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服务学生,服务老师,服务学校教育
1. 研究教育思想、教育理念、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推进课程计划和课程改革的实施并提出相关实施方案,对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操作培训。
2. 开展教育科研,加强教育科研课题管理、指导和成果推广。
3. 开展学科教学质量监控,考试命题研究,教学资料使用指导等其他相关业务。
4. 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设置3个内设机构,分别为:
1.办公室:负责联系上级科研机构,配合开展相关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与基层学校进行工作衔接开展教学教研活动;负责本单位档案、继教、专技人员年度考核及相关的资料审核、报送;其他日常工作协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初幼教室:负责小学、学前教育教学教研工作指导,开展小学、幼儿教师教师基本功、教材教法培训,组织学科、活动课赛课、说课、评课,进行小学质量过程监控及学前教育实施指导等工作;负责全县初幼教科研工作指导,组织学校教师开展课题研究和管理,开展教育科研成果的总结、推广、运用;对骨干教师的推荐评选认定考核。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中教室:负责高、初中教学教研工作指导,开展高、初中教师基本功、教材、教法培训;组织学科赛课、说课、评课活动;开展高考、中考指导,进行教学过程质量监控;负责全县中教科研工作指导,组织学校教师开展课题研究和管理,开展教育科研成果的总结、推广、运用;对骨干教师的推荐评选认定考核。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本单位是巫山县教育委员会下设的具有独立编制和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3人,现有在编在职职工6人,退休人员11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65.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5.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5.5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减少35.5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65.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176.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13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5.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4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减少50万元,主要是本年暂未安排项目支出。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5.9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5.95万元,比2023年减少35.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5.95万元,比2023年增加14.47万元,主要原因是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3年减少5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支出已完成,本年无项目支出预算。
巫山县中小学教学研究室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是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未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未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冯绍桃 联系方式:023-57688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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