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教育部印发的《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县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巫山县就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工作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域基本情况
巫山地处三峡库区腹心地带,为国家新一轮扶贫开发重点县(已于今年6月接受国家脱贫摘帽验收),幅员面积2958平方公里,辖26个乡镇(街道),共341个行政村,总人口63.97万,农业人口48.59万。2017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16.15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51.79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2.5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35亿元,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27751元、9357元。
全县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10所,其中:小学191所(含教学点101个、民办学校1所),独立初中15所,完全中学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义务教育学校在校学生59704名,其中:小学生38603名(含民办小学384名),初中生20996名,特殊教育学生105名。在编教职工4385名(小学2638名,初中1747名),其中:专任教师4168名(小学2514名,初中1654名),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15名,其中专任教师14名。义务教育学校占地面积156.38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70.62万平方米。
二、自查情况
(一)办学基本标准情况
自评得分97.5分。具体情况是:
1.师资建设(30分),自评29分。一是师生比。达标小学91所、初中18所,达标率均为100%。二是学历提高。达标小学90所、初中18所,达标率分别为98.9%、100%。三是岗位结构。达标小学88所、初中18所,达标率分别为96.7%、100%。
2.校舍场地(25分),自评22.5分。一是生均校地。达标小学86所、初中17所,达标率分别为94.51%、94.44%。中小学校国土证办证率72%,扣1分。二是生均校舍。达标小学89所、初中17所,达标率分别为97.80%、94.44%,扣0.5分。中小学校房产证办证率72%,扣1分。三是生均体育场馆。达标小学84所、初中17所,达标率分别为92.31%、94.44%。
3.功能室建设(33分),自评33分。一是实验室。达标小学91所、初中18所,达标率均为100%。小学、初中实验开出率均为97%。二是六大功能室。达标小学89所、初中18所,达标率分别为97.8%、100%。小学、初中六大功能室使用率分别达96.5%、95.8%。三是图书室。小学、初中分别达标91所、18所,达标率均为100%。生均图书小学17.5册、初中26.3册。小学、初中图书借阅率达标,均使用了市中小学数字图书馆资源,建立了中小学图书室网络管理系统。四是生均设备值。中小学全部达标,生均教学设备值小学1083.13元、初中1453.3元。
4.信息技术设备(12分),自评12分。一是校园网建设。小学、初中校园网建设均达100%。二是多媒体设备配备。达标小学91所、初中18所,达标率均为100%,多媒体教学设备课堂应用率小学、初中分别达96.3%、97.5%,应用率达标。三是计算机。达标小学91所、初中18所,达标率均为100%。小学百生计算机配备9.6台、初中百生计算机配备10.8台,且基本达到“一生一机”。计算机应用达标。
(二)政府推进发展达标情况
自评得分94分。无加分,无一票否决。具体情况是:
1.入学机会(10分),自评8.5分。一是关爱机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率达100%,建立了关爱留守儿童、贫困家庭子女入学保障机制。二是招生制度。三残儿童入学率98.6%,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县域初中的比例为72.1%。三是办学规模。小学、初中办学规模符合规定学校96所,占比88.1%,扣0.5分;标准班额达标的小学、初中共92所,占比84.4%,扣1分;56人以下班额的学校99所,比例为90.8%。
2.教育投入(27分),自评22.5分。2016年区县预算内教育拨款增长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扣1分; 2015年、2016年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未实现逐年提高,扣2分。2015至2017年足额征收城市建设配套费用于教育部分未全额用于教育,扣1.5分。
3.队伍建设(23分),自评23分。一是教师待遇。按时足额保障教师绩效工资、边远艰苦地区农村教师津贴、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乡镇工作补贴,每年按规划建设农村教师周转房。二是教师配备。小学、初中音体美科劳信学科专任教师配套率分别达94%、98.7%;按规定标准编制教师配备率达到100%;小学、初中中高级教师结构比例分别达47.1%、56.9%。三是培训交流。校级干部交流面16.9%;专任教师交流面6.3%;教师培训机构健全,教师集中培训比例达31.3%,培训时间平均达到80学时,城乡校长、教师培训基本均等。
4.体制机制(22分),自评22分。一是规划布局。制定并落实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专项规划、学校布局结构调整规划、薄弱学校改造和村点校建设规划,学校建设与城镇新区开发建设同步。二是体制制度。学校干部、教师、经费管理符合《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规定。县政府定期召开教育工作会、专题会,研究解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监督和问责机制。四级教育督导网络健全,建构11个督学责任区,配备专职督学2人、责任督学64人、兼职督学49人。教科研工作人员配备落实、经费有保障。
5.质量管理(18分),自评18分。一是教育管理。学校按照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小学、初中不跨范围招生、不收择校费;小学、初中不设重点学校和重点班;落实了“减负十条规定”;教学方式改革和教学评价方式改革得到落实。二是教育质量。小学、初中年巩固率分别达100%、98.7%;小学、初中体质健康及格率分别达98.6%、97.2%;小学、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合格率分别达99.9%、99.8%;按规定开展了小学、初中质量监测。
(三)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均衡状况
通过对“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进行测算,我县综合均衡状况差异系数自查情况为小学0.493、初中0.295,达到规定要求。
三、主要工作措施与成效
(一)政府统筹,协力推进,创建合力全面集聚
1.县委、县政府重视。县委、县政府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县级战略,始终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最重要的教育工作来抓,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发了《巫山县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工作,建立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义务教育管理机制、运行机制、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和督导评价机制。
2.人大、政协推动。县人大、县政协大力支持教育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调研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创建工作,结合实际号脉问诊、解决困难,全方位推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3.部门、乡镇(街道)履职。县教委承担牵头责任,成立创建指挥部和11个工作队,全面实行创建“三包”(实行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包干核心指标,委领导、科室、教育督导中心包片,教委工作人员和责任督学包校),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实现全员创建。县级各部门和乡镇(街道)视发展教育为重要责任,从各自角度积极为教育办好事、办实事。县编办、县发展改革委、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县国土房管局、县城乡建委、县综治办等成员单位常态助力帮扶,对编制需求、资金保障、项目建设等快办特办,为义务教育发展均衡创建营造良好的氛围。
4.教育督导助力。成立巫山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片区教育督导中心、学校督导工作室”三级督导网络,实现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邀请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对我县创建工作进行了多轮过程督导和专项督导、综合督导,通过督导实现整改提高。
(二)对标对表,因校施策,办学条件全面改善
1.保障教育投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不遗余力保障教育投入,三年安排教育经费33.25亿元,教育支出占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年年超过70%,达成“三个增长”“一个比例”,为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经费保障。
2.合理规划布局。结合县域实际制定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专项规划、学校布局结构调整规划、薄弱学校改造和村校(教学点)建设规划,推动形成了乡镇设中心校、撤并乡设完校、自然村设村校(教学点)的小学教育发展格局和以十大中心集镇为主体、人口相对集中乡镇为补充的初中教育发展格局,有效满足县域适龄儿童就近入学需要。
3.实施扩容建设。统筹实施标准化建设、寄宿制学校建设、薄弱学校改造等项目,突出重点,加快城乡学校建设。三年来,投入3.65亿元,完成福田、庙宇2个集镇的教育资源整合,新建学校6所,实施新建项目63个、改扩建和维修项目284个,共计增加学位4000余个。当前,龙水中小学、龙江小学、南峰小学金科校区、大昌小学分校(大昌第二小学)、官渡小学分校(官渡第二小学)建设稳步推进。
4.升级教育装备。累计投入8000多万元,为学校采购5668台计算机、2228套班班通多媒体设备、471198册图书及配套设备设施,装备六大功能室535间、实验室106间,为107个教学点配备了教学点数字资源设备和音体美综合活动包,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教育教学装备条件基本一致。
(三)动态管理,厚德提能,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1.长效补充。实施教师编制动态调整,强化教师培养和引进,通过公开招聘、特岗计划为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定向补充教师598名,学科教师结构不配套得到缓解。
2.保障待遇。全面落实教师绩效工资以及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乡镇工作补贴、医保垫底资金,并在职称评定和岗位晋升等方面向农村学校倾斜;实施教师周转房项目24个,建设面积24278平方米;关注教职工身心健康,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关爱资助困难教职工6300余人次。
3.优化管理。坚持把师德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大力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探索建立教师“县管校用”的机制和校长、教师定期交流制度,校级干部交流比例达16.9%,教师交流比例达6.3%。制定了《巫山县教职员工调配交流及聘用管理实施办法》,引导师资有序流动。
4.强化培训。推进国培、市培、县培、校培“四培联动”,全面落实教师全员培训,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内部挖掘师资潜能,坚持实施学科教师转岗培训,组织音体美等短缺学科转岗培训800人次,有效解决学科教师结构不配套的问题。
(四)深化改革,创新管理,教育质量全面提升
1.治理薄弱,促进管理升级。出台《加强村校管理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全面提升小规模学校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建立寄宿制学校建设标准和管理办法,实行课堂教学、课余活动、课外生活一体化管理。推进城乡学校结对发展,将优质学校先进的管理水平、教学理念嫁接、辐射到薄弱学校,促进薄弱学校“电梯式”发展,较好地解决教育均衡与教育优质、教育公平、教育效率之间的矛盾。
2.整合资源,促进课程开设。深入整合体育、艺术、科技、劳技等教师资源,全面实施走教制,促进“2+2”项目、“1+5”行动计划和课程辅助活动的落实,实现了农村学生接受体育、艺术、科技、劳技、英语教育机会的公平和学生个性发展的公平。
3.改革研究,促进质量提升。扎实开展“三微”教研、农村微型学校教育模式实践研究和“133生本高效课堂”实践,推进课堂教学改革研究,探索实施“133”生本高效课堂模式。推进教研联盟,实施同教同研同测同评,推进质量整体提升。建立中小学教学质量奖励机制,将教学质量作为考核学校发展的重要指标。强化教学质量目标管理和质量分析,把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及实验操作技能纳入教学质量监测范围,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控。
4.彰显特色,促进内涵发展。深挖学校内涵、办学底蕴,狠抓特色文化建设,积极开展特色创建,30多所学校创建为国家、市级特色学校,逐渐形成“一片多特色、一校一品牌”。
(五)完善机制,夯实民生,教育公平全面促进
1.狠抓控辍保学。全面畅通入学绿色通道,依法保障每名适龄儿童、少年公平接受义务教育。建立“政府、社会、学校、家长”控辍联动责任机制、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结合控保对象实际,落实“一生一案”措施,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正常适龄少儿全部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重视特殊适龄儿童教育,采取“随班就读、集中就读、送教上门”相结合方式,实现243名轻度障碍儿童随班就读、125名中度障碍儿童特校就读,编撰《生活与语文》《生活与数学》校本教材,为110名重度障碍儿童实施送教上门,实现县域内适龄特殊少儿“全覆盖”受教育。
2.精准关爱资助。结合实际制发《巫山县贫困大学生资助实施方案》《巫山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全面精准落实学前至大学阶段不断档的资助政策,实现全县1.9万名贫困家庭学生关爱资助全覆盖。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创新实施农村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现“营养、教养”双提升,农村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合格率达98%以上。关心关爱留守儿童、特殊需要儿童,通过“代理家长”“知心哥姐”活动,实现身心全面健康成长。全面实施“暖冬计划”,覆盖121所海拔600米以上学校。
3.狠抓安全稳定。努力建设“平安校园”,全面实施“服务学校29条”,多部门常态化联合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出台了《安全教育常规基本要求》《矛盾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工作制度》两个规范,构建了“五级网格”,健全了“六个体系”,落实了“六大机制”,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人防、技防覆盖面已达100%,实现了校园安全稳定“六为零”目标。
四、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虽然我县在推进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创建工作中做了大量努力和积极探索,但与新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要求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教育投入总量不够。巫山属扶贫开发重点县,虽然教育支出占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年年超过70%,但财政体量有限,未能充分满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需要。
(二)师资建设水平不高。虽然师资已达到基本均衡发展评估标准,并通过定点招聘、转岗培训、“走教”等形式缓解了结构性短缺矛盾,但随着学校寄宿生服务、营养改善计划、留守儿童关爱等办学功能的增加,师资配备与国家新出台的标准仍有一定的差距。
(三)城镇优质资源不足。随着城镇化和生态移民搬迁的纵深推进,大量居民快速集聚城镇,一定程度存在城镇优质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追求优质教育的需求。
五、下阶段工作打算
我县以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教育保障,以学校标准化建设为载体强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一)加大教育投入。依法落实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和“一个比例”,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不断增加投入总量,为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坚强的保障。
(二)加强队伍建设。对照新的师资配备标准,按需满足教育编制需求,并实施动态管理。强化人才引进和培养培训,促进教师学历、专业素养、职称结构水平全面提高。
(三)扩充优质资源。提高城镇建设规划水平,加快城镇学校建设,在县城及拓展区新建中小学6所,在集镇新建中小学2所、改扩建中小学16所,努力办好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
附件:
重庆市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自查评分表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督导评估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评 分 要 点 |
得分 |
简 要 结 论 |
A1. 师资 建设 30分 |
B1. 生师比 10分 |
1.小学教职工与学生比5分(达标学校为98%5分,96%4分,94%3分,92%2分,90%1分) 2.初中教职工与学生比5分(达标学校为98%5分,96%4分,94%3分,92%2分,90%1分) |
10 |
1.生师比 达标学校 小学:100% 初中:100% |
B2. 学历 提高 10分 |
1.小学教师高于规定学历比例5分(达标学校为98%5分,96%4分,94%3分,92%2分,90%1分) 2.初中教师高于规定学历比例5分(达标学校为98%5分,96%4分,94%3分,92%2分,90%1分) |
10 |
2.学历提高 达标学校 小学:98.9% 初中:100% | |
B3. 岗位 结构 10分 |
1.小学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5分(符合要求学校为95%5分,92%4分,90%3分,88%2分,85%1分) 2.初中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5分(符合要求学校为95%5分,92%4分,90%3分,88%2分,85%1分) |
10 |
3.岗位结构 符合学校 小学:96.7% 初中:100% | |
A2. 校舍 场地 25分 |
B4. 生均 校地 8分 |
1.小学生均占地面积3分(达标学校为90%3分,85%2分,80%1分,75%0.5分) 2.初中生均占地面积3分(达标学校为90%3分,85%2分,80%1分,75%0.5分) 3.取得国土证2分(办证学校达80%2分,70%1分) |
7 |
1.生均校地 达标学校 小学:94.51% 初中:94.44% |
B5. 生均 校舍 11分 |
1.小学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4.5分(达标学校为95%4.5分,90%4分,85%3分,80%2分,75%1分) 2.初中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4.5分(达标学校为95%4.5分,90%4分,85%3分,80%2分,75%1分) 3.取得房产证2分(办证学校达80%2分,70%1分) |
9.5 |
2.生均校舍 达标学校 小学:97.80% 初中:94.44% | |
B6. 生均体育场馆 6分 |
1.小学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3分(达标学校为90%3分,85%2分,80%1分,75%0.5分) 2.初中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3分(达标学校为90%3分,85%2分,80%1分,75%0.5分) |
6 |
3.体育场管 达标学校 小学:92.31% 初中:94.44% | |
A3. 功能室建设 33分 |
B7. 实验室 10分 |
1.小学科学实验室建设3分(实验室和科学教学仪器设备配齐率达到90%3分,85%2分,80%1分,75%0.5分) 2.初中理化生实验室建设3分(实验室和理化生教学仪器设备配齐率达到90%3分,85%2分,80%1分,75%0.5分) 3.实验室使用良好4分(小学、初中各2分,开出率95%2分,85%1分,80%0.5分) |
10 |
1.实验室配齐率小学:98.9%,初中:97.8%。 |
B8. 六大 功能室 13分 |
1.小学六大功能室建设4分(功能室和器材配齐率达到90%4分,85%3分,80%2分,75%1分) 2.初中六大功能室建设4分(功能室和器材配齐率达到90%4分,85%3分,80%2分,75%1分) 3.功能室使用良好5分(小学、初中各2.5分,器材使用率达到95%2.5分,90%2分,85%1.5分,80%1分) |
13 |
1.六大功能室配齐率 小学:96%, 初中:95.4%。 | |
B9. 图书室 5分 |
1.小学图书室建设2分(配齐率分别达到90%2分,85%1分,80%0.5分) 2.初中图书室建设2分(配齐率分别达到90%2分,85%1分,80%0.5分。 3.使用了市数字图书馆资源1分(小学、初中各0.5分) |
5 |
1.图书室配齐率小学:100%, 初中:100%。 | |
B10. 生均设备值 5分 |
1.小学生均教学设备值3分(达到90%3分,85%2分,80%1分) 2.初中生均教学设备值2分(达到90%2分,85%1分,80%0.5分) |
5 |
1.生均设备值:小学1083.1元,初中1453.3元。 | |
A4. 信息技术设备12分 |
B11 校园网建设 4分 |
1.小学校园网建设2分(校园网配齐率达到85%以上1分,80%0.5分;校园安全监控系统配齐率达到85%以上1分,80%0.5分) 2.初中校园网建设2分(校园网配齐率达到85%以上1分,80%0.5分;校园安全监控系统配齐率达到85%以上1分,80%0.5分) |
4 |
1.校园网配齐率小学:100% 初中:100% |
B12. 多媒体设备配备 4分 |
1.小学多媒体设备配备1分(配备率达到85%以上1分,80%0.5分) 2.初中多媒体设备配备1分(配备率达到85%以上1分,80%0.5分) 3.多媒体应用2分(小学、初中各1分,远程教学设备课堂应用率达到90%以上1分,80%0.5分) |
4 |
2.多媒体配齐率小学:100% 初中:100 % | |
B13. 计算机 4分 |
1.小学百生计算机配备1分(配齐率达到90%以上1分,85%0.5分) 2.初中百生计算机配备1分(配齐率达到90%以上1分,85%0.5分) 3.计算机应用2分(小学、初中各1分,信息技术课开设达到95%以上1分,85%0.5分) |
4 |
3.计算机配齐率小学:100% 初中:100% | |
合计 |
97.5 |
(二)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督导评估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评分要点 |
得分 |
简 要 结 论 |
A1. 入学 机会 10分 |
B1. 关爱 机制 2分 |
1.重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1分(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全部安排入学0.5分,纳入财政保障体系0.5分) 2.关爱留守儿童0.5分(建立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0.5分) 3.建立了贫困家庭子女入学保障机制0.5分 |
2 |
1.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率:100% 2.三类残疾儿童入学:98.6% 3.优普高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县域内初中的比例:72.1% 4.办学规模达标:88.1% 5.标准班额达标:84.4% 6.56人以上的大班额达标比例9.2% 7.划片招生入学比例:100% |
B2. 招生 制度 4分 |
1.关注三类残疾儿童入学1分(入学率不低于85%1分,80%0.5分) 2.招生改革制度1分(优质普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县域内初中的比例达70%1分,60%0.5分) 3.划片招生就近入学2分(义务教育阶段划片招生1分,不举办与升学和招生挂钩的各种考试1分) |
4 | ||
B3. 办学 规模 4分 |
1.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30个班1分(符合规定学校达90%1分,85%0.5分) 2.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1分(符合规定学校达90%1分,85%0.5分) 3.56人以上的大班额比例不超过10%2分(符合规定学校达90%2分,85%1分,80%0.5分) |
2.5 | ||
A2. 教育 投入 27分 |
B4. 财政 拨款 18分 |
1.近三年每年区县预算内教育拨款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3分(每年1分,低于扣1分) 2.近三年生均教育事业经费逐步增长1.5分(每年0.5分,未增长扣0.5分) 3.近三年生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1.5分(每年0.5分,未增长扣0.5分) 4.近三年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含城市教育费附加)占财政支出比例逐年有所提高3分(每年1分,低于扣1分) 5.近三年每年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教育资金按市政府规定全额用于教育3分(每年1分,不足扣1分) 6.近三年按教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全额预算教师继续教育经费2分(每年1分,不足扣1分,扣完为止) 7.财政性教育经费向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及村点校倾斜4分(未执行每年扣2分,扣完为止) |
15 |
1.预算内教育拨款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二年达到。 2.教育事业经费增长:三年达到。 3.生均公用经费增长:三年达到。 4.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逐年提高:一年提高。 5.教师继续教育经费拨款:三年达到。 |
B5. 多渠道 筹资 9分 |
1.近三年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并全额用于教育1.5分(每年未全征全拨扣0.5分,扣完为止) 2.近三年足额征收城市建设配套费用于教育部分全额用于教育3分(每年1分,全征0.5,全拨0.5分) 3.近三年足额征收地方教育附加1.5分(未全征每年扣0.5分,扣完为止) 4.近三年足额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按10%的比例计提教育资金3分(每年提足10%1分,8%0.5分) |
7.5 |
1.城市教育费附加:三年达到。 2.地方教育附加三年达到。 3.城市建设配套费0年达到。 4.土地出让金提取三年达到。 | |
A3. 队伍 建设 23分 |
B6. 教师 待遇 6分 |
1.全面实施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制度2分(全面实施1分,按时足额到位1分) 2.设立边远艰苦地区农村教师补贴2分(有文件1分,已实施1分) 3.实施边远艰苦地区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试点2分(有规划1分,已开建1分) |
6 |
1.实施绩效工资100%。 2.艰边教师生活补贴每人每月200—1000元,乡镇补贴260—300元。 3.教师周转房建设100%。 |
B7. 教师 配备 8分 |
1.义务教育学校学科教师配备合理3分(全区县音、体、美、科、劳、信学科专职教师配套达80%,有一个学科达不到扣0.5分) 2.教师配备达到规定编制标准3分(教师配备达到99%3分,98%2分,97%1分,96%0.5分) 3.高、中级教师结构分布合理2分(中小学各1分) |
8 |
1.学科教师配套率小学部达94%。初中达98.7%。 2.教师配备达100%。 3.高、中级教师结构比:小学47.1%。初中56.9%。 | |
B8. 培训 交流 9分 |
1.建立了区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定期交流制度2分(每年校级干部交流面达5%2分,3%1分) 2.建立了区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定期交流制度2分(每年专任教师交流面达5%2分,3%1分) 3.建全教师培训机构1分(有进修校0.5分,教研室0.5分) 4.教师培训4分(每年教师集中培训比例达到20%1分,培训时间平均达到80学时1分,城乡校长、教师培训基本均等各1分) |
9 |
1.校长交流比例:16.9%。 2.教师交流比例:6.3%。 3.每年教师集中培训比例:31.3%。 | |
A4. 体制 机制 22分 |
B9. 规划 布局 12分 |
1.落实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专项规划2分(有组织领导0.5分,有责任分解0.5分,有具体措施1分) 2.落实了学校布局结构调整规划3分(有规划1分,有实施2分) 3.落实了薄弱学校改造和村点校建设规划3分(有规划1分,有实施2分) 4.城镇新区开发建设与学校建设同步4分(超前规划2分,同步建设2分) |
12 |
1.义教专项规划:有组织领导、有责任分解、有具体措施。 2.学校布局调整规划:有并实施。 3.城镇新区建设学校6所。 |
B10. 体制 制度 10分 |
1.学校干部、教师、经费管理符合《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规定3分(有一项不按规扣1分) 2.区县政府专题研究解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重大问题1分(每年研究三次以上0.5分,解决了重大问题0.5分) 3.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监督和问责机制建设2分(建立了对部门、街镇乡政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考核问责机制1分,建立了对学校的评估制度1分) 4.教育督导机构建设2分(建立了相对独立的政府教育督导机构1分;配备了两名以上正式编制督学1分) 5.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1分 6.加强教科研工作1分(人员配备0.5分,经费保障0.5分) |
10 |
1.规范干部、教师、经费管理情况:符合规定。 2.政府专题会议15次。 3.配备正式编制督学2人。 4.建立督学责任区11个。 5.薄弱学校改造和村点校建设208所。 6.科研人员经费是否落实:是。 | |
A5. 质量与 管理 18分 |
B11. 教育 管理 11分 |
1.按照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开齐开足课程课时2分(开齐1分,开足1分) 2.公办义务教育择校现象得到基本遏制3分(小学,初中不跨范围招生、不收择校费各1.5分) 3.义务教育阶段不设重点学校和重点班2分(不设重点校1分,不设重点班1分) 4.落实我市“减负十条规定”,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减轻2分(违规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5.课程改革2分(教学方式改革1分,教学评价方式改革1分) |
11 |
1.开足开齐课程课时严格执行。 2.遏制择校基本得到遏制。 3.不设重点校、班100%。 4.落实减负提质十条措施有力。 5.课程改革效果明显。 |
B12. 教育 质量 7分 |
1.小学、初中年巩固率达到市定标准2分(小学巩固率达到99.5%1分,初中巩固率达到98%1分) 2.小学、初中学生体质健康及格率达到市定标准2分(小学达到98%1分,初中达到96%1分) 3.学生综合素质评价2分(合格率小学达到98%1分,96%0.5分;初中达到96%1分,94%0.5分) 4.义务教育学校质量监测1分(按规定开展了质量监测0.5分,工作没有失误0.5分) |
7 |
1.巩固率 小学100%。 初中98.7%。 2.体健及格率 小学98.6%, 初中97.2%。 3.综合素质合格率 小学99.9%, 初中99.8%。 | |
A6. 附加指标3分 |
B13. 加分 |
近三年: 1.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受到党中央、国务院表彰加2分 2.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受到教育部、市政府表彰加1分 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 |
受表彰情况:无。 | |
B14. 一票 否决 |
近三年有下列情况实行一票否决: 1.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的 2.督导评估工作弄虚作假的 |
一票否决情况:无。 | ||
合计 |
94 |
(三)区县(自治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均衡状况督导评估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测 算 要 点 |
自查情况 | |
A1. 校舍 场地 |
B1. 生均 校舍 |
1.小学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校际差异 |
0.590 |
小学:0.493 初中:0.295 |
2.初中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校际差异 |
0.454 | |||
B2. 生均体育场馆 |
1.小学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校际差异 |
0.506 | ||
2.初中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校际差异 |
0.422 | |||
A2. 教学 设备 |
B3. 生均教 学仪器 设备值 |
1.小学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校际差异 |
0.448 | |
2.初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校际差异 |
0.358 | |||
B4. 百生计 算机数 |
1.小学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校际差异 |
0.435 | ||
2.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校际差异 |
0.269 | |||
B5. 生均图书册数 |
1.小学生均图书册数校际差异 |
0.190 | ||
2.初中生均图书册数校际差异 |
0.134 | |||
A3. 队伍 建设 |
B6. 师生比 |
1.小学师生比校际差异 |
0.568 | |
2.初中师生比校际差异 |
0.243 | |||
B7. 学历 提高 |
1.小学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校际差异 |
0.556 | ||
2.初中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校际差异 |
0.239 | |||
B8. 教师 职称 |
1.小学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校际差异 |
0.648 | ||
2.初中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校际差异 |
0.241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