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709411624C/2021-01890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人民政府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重庆市巫山县财政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19-11-22
[ 发布日期 ]
2019-11-22
[ 有 效 性 ]

重庆市巫山县财政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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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巫山县财政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财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财务和会计方面的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和分级财政管理体制,拟订全县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县财政工作。

2.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全县宏观经济政策和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拟订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财税政策;参与研究拟订全县地方金融和融资政策,配合有关部门规范地方金融秩序;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的推广工作。

3.管理全县财政收支,承担全县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依法编制全县年度预算和决算草案,组织执行县级年度财政预算,指导预算单位执行预决算公开制度。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财政性资金的综合平衡。

4.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调整预算、决算及其他重大财政事项。

5.组织制定公务活动经费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综合定额,负责建立项目支出滚动项目库。

6.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管理财政票据,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管理彩票市场、执行彩票管理相关政策,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7.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公务卡制度,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县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8.制定全县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评价管理体系;负责县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指导和监督预算单位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研究提出评价结果反馈应用的政策建议。

9.负责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预算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府采购目录制度,制定政府采购具体管理办法;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负责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和监管工作。

10.负责办理和监督全县财政性的经济发展支出,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资金财务管理;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国债转贷等财政资金管理。

11.负责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对全县财政性投资项目的预算编制进行审核,拟订全县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制度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12.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3.拟订和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归口管理全县政府主权外债,负责全县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14.组织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监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组织实施清产核资、国有资产的权属界定、产权登记、资产处置和股权管理,组织实施清产核资和股权管理,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负责公共资源的统计和分析工作。

15.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并按规定制定具体管理制度,收取县级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16.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法律法规、会计监督检查和规范会计行为,拟订并组织实施具体会计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注册会计师和会计事务所业务。负责全县会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考试工作,开展财税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查处违反财经法纪行为。

17.负责财政宣传、信息和调研工作;制定财政教育规划,组织财政干部培训;加强内部审计监督,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

18.负责“村财民理乡代管”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美丽乡村示范点建设资金管理。

1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巫山县财政局设12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巫山县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机构规格为副科级)、办公室、预算科(巫山县非税征收管理中心)、国库科、行政政法教科文科、社会保障科、经济建设科、农业财务科、企业财务科、乡镇财政管理科、会管监督科(巫山县预算绩效评价中心)和国资管理科。

(三)单位构成

巫山县财政局是一级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下设巫山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为副科级事业单位;将巫山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更名为巫山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加挂巫山县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为巫山县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按正科级对待。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475.45万元,支出总计1,475.4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7.96万元、增长40.86%,主要原因是新增财政投资评审费用439.54万元。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361.27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371.67万元,增长37.56%,主要原因是新增财政投资评审费用439.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29.71万元,占97.68%;其他收入31.56万元,占2.32%。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14.18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359.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5.69万元,增长45.61%,主要原因是新增财政投资评审费用439.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8.79万元,占50.68%;项目支出670.21万元,占49.32%。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16.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6万元,增长1.98%,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完工,费用未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329.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2.98万元,增长46.65%。主要原因是新增财政投资评审费用439.5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91.50万元,增长80.1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支出预算450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1.25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30.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1.75万元,增长46.41%。主要原因是新增财政投资评审费用支出439.5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92.22万元,增长80.22%。主要原因是新增财政投资评审费用支出439.54万元,扶贫工作投入经费加大。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0.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73万元,下降1.42%,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少,部分支出使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5.10万元,占50.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2.87万元,增长12.1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财政业务逐年增加、工资调标等。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8.86万元,占11.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6.48万元,增长80.70%,主要原因是抚恤金和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79万元,占2.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0万元,增长20.01%,主要原因是新增职工体检费。

(4)城乡社区支出439.54万元,占33.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9.54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新增财政投资评审费用。

(5)农林水支出6.42万元,占0.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2万元,增长0.00%。

(6)住房保障支出25.72万元,占1.9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1万元,增长4.51%,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0.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6.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41万元,下降1.52%,主要原因是2018年财政局有调出人员。公用经费113.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45万元,下降22.2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压缩各项公用经费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439.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9.54万元,增长0.00%。本年支出439.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9.54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新增财政投资评审费用439.54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3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72万元,下降83.38%,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数减少,公车费用未超标。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5万元,下降11.49%,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数逐年减少。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今年公务用车只有1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79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59万元,增长9.52%,主要原因是车少事情多,用车次数增多。

公务接待费0.5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71万元,下降98.58%,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数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5万元,下降74.52%,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数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56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4.71元,车均维护费6.7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6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45万元,下降22.2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压缩各项公用经费支出,此外,本单位还有人员调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应急保障用车1辆、主要是开展应急工作时使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无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财政投资评审费涉及到156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439.5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开展绩效工作,节约了财政资金。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财政投资评审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88%。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0万元,执行数为439.54万元,完成预算的88%。主要产出和效果共接收评审项目156个;送审金额26.39亿元,审减金额2.12亿元,平均审减率8.05%;绩效目标自评结果为优。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四)以县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57683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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