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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教育委员会

办公时间:夏季作息(5月1日至9月30日):8:30-12:00,14:30-18:00;冬季作息(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9:00-12:00,14: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重庆市巫山县高唐街道办事处广东中路405号

联系电话:023-57685935          传真:023-57685872(传真后请致电023-57685935确认)

邮政编码:404700         电子邮箱:57682132@163.com

政府网站:http://cqws.gov.cn/xzfbm_73744/jywyh/

政务新媒体:“巫山教育”微信公众号

                           

(一)贯彻执行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本县教育的发展战略、政策,管理、指导教育执法监督工作;牵头研究本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

(二)制定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编制、上报、下达中小学招生计划,指导、监督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负责教育统计、信息工作。

(三)统筹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指导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的其他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组织实施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倾斜的政策措施,实施基础教育教学改革。

(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组织实施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导职业学校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

(六)统筹管理、协调民办教育,组织实施民办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承担民办教育监管责任。

(七)负责指导、规划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布局和结构调整;负责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国有资产进行宏观管理,指导各类学校校舍、设施建设及教育技术装备和图书资料配备等工作。

(八)统筹管理全县教育系统的教育经费,监督有关部门对教育的财政拨款,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检查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教育税费的征收工作,参与教育经费的审计监督,安排教育系统的教育经费及其经费预算、决算工作;归口管理国内外对本县的教育援助。

(九)主管全县的教师工作;负责管理、指导学校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学校干部、教师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十)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管理教职工的考核、职评和奖惩工作;负责本系统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和人才培养、开发、引进工作。

(十一)归口管理全县的学历教育;负责各类教育考试工作;统筹管理县内大中专学校的招生、学籍管理;负责指导中专、中师、专科、大学后继续教育;负责抓好本县公民参加重庆市地方学历教育的招生、培训工作;负责统筹管理大专以下有关学历证书和培训证书的发放。

(十二)贯彻执行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和就业安置的有关政策,协助相关部门抓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十三)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教育体制改革、教育教学改革及教育科研、教研工作。负责组织各类学校承担国家及市、县重大科研项目;负责管理教育系统科研经费;负责管理全县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工作。

(十四)负责指导教育产业、勤工俭学、学校后勤改革和安全保卫工作。

(十五)负责实施对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教育工作的“督政”和对各类学校的督导工作。

(十六)负责管理指导全县语言文字工作。

(十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巫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机构规格为副科级

负责对全县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确保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负责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中等及中等以下的各类学校的办学方向、办学水平、办学效益以及其他教育教学机构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负责对教育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制定本辖区教育督导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教育督导工作;承担教育系统综合考核工作。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巫山县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对口支援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重大决议事项的督办;管理教育系统社团工作;负责全县教育对口支援的联系、接待工作。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巫山县教育委员会教育科

负责管理全县基础教育、成人职业教育工作,指导实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的政策;负责管理中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工作;负责基础教育的改革、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工作和县示范性、实验性学校建设;负责中小学基础教育各类学校、教育机构的各项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负责规划、管理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德育工作队伍建设;负责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审核发放工作;制定中小学招生计划,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协调参与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宏观管理、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指导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改革、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和课余训练工作;指导学校健康教育,组织学生的体质健康检查;指导学校艺术教育和课外文娱艺术活动;组织、管理全县性学生体育运动竞赛和艺术比赛活动,负责组队参加县级以上各类体育竞赛和艺术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起草语言文字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推进语言文字改革、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和语言文字信息处理工作;组织推进《汉语拼音方案》,负责推广普通话工作;组织有关科技成果鉴定、评审、奖励的审查和推荐;管理中初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工作;管理中初等职教、成教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管理指导普通及成人中初等职业学历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和社区教育工作;制定有关成人、职业教育的教学指导文件、教学评估标准并指导实施;管理职教、成教学历文凭及有关培训证书发放工作;指导中等职教师资基地和实习实验基地建设;研究、实施职业技术学校、成人教育学校的布局调整、改革、管理及教育教学工作,指导、管理职业技术学校、成人教育学校的招生工作;负责社会力量举办基础教育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的管理工作;管理、指导各类学校教师培训工作;承办招聘教师的培训工作;承办社会力量举办学校的审核事项。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巫山县教育委员会组织人事科(教师职称改革办公室)

协同有关部门管理教育系统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工作;督促有关方面依法落实教师待遇,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负责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和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指导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管理、指导教职工考核晋级工作,负责特级教师、县级以上优秀教师评选和专家推荐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的人才开发和引进工作;负责组织县级以上教职工表彰活动;承办招聘教师的管理、考核工作;负责本系统教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调整本系统教职工工资晋升、津补贴等工作;制定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管理、指导中小学在职教师的学历教育,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研究、实施师范学校、教师进修校的布局调整、改革、管理及教育教学工作;指导、管理师范学校的招生工作;管理中小学教师培训证书发放工作。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巫山县教育委员会计划财务科

管理、指导教育系统财务、审计工作;负责教育经费的管理;负责中小学校、所属学校单位及机关国有资产、预算决算、财务管理和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学校有关收费标准;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牵头负责扶贫、教育救灾和学生资助工作;指导本系统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工作;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编制各类学校、教育单位基建投资计划,审核各类学校、教育单位基建规划、立项、设计和投资,对建筑质量、进度实施监督;协同有关部门安排和争取学校基建专款和赠款;指导本系统学校基建危房改建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管理、指导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工作;宏观管理、指导学校后勤改革工作,负责学校后勤改革的总体规划、政策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探索和建立新型的学校后勤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保障体系,促进学校后勤的社会化;协调移校搬迁工作。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巫山县教育委员会安全稳定科(群众工作科)

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处置教育系统突发事件;指导教育系统建立健全学生意外伤害保障机制和学校安全防范体系;负责安全安保和稳定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其周边综合整治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信访工作;负责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研究解决教育系统群众反映强烈的利益诉求问题,安排部署干部下访群众工作和社会管理工作。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