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财政局2021年二季度直达资金执行分析报告
一、直达资金
(一)进一步加强直达资金常态化监管
1.预算及时下达。截至2021年7月1日,市财政局下达我县财政直达资金68074.5万元,我县已分配下达预算67937.5万元,未分配资金136.8万元,分配率99.8%。
我县直达资金预算单独下达,准确标识,及时导入,无分配迟缓、无截留挪用现象。
2.资金直达基层。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将资金支付到经预算单位和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审核后的最终收款人;没有违规将资金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
3.账务管理规范。县财政局各支出科室按规定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建立了相应的直达资金台账,按照财政直达资金相关规定进行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
4.精准解决群众困难。安排12154万元用于保障困难群众及退役军人生活补助,及时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排5000万元用于就业补助,解决企业、个体工商户实际困难;安排1698万元,用于各项医疗救助。
5.严格审核,规范管理。县财政局在直达资金拨付过程中,要求各预算单位按照直达资金的使用方向严格审核,不允许出现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现象。
6.没有出现使用直达资金违规偿还地方政府债务的情况。
7.直达资金使用高效。截止7月1日,我县收到市财政下拨直达资金4.6亿元,已使用3.03亿元,使用率66%。
(二)直达资金执行情况
1.总体情况
截至2021年7月1日,市财政局下达我县财政直达资金6.8亿元,县财政已收到市级调度资金4.6亿元。已分配下达预算6.8亿元,分配率99.8%;已完成支付3.03亿元,支付进度44.5%,略低于序时进度。
2.直达资金对我县的影响
在本次直达资金分配中,我县安排9489万元用于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保障了离退休人员的福利待遇;安排12154万元用于困难群众及退役军人生活补助,及时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排5000万元用于就业补助,解决企业、个体工商户实际困难;安排5949万元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有利于加强我县基层卫生建设;安排12772万元用于城乡义务教育补助和非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有利于教育事业的稳步发展;安排7102万用于交通项目,保障了我县重点交通项目建设;安排4567万元用于基本农田建设补助,为推动乡村振兴打下基础;安排3368万元用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3.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由于我县本级财政收入量小,可统筹安排财力不足,但是自行保障的刚性支出一年年增多,导致收支矛盾今年特别突出。2021年已下达我县直达资金6.8亿元,较上年8.4亿元减少1.6亿元,下降19%。直达资金的减少,对我县有较大的影响,主要体现在2020年使用直达资金开工的建设项目,后续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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