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巫山县跳跳堂艺术培训有限公司龙门分公司的通知
高唐教育督导中心、机关各科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的通知》(渝教发〔2023〕2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渝教发〔2023〕3号)、《中共巫山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开展我县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和登记工作的通知》(巫山委教秘〔2021〕6号)等文件要求,县教委联合县文化旅游委对巫山县跳跳堂艺术培训有限公司龙门分公司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全面审核,联合开展了现场勘察,材料及现场审核均符合相关要求,并经2023年7月5日县委教育工委、县教委第6次工委会暨第6次主任办公会议审定,同意设立巫山县跳跳堂艺术培训有限公司龙门分公司。
希望巫山县跳跳堂艺术培训有限公司龙门分公司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切实规范培训行为,努力改善培训条件,严格依法用工,强化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附件:巫山县跳跳堂艺术培训有限公司龙门分公司基本信息
巫山县教育委员会
2023年8月2日
附件
巫山县跳跳堂艺术培训有限公司龙门分公司基本信息
序号 |
机构名称 |
办学地址 |
经营性质 |
办学许可证号 |
举办人 |
负责人 |
1 |
巫山县跳跳堂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龙门分公司 |
巫山县龙门街道龙江大道 611—3—33至36号 |
营利性非学科类培训 |
250023770000079 |
王雪 |
邓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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