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为学龄前幼儿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幼儿教育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
2. 承担幼儿的教育、保育工作;
3. 负责校园安全建设和管理;
4. 承担早期教育宣传、指导等服务工作;
5. 示范引领全县其他幼儿园的发展;
6. 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巫山县巫峡幼儿园设置4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处理日常校务工作;负责学校人事、文件收发、报表统计、文书档案等工作;搞好综合性工作及接待工作,协助园长搞好各部门协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保教处
服务于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带领和组织全园教职工学习幼教理论,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抓好基本功的训练,促进教育事业发展;负责教育科研,指导教师进行教学研究,承接国家、市教育科研课题,组织课题组研究落实;负责教育科研成果的审定、申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总务处
负责食品的鉴定,检查指导饮食制作和分发,菜谱的执行情况;负责幼儿营养知识的宣传工作和及时进行幼儿营养膳食的调查工作;负责安全防卫、防火、防毒工作;负责全园园舍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及园内物品的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保卫处
严格执行教育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的工作要求,采取行之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维护园内良好秩序;制定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督促相关部门落实;负责园内治安管理,重大活动及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幼儿园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化解矛盾纠纷;负责园内安保队伍建设与管理,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协助幼儿园和相关部门处理涉校、涉师、涉生各类案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巫山县巫峡幼儿园为巫山县教育委员会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643.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43.9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 60.53万元,主要是教育教育支出增加7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8.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2.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7.8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 643.90万元,其中:教育支出 448.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4.1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73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33.6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60.53 万元,主要是教育教育支出增加7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8.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2.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7.8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3.9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3.90万元,比2023年增加60.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613.3万元,比2023年增加46.53万元,主要原因是教育收费的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0.60万元,比2023年增加13.9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重点工作。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重庆市巫山县巫峡幼儿园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不是行政、参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不是行政、参公单位。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0.60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陈泽琼 联系方式:18996808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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