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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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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有关高校,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以及《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精神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户籍在重庆市内,或者持有重庆市有效居住证的中国公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全国教师资格统一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2.2015年及以前入学且首次申请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

(二)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我市普通高校本、专科应届毕业学生及在我市就读的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学生。

(三)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我市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四)在重庆市范围内服役的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问、有仁爱之心;

(二)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三)参加全国教师资格统一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

(四)达到普通话等级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其中,申请语文学科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五)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体检合格。

三、申请流程

(一)时间安排重庆市2021年社会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分两个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网报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9:00--4月8日17:00,已经取得规定学历毕业证书申请人可在本批次申请。

第二批次网报时间为:2021年6月15日9:00--6月25日17:00,已经取得规定学历毕业证书申请人及2021届应届毕业生均可在本批次申请。

(二)网上申报

1.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申请人须认真阅读认定所在区县的注意事项。

2.“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机构”选择

(1)高中、中职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三类申请人,网上申报时认定机构为“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现场确认机构为户籍(或学籍档案、居住证、服役所在地)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

(2)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三类申请人,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机构均为户籍(或学籍档案、居住证、服役所在地)所在区县的教育行政部门。不得跨区县选择现场确认机构。

3.“申请地类型”选择: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选择“户籍所在地”,在持有的居住证所在区县申请认定的选择“居住地”,在学籍档案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选择“居住地”。

2021届毕业生在第二批次网报时,网报截止时间前已经取得规定学历毕业证书的,现场确认机构选择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网报结束前尚未取得规定学历毕业证书的,现场确认机构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

4.《个人承诺书》可在网报界面下载、打印,申请人签名后按程序要求扫描上传图片。成功报名后,申请人需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的,于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

5.上传近期彩色正面免冠一寸白底电子登记照(格式为: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200kb,宽290-300像素,高408-418像素,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6.按系统要求如实完整写其他申请材料,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申请系统,对申请信息进行修改。

(三)现场确认及体检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身份证明材料。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港澳人士提供港澳居民身份证,台湾同胞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上材料当场核查,不提交复印件。

2.户籍材料(或学籍档案证明、居住证)复印件1份。证件需在有效期内。

申请地类型选择“户籍所在地”的,需提供申请人户口簿主页、本人页、增减页原件、复印件1份;

申请地类型选择“居住证所在地”的,需提供《重庆市居住证》原件、复印件1份;

申请地类型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档案证明原件,1份;

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需提供服役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材料原件,1份。

3.符合申请条件的学历证书。认定系统能自动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供。

(1)对于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

(2)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可暂缓提交学历证书,但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在校生证明。证书领取时需出示规定学历毕业证书。

(3)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正面免冠一寸白底登记照1张与网上申报时提交的照片为相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码。

5.《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扫描后,按程序要求上传,现场确认时提交签名的纸质件原件。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自动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供。2021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以免试认定身份参加认定的,需提交《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复印件1份。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认定系统能自动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供。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审查验证取得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8.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需提供技术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9.2015年及以前入学且首次申请认定的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现场确认时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

(1)原就读学校出具并加盖学校档案室公章的该生大学期间成绩单,以及毕业当年未按规定获取教师资格的证明(需加盖就读学院公章和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管理部门公章);

(2)本人首次申请认定的承诺书。

以上所有复印件均使用A4纸单面复印。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或者材料不全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10.检报告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市教委、市卫计委《关于印发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渝教师发〔2016〕9号)和《关于修改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渝教师发〔2016〕16号)执行。

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现场确认机构发布的注意事项,根据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参加统一体检,体检报告仅限当前批次认定有效。

四、认定和证书发放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据实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原件(2021届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时到现场确认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发放过程中发现有误的,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照管理权限及时进行信息更正。《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装入专用密封袋,由申请人在15日内送交个人人事档案保管机构存档。

五、认定时间

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见附件1。

六、疫情防控

根据国家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广大申请人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求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我市各项防控举措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受理现场要严格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消毒工作。现场确认机构应结合国家及我市疫情防控及时发布现场确认环节疫情防控要求。

七、其他

(一)以上安排未尽事宜详见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向重庆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根据规定,申请人每年只允许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五)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及时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资料归档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章彤(师范教育处),60393048;杨焱(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62658186、86380492。

附件:1.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表

2.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一览表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5日


附件1

重庆市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表

批次


内容

时间

备注

网上申报

3月25日9:00-

4月8日17:00

申报对象仅限已取得规定学历者。

申请人犯罪记录情况核查

4月23日前完成

各区县完成,申请人不参与。

现场确认

4月12日-4月16日

申请人到网报选择的现场确认区县指定的地点。

体检截止日期

4月22日前

具体由各区县自行安排。

资格认定

4月26日-4月30日

各区县完成,申请人不参与

认定结论公布

5月7日

登录http://www.jszg.cq.cn查询

证书发放

5月10日-5月12日

申请人到现场确认区县领取

错误信息更正

5月14日前

各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

网上申报

6月15日9:00-

6月25日17:00

满足条件的所有申请人均可在本批次申请。

申请人犯罪记录情况核查

7月9日前完成

各区县完成,申请人不参与。

现场确认

6月28日-7月2日

申请人到网报选择的现场确认区县指定的地点。

体检截止日期

7月7日前

具体由各区县自行安排。

资格认定

7月13日-7月21日

各区县完成,申请人不参与

认定结论公布

7月23日

登录http://www.jszg.cq.cn查询

证书发放

7月26日-7月28日

申请人到现场确认区县领取

错误信息更正

7月30日前

各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


附件2

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一览表

区县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现场确认地点

万州区

吴老师

023-58220474

万州区教委409室(地址:万州区白岩路256号)

黔江区

老师

023-79311198

黔江广播电视大学(地址:黔江区城西街道城西三路10号)

涪陵区

老师

023-7286039572203631

涪陵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审批中心4楼)

渝中区

老师

023-63835424

渝中区教委7008室(地址:渝中区八一路39号)

大渡口区

老师

023-62733920

大渡口区教委1202办公室(地址:大渡口区文体支路42号)

江北区

老师

023-67712949

江北区教师进修学院9014室(地址:江北区万兴一路8号)

沙坪坝区

老师

023-8605559086281835

沙坪坝区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综合窗口4号(地址:沙坪坝区西园北街8号)电话:65368449

九龙坡区

老师

023-68788513

九龙坡区行政服务大厅(九龙坡区科城路77号留学生创业园)

南岸区

老师

023-62805305

南岸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南岸区茶园新城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2号楼3楼)

北碚区

老师

023-68286278

北碚区教育考试中心(地址:北碚区金华路200号<北碚职业教育中心内>)

渝北区

老师

023-67198125

渝北区教师进修学院(地址:渝北区汉渝路62号)

巴南区

老师

023-66211239

巴南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巴南区龙洲湾街道文化活动中心三号楼二楼)

长寿区

老师

023-40250260

长寿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77窗口(地址:长寿区桃源西路7号)

江津区

老师

023-47531862

江津区教委人事科205室(地址:江津区体育场二楼)

合川区

老师

023-42824178

合川区南屏中学食堂底楼(地址:合川区南津街街道中南支路)(高中及中职)
合川教师进修校综合楼412室继教中心(地址:钓鱼城办事处幽客路2号)(初中及以下)

永川区

老师

023-49861008

永川区教委组织人事科(地址:永川区永川区文昌路1399号

南川区

老师

023-81110585

南川区行政审批大厅2楼教委窗口(南川区商务中心左副楼)电话:71427876

綦江区

老师

023-85880846

綦江区教委人事科(地址:綦江区文龙街道天星大道55号即南州中学正校门旁区)

大足区

老师

023-64382066

大足区教委人事科1204室(地址:大足区龙岗街道北山路十一号)

潼南区

老师

023-44576039

潼南区教师进修学校综合楼208室(地址:桂林街道民乐街163号)

铜梁区

老师、廖老师

023-45678052

铜梁区教委408办公室(地址:铜梁区东城街道民营街109号)

荣昌区

左老师

02346787041

荣昌区教委204办公室(地址:荣昌区昌元街道宝城路1段196号)

璧山区

老师

13594644979

璧山区教委410室(地址:璧泉街道双星大道369号2号楼)

梁平区

老师

023-53239922

梁平区教委四楼401室(地址:梁平区梁山街道育英街83号)

城口县

老师

023-59223728

城口县教委406室(地址:城口县葛城街道土城路56号)

丰都县

老师

023-70711226

丰都县政务大厅(地址:丰都县三合镇平都大道西段58号)

垫江县

老师

023-74669348

垫江县教委(地址:垫江县桂溪街道书院街1号)

武隆区

老师

023-77725997

武隆区教师进修学校(职教中心内)三楼培训部(地址:武隆区凤山街道建设东路65号)

忠县

老师

023-54238330

忠县教委人事科1013室(地址:忠县忠州街道滨江路36号)

开州区

老师

023-52222591

开州区教委人事科418室(地址:开州区人和路5号)

云阳县

张老师

023-55138315

云阳县行政审批大厅四楼F17(地址:云阳县北部新区云商大厦)

奉节县

老师

023-56561107

奉节县教委一楼大厅(地址:奉节县西部新区桂圆路县职教中心旁)

巫山县

老师

023-57685507

巫山县教委712室(地址:巫山县高唐街道广东中路405号)

巫溪县

老师

023-51511519

巫溪县教委(地址:巫溪县马镇坝学府路60号)

石柱县

老师

023-73376416

023-73376197

石柱县教师进修学校(地址:石柱县南宾镇万寿大道104号石柱附小旁)

老师

秀山县

老师

023-76868800

秀山县教委组织人事科303室(地址:秀山县凤栖北路139号附1号)

酉阳县

李老师

023-75690286

酉阳县教委1005(地址:酉阳县源泉新路11号)

彭水县

杨老师

023-78446010

彭水县教委组织人事科6-10室(地址:彭水县汉葭街道民族路117号附1号)

万盛经开区

犹老师

023-64183271

万盛经开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万盛国能奥特莱斯商场A馆三楼综合窗口)电话:48265427

高新区

左老师

023-68680603

九龙坡区含谷镇小学(新校区)(地址:九龙坡区新梧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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