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巫山财农〔2024〕73号)
相关部门(单位)、乡镇(街道):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4﹞26号)及《巫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巫山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巫山农发﹝2024﹞57号),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20万元。请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切实发挥资金效益。
本次下达的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专款专用,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该笔资金列报功能科目“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经济分类科目按实际支出内容列报。
财政局监督电话:023—57683765
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23-12388
乡村振兴监督电话:12345
附件:巫山县2024年中央衔接资金项目分配明细表
巫山县财政局
2024年6月6日
巫山财农〔2024〕73号 附件:巫山县2024年中央衔接资金项目分配明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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