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部门现行的职能职责
1.宗旨:融通成职教育,服务终身教育,助推社会发展。
2.职责任务:
(1)开展师资培训工作,统筹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2)开展学历提升教育工作;
(3)开展社区教育和终身教育工作;
(4)承担学校建设与管理工作;
(5)承办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巫山县师资培训中心(巫山县教师进修校、巫山电大分校)设置6个内设机构:
1. 办公室
负责学校文件撰写、会议办理、文件收发等行政日常事务;负责学校宣传、人事管理、公务车辆管理、证章管理、图书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学校考勤工作;负责效能督导、考勤监管、部门协调、校务公开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 开放教育部
负责教学计划和课程计划制定、课表编制、课外活动组织、教学检查督导等教学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教材征订、分配及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教师业务档案。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 总务处
负责学校财务、物资采购、公物管理、基建维修、水电管理维护、绿化工作;负责食堂管理,负责卫生防疫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 招生处
负责开放教育、网络教育等本专科学历提升教育招生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 教育技术处
负责学校信息技术教育工作,负责学校技术设备管理、维修维护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 教师培训部
承担县继续教育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师培师训工作;负责语言文字工作;承担《巫山教苑》的编撰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本单位是巫山县教育委员会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核定事业编制2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6名(办公室、开放教育部、总务处、招生处、教育技术处、教师培训部各设主任1名)。党的领导按县委有关规定配备。现有在编在职职工25人,退休人员71人,在籍电大学员1000余人,培训教师2000余人次。本单位属于2024年度预算编制的二级预算事业单位,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707.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07.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5.53万元,主要是教育支出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707.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387.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1.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2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5.5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5.4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6.4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7.4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7.41万元,比2023年增加15.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7.3万元,比2023年增加5.4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11万元,比2023年增加6.4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等,主要用于教育培训等重点工作。
巫山县师资培训中心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3年无增减。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比2023年无增减;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3年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3年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无增减。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11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胡娇 联系方式:023-57653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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