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巫山县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城区学校考调教师的通知
各教育督导中心,中小学、幼儿园,教委直属学校:
为切实优化城乡教育资源布局,持续巩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合格县创建成果,经县委编委会议研究同意,通过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在农村中小学教师中考调120名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坚持“鼓励在农村学校工作,鼓励在本职岗位干出成绩,鼓励重视教研教改与创新,鼓励终身学习不断提高,鼓励争优创特引领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按照“编制允许、公平公开、择优聘用、双向选择”的原则组织考调工作。
二、考调岗位及名额
根据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实际,今年共面向农村学校考调120名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具体考调学科及名额见附件1。考调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考调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特殊紧缺岗位经县人社局、教委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三、考调条件
(一)考调人员基本条件
1. 农村工作年限。报考城区学校的教师必须在农村学校工作满五年及以上(离职进修年限扣减)。
2.工作成绩和表现。报考人员2019年9月以来,教委或教育督导中心教学质量考核无差等,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
3. 幼儿教师考调学历及岗位任职要求: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和二级(十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资格的现在编、在岗农村幼儿教师(含招聘到农村小学中的幼儿教师)可参与城区幼儿教师考调。
4. 小学教师考调学历及岗位任职要求: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和二级(十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资格的现在编、在岗农村小学教师可参与城区小学教师考调。
5. 初中教师考调学历及岗位任职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和二级教师(十二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现在编、在岗农村初、高中教师可参与城区初中学校教师考调(初中英语教师可报考小学英语教师)。
6. 高中教师考调学历及岗位任职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和二级教师(十二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现在编、在岗农村初、高中教师可参与城区高中学校教师考调。
7. 报考音、体、美、信息技术教师不受学段限制,但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报考特殊教育教师不受学段限制。
(二)否决条件
1.不在岗。2020年9月至2023年7月,有未经教委批准擅自离职进修或脱离教育教学工作岗位行为的,病假累计超过半年或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及以上的。
2.表现差。2020年9月以来,有违法乱纪行为受到治安、刑事处罚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调查处理中的,在进城及各种考试中有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或不定等的,违背信访纪律,严重影响教育形象和社会稳定的,师德表现差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社会影响的。
(三)报考专业要求
小学教师可根据自愿选择报考一个学科;特殊学校有特殊教育资格及幼教以上资格者皆可报考,有特殊教育专业培训合格及相应经历的优先;初中教师可从所学专业或所教学科中选报一科;高中教师可从所学专业或所教学科中选报一科;幼儿教师以及中小学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师应是幼儿(学前)、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计算机)专业毕业。
四、考调程序
(一)农村学校限额推荐
中学以校为单位,小学(幼儿园)以学区为单位(教育督导中心汇总、审核、上报)推荐参加考调人员。各学校应根据年度考核、教学质量、表彰奖励、师德表现、夫妻分居、毕业班工作等情况制定具体的考评推荐办法,综合考核推荐参加考调人员(已上派到城区学校工作的人员参加考调不受报名比例限制)。原则上推荐参考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学区)学科教师总人数的20%(不足1人的可推荐1人,超编学校可增大推荐比例,缺编学校可以放弃或减少推荐参考人员;2023年以来已参加了其他部门或县外考调的人员,原则上不再推荐)。要求参加考调后学校不得出现学科集中短缺,并由推荐学校承担相应的责任。各教育督导中心、学校必须严格把关,严格执行报考条件,该否决的必须否决。推荐拟考调人员必须在校内公示,接受教职工监督。
(二)报名及审核
报名分两步进行。第一步现场报名,第二步教师进行网络报名并打印准考证。现场报名成功的教师才能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以督导中心和学校的报名册为准进行审核。
第一步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0日至7月21日。
2.报名地点:小学由所在教育督导中心组织报名,中学由所在学校组织报名。
3.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和学校推荐意见书。
4.报考学科:中、小学教师、幼儿教师、特殊学校教师分学段按学科报名。
5.考核材料:根据考核内容由本人报名时提供真实有效的原始证明材料,学校(教育督导中心)初审,县人力社保局、教委组织复审。其中,荣誉证书须提供原件,年度考核、教学成绩、论文、竞赛获奖等由本人提供原始依据。凡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者经查证落实后,今年的年度考核认定为不合格,且取消今年考试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相应的考调。
6.材料审查:各地(校)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报名资格和考核材料的审查,并出具有效证明和提供相关原始依据;证明材料由经办人和校长、教育督导中心主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所有报名材料于7月26日中午12:00前交教委人事科(附件3、4的电子文档在7月21日17:30前传到教委人事科)。县教委对考核材料在7月26日审查结束,凡未按时提供有效材料的一律不再受理。县教委于7月27日在巫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ws.gov.cn/xzfbm_73744/fzhggwyh_74252/)“人事人才招聘招录”栏及时公示考核情况,并接受群众监督。本人对自己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必须在7月27日17:30之前提出,对他人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应在7月28日15:00之前向教委人事科举报,逾期不再受理。
7.现场缴费。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合格的,须于报名现场缴纳报名费(按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人收取,共计100元),确认参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第二步教师网上报名并打印准考证:
1.教师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24日09:00—7月25日16:00。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访问“http://wlexam.com:7816/wus2023”报名网址,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流程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本次网上报名按督导中心和学校提供的名册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同时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其余信息在教委组织的现场审核中进行,如因不属督导中心和学校推荐的报考对象被取消报名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选择的报考岗位应与现场报名的岗位一致,不能在网络报名时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网上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为jpg格式,20kb以下)。将在后续现场资格复审环节审查报考信息,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本年度进城考试资格。
2.打印准考证。完成报名并缴纳了报名费的,于2023年7月28日9:00至24: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参考人员自己负责。
五、考试和考核
(一)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为学科基础知识(150分)(报考小学语数岗位的,小学语文、数学各占75分);综合知识(含教育学、心理学、教师法等)(共50分)。笔试合计200分,考试实行分卷合堂组考的办法进行。
笔试时间:2023年7月29日9:00—11:30
笔试地点:南峰小学B区(考试时需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公布笔试成绩:7月30日在巫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ws.gov.cn/xzfbm_73744/fzhggwyh_74252/)“人事人才招聘招录”栏及时公布。
(二)考核加分
1. 凡是在2018年8月至2023年7月期间,获得重庆市委、重庆市政府,巫山县委、巫山县政府表彰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者,市级和县级的分别计5分、3分;获得教育部,重庆市委教育工委、重庆市教委,巫山县委教育工委、巫山县教委表彰的各类“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者分别计4、3、2分。以上表彰奖励以最高等次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
2. 凡在2020学年度至2022学年度考核被巫山县人社局审定为“优秀”者每一次计5分,“合格”每一次计2分。
3. 凡在2020学年度至2022学年度,与同学段报考学科相同的学科教学成绩被巫山县教委认定为“优秀”(高中教学质量特殊贡献者(奖)等)的一次计10分,“良等”(高中教学质量提升指导教师、新秀、优秀者等)的一次计5分。
4. 凡夫妻双方都在我县从事教育工作,且城乡分居5年及以上的计3分;父母(含岳父母、公婆)是我县离休干部或教师(含退休教师),且本人近五年来年度考核皆在合格及以上的计2分。
5. 凡在农村工作年限满5年的,每增加1年计1分,最高不超过15分。
6. 凡在我县农村学校任职十年及以上的党组织书记、现任校长(含主持工作的副校长、教育督导中心主任)计5分。凡在我县农村学校任职十年及以上的现任副校长或副支部书记计3分。
7. 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专科学历的计3分,具有本科学历的计4分,具有研究生学历的计5分;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学历的计4分,具有研究生学历的计5分;高中教师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计5分。学历以毕业证原件为准,按最高学历计分1次,不累计计分。
8. 从2020年9月1日以来,凡论文获得重庆市教委、重庆市教育学会组织的综合性教育科研成果三等奖的每次计4分,获二等奖的每次计5分,获一等奖的每次计6分;获巫山县人民政府表彰的科技进步三等奖的每次计3分,二等奖的每次计4分,一等奖的每次计5分;获巫山县教委、巫山县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审(含小课题研究成果。论文只认第一作者,课题只认含主持人在内的排名前5的研究人员)三等奖的每次计2分,二等奖的每次计3分,一等奖的每次计4分;被《巫山教苑》刊载的教学教研文章(只认第一作者),一篇计2分。同一论文(课题)按最高等次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此项考核最高计分15分。
9. 从2020年9月1日以来,获得重庆市教委委派的市教科院、县教委委派的县教研室(县教育学会)组织的教师现场赛课(不含说课、教学设计、技能竞赛、领雁工程赛课等专项现场竞赛)等级奖的,县级三等计2分,县级二等计4分,县级一等(等同市级三等)计6分,市级二等计8分,市级一等计10分。层层选拔或同一赛课活动,以最高等次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此项考核最高计分15分。
10. 从2020年9月1日以来,被授予并保持重庆市、巫山县骨干教师、巫山县骨干(乡镇)教师称号的分别计5分、3分、2分,以最高等次计分一次。
11. 从2020年9月1日以来,获得重庆市教委、巫山县教委组织的教师各类竞赛(不含学生竞赛辅导类),县级三等计1分,县级二等计2分,县级一等(等同市级三等)计3分,市级二等计4分,市级一等计5分,以上各项以最高等次计分一次。
以上各项考核计分累计不超过100分。
(三)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综合知识成绩)÷2×70%+考核分×30%,最后得分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面试
1.面试办法:按照考调计划和考试考核成绩,将拟考调初录人员等额分配到调入学校(校长考前按名次抓阄确定)后,由调入学校对拟调入初录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合格者由县人社局行文予以调动,面试不合格者可申请人力社保局、教委复核,复核不合格者不予调动,缺额不递补。
2.面试时间:2023年7月31日由调入学校组织面试,并于当天17:30以前将面试结果书面报教委人事科。
六、公示
2023年8月1日—8月3日对拟转聘人员情况在巫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ws.gov.cn/xzfbm_73744/fzhggwyh_74252/)“人事人才招聘招录”栏及时公布。
七、录用安置
城区学校考调人员的录用安置由调入学校采取考前“抓阄选择”的办法进行确定。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分学科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调动人员。若成绩出现并列,特殊教育教师依次按有特殊教育专业培训合格及相应经历的优先、专业知识成绩高的优先、年龄高的优先(以身份证为准),其余学科教师依次按专业知识成绩高的优先、年龄高的优先(以身份证为准)。若因拟调人员本人放弃出现缺额岗位的,在本学科未进入拟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凡公示无异议者,按照相关规定完善调动手续,重新签订聘用合同,考调教师必须服从学校改革所需接受工作安排。考调教师专业技术职称根据调入学校岗位实际予以重新聘任。
八、工作纪律
各地各校必须全面宣传教师进城考调政策,做到人人知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考核推荐,规范组织考调。教师考调工作由县教委纪检组、县人社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并严格按照人事考试纪律规定执行。任何单位或个人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查实,取消当事人考调资格,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本方案由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巫山县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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