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资金到位及支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市财政局下达我县财政直达资金160,275.01万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128,396.65万元,地方直达资金31,878.36万元。目前我县已分配下达预算159,997.70万元,分配率99.8%;市财政已全部拨付到县财政局,我县已完成支付148,857.32万元,支付进度92.9%。
(二)常态化监管
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我们一如既往的按照市上关于直达资金使用规定,做好细化分配,利用动态监测系统,进一步加强直达资金常态化监管。
1.预算及时下达。截至2023年12月31日,市财政局下达我县财政直达资金160,275.01万元,我县已基本完成分配下达,分配率99.8%。我县直达资金预算单独下达,准确标识,及时导入,无分配迟缓、无截留挪用现象。
2.资金直达基层。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将资金支付到经预算单位和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审核后的最终收款人;没有违规将资金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
3.账务管理规范。县财政局各支出科室按规定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建立了相应的直达资金台账,按照财政直达资金相关规定进行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
4.精准解决群众困难。安排11868万元,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及耕地地力保等;安排10,350.80万元用于特困人员、特殊儿童等困难群体生活救助;安排4839万元用于稳就业这一大事,确保市场稳定;安排14960.8万元用于城乡义务教育、校舍维修等,确保教育优质高效。
5.严格审核,规范管理。县财政局在直达资金拨付过程中,要求各预算单位按照直达资金的使用方向严格审核,不允许出现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现象。
6.没有出现使用直达资金违规偿还地方政府债务的情况。
7.直达资金使用有效。截止12月31日,已使用直达资金148,857.32万元,支付进度92.9%。其中:中央直达资金已使用118,917.82万元,支出进度92.6%;地方直达资金已使用29939.5,万元,支出进度93.9%。
二、直达资金执行情况
(一)直达资金对我县的影响
1.积极落实重要支出。安排10,350.80万元用于困难群体最低生活保障,有效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安排4981万元用于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促进农民种植的积极性;安排3783万元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有利于加强我县基层卫生建设;安排4839万就业补助资金用于以工代训补助、求职创业补贴、跨区域交通补贴等,助力农民工就业。
2.有序落实重点建设项目。安排6,796.00万元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安排7,626.00万元直补资金用于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等林业改革项目;安排5074万元用于老旧小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有效促进各项重点建设项目在我县落地。
3.全面保障学生教育生活质量。安排12871万元用于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有效保障学校和学生及教师的日常费用,改善学生生活的营养及就学条件;安排2089.8万元用于困难学生的资助和补助。助力我县不断促进教育事业的稳步发展。
(二)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由于我县本级财政收入体量小,市场主体活力不足,税收收入乏力,加之可统筹安排财力严重不足,但是自行保障的刚性支出却在逐年增多,导致收支矛盾特别突出,平衡保障的困难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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