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财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牢固树立“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工作理念,进一步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财政事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着力深化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推进财政管理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取得积极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政治引领,推动法治财政高位运行。一是注重理论学习,发挥“头雁效应”。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局党组各项工作安排相结合,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同时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相结合,使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融合贯通。全年组织开展中心组学习12次,其中开展法治理论学习4次。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发挥核心作用。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同志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财政工作的重要位置,多次主持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加强对局内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情况及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内容。同时,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法治理论知识网络学习及法治考试,考核过关率100%。三是强化后勤保障,提升履职能力。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为我局提供法律咨询、规章制度法律文件审查、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及普法工作指导,逐步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使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严格落实普法经费保障,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确保全县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聚焦主责主业,有效落实法治财政职责。一是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我局目前共有行政权力事项42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31项、行政检查5项、其他行政权力5项,均实行清单动态管理,并在财政门户网站进行公开。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成清单认领、维护、流程配置、事项发布和编制事项服务指南,安排专人负责审核,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先证后照”工作机制。二是依法开展财政监督检查。每年按规定抽取一定比例的单位开展监督检查,以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体系,强化基础工作规范,严肃财经纪律,防范财务风险,促进各单位履行好财务管理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堵住管理漏洞。2024年在全县范围内抽调28名人员,组成5个工作组,对13个行政事业单位和10个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督促代理记账机构按要求及时完成备案,并加强对备案信息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进行审核,从而进一步规范代理记账业务的执业标准,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水平。三是推动法治宣传走深走实。通过举办财务管理培训班、预决算布置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培训会、政府采购培训会、国有资产管理培训会等,讲解学习《会计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政府会计实务》《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等,进一步提高财会人员守法意识和专业素质。利用“三月财政宣传月”,组织全县财务人员参加“单位风险防范与常见问题案例分析”活动,共计500余人次参加,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月、宪法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日和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采用门户网站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强化财经法律宣传效果,扩大宣传面。
(三)积极主动作为,全面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一是强化财政信息公开。落实《预算法》各项要求,及时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预决算情况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增加财政透明度。主动做好舆论回应和政策解读,积极妥善回应社会关切,为民众答疑解惑。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扎实做好政府采购项目信息、法规政策信息和处理处罚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信息公开监督工作。二是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通过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全年共批复项目294笔,涉及金额3.51亿元;营商环境数据,中小微企业合同占比达89.09%。积极推进“政采贷”合同融资服务。组织开展现场宣传2场,目前已有13家电子保险及担保公司成功入驻。“政采贷”合同融资服务2笔,涉及贷款金额351.06万元,最低利率3.85%。三是依法处理行政诉讼及采购投诉。我局涉及行政诉讼2起,均已聘请律师代理,目前正按行政诉讼处理流程跟进,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确保案件公正、公平。积极处理政府采购项目投诉,保障各交易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据《政府采购法》进行实时监管、取证、处理,并及时公开处理结果,维护我县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满意率。2024年以来我局承办采购投诉9起,办结9起,其中3起终止,办结率100%。
同时,县财政局全力加强全县法治建设工作经费保障,大力支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将全县司法人员公用经费按每人每年2万元纳入年初预算,全年拨付政法系统专项资金6226万元。其中向政法委投入项目经费119万元,主要用于铁路护路、重大风险扫黑除恶、扫黑等。向公安局投入项目经费5570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办案业务费、辅警经费、公共视频监控运维费、零星装备、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等项目。加大基层司法经费保障,安排项目经费537万元,用于法治建设、社区矫正工作、村(居)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等项目。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局虽圆满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财政法治工作队伍力量薄弱。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日益复杂,对财政法治工作者的法律知识储备、政策制度掌握和信息化处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迫切需要通过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以提高法治建设效率。二是财政干部职工对财政法律法规的学习运用缺乏前瞻性。仅仅依靠在线平台或讲座学习,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普法工作创新力度有待加强。普法宣传形式单一,主要采取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传单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缺乏数字化宣传手段,干部职工缺乏系统、有效培训,普法工作缺乏创新。
三、2025年目标举措
(一)持续推动学习法治思想。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教育,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和县委县政府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采取机关集中学、专题研讨学、宣讲学等方式,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断增强宣传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二)强化普法及财会监督工作。完善财政系统学法用法制度,积极开展财政系统“124”法律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加大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同时加强《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会计法》等财经法规政策的学习宣传力度。强化财会监督,进一步完善财会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加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的财务、会计活动的监督。
(三)坚持依法履行职责职能。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适度支出规模,强化重点领域资金和政策支持,推进财政管理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贯彻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完善财政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预算收支绩效管理,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监管,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全面清理和公开财政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公开财政预决算、减税降费等重点领域信息,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提升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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