才)。
巫山县竹贤乡人民政府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1.5万元,比2023年减少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支出;公务接待费3.5万元,比2023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本年预算不超上年预算的制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大力压减“三公”经费支出,严格落实公务接待见公函;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比2023年减少0.3万元,主要原因是保障政府2辆公车日常运行维护,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严格压减公车开支;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7.05万元,比上年增加0.51万元,主要原因为老干部党建经费增加、老干部活动经费增加等。
巫山县竹贤乡综合执法大队、巫山县竹贤乡文化服务中心、巫山县竹贤乡农业服务中心、巫山县竹贤乡退役军人服务站、巫山县竹贤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35.89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辆、执勤执法用车1 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周勇 联系方式:023-5775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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