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2023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2023-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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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2023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教育督导中心,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学校(单位):

现将《2023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巫山县教育委员会        巫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3317日        

2023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2023年,全县教育督导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确保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强化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能,切实发挥督导利剑作用,着力为教育改革发展稳定保驾护航,以高水平教育督导推动巫山教育高质量发展,助力打造三峡库区教育高地

一、加强党对教育督导工作的领导

1.强化思想政治意识。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者将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同推进教育督导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对标对表中央、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找准教育督导工作的着力点、关键点,把牢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盯紧教育优先发展责任落实,把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难点作为教育督导的重点,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作为教育督导的焦点,扎实推进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在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助推政策落地落实、推动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的应有作用。

3.巩固督导改革成果。持续深入落实《巫山县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县政府督导委成员单位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充分发挥其作用,推动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切实履行教育职责,构建统一协调、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进一步落实《重庆市教育督导问责实施细则(试行)》,不断增强教育督导的严肃性、权威性。确保实现管理顺畅、运行高效、问责有力、保障完善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推进县域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着力开展政府履职督导

4.接受重庆市对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按照重庆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对区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部署,协调县级相关部门,认真开展2022年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查自评工作,整理完善档案材料,按时上报自评报告及其印证材料,做好接受重庆市对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地督查准备。配合做好迎接国家对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相关工作。

5.开展对乡镇(街道)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修订完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办法。持续办好《教育督导简报》,构建党政重教兴教通报机制。探索县级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

6.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创建工作督导自查。在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基础上,根据《巫山县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方案》,定期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督导检查,找准问题与差距,列出整改清单,追踪整改落实,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有序、有效、有力推进,促进阶段目标达成。开展大校额”“非标准班额化解情况专题督导调研。

7.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自查。按照《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自查自评,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助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健康科学发展。加快推进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

三、着力开展学校工作督导

8.开展双减专项督导。围绕双减目标任务,聚焦工作落实中的难点,扎实开展双减实地专项督导,加大双减问题核查处置力度,巩固深化双减工作成效。对典型问题加大曝光力度,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问题多发的学校(单位)进行约谈,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按照《责任督学双减实地督导工作指引》,坚持把双减督导作为责任督学日常督导重点内容,实现对义务教育学校督导全覆盖,责任督学每月至少到校督导1次,持续传导压力。

9.开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督导。会同有关科室研制中小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督导工作方案,开展中小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专项督导。结合重庆市研制的学校党建及党建带团建队建、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师德师风、资源配置、教育收费、安全稳定等工作情况的督导指标体系,指导责任督学持续开展经常性督导,不断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加强和改进民办学校督导工作。

10.开展春秋季开学工作督导检查。按照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春秋季开学工作要求,结合全县教育中心工作,以开学准备、疫情防控、安全稳定为重点制定春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方案,组织开展开学工作督导检查与问题整改回头看,切实追踪问题整改落实,确保开学工作安全平稳有序。

11.启动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试点。做好《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的宣传解读工作。根据市级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和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方案,研制县级实施方案,积极稳妥启动试点工作。

12.持续加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结合市级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开展第二轮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切实加强对幼儿园的分类指导和监督管理,促进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维护幼儿合法权益,保障幼儿身心健康成长。

四、着力统筹评估监测工作

13.开展基础教育质量评价。根据市级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标准和指导手册,推进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工作。根据市级2023年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工作方案,牵头开展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自查工作。制发《巫山县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完善评价指标体系,推广评价工作经验,促进全县普通高中教育多样化特色发展。

14.统筹基础教育质量监测。配合开展2023年国家、重庆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定实施方案,开展业务培训,做好监测保障,加强视导巡视工作,确保质量监测顺利开展。组织参与重庆市2023年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监测试点。加强教育质量监测报告的研究与解读,强化监测结果的有效应用和整改落实,不断完善评估监测结果通报制度,切实助推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

五、着力强化基础能力建设

15.加强督学队伍建设。完成县政府督学的换届聘任、学校督导工作室主任补充调整工作。强化督导队伍培训,多形式开展督学、督导工作人员履职能力培训,提升督学业务能力。出台并实施《巫山县教育督导责任区督学工作职责》《巫山县责任督学考核办法》,成立3个专职督导组,压实责任、强化考评与结果运用,完善激励机制,考评推荐教育督导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和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同步表扬激励。

16.强化教育督导信息化平台运用。强化教育督导管理信息系统在督导项目开展、督导数据分析、督学考核中的运用,督促责任督学用好教育督导管理信息系统,不断提升督导实效和督导信息化水平。

17.开展督导实践研究。围绕高质量发展教育目标,聚焦教育热点难点,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教训,组织撰写督导调研文章,为教育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持续开展教育督导研究论文、典型案例评选活动,加强督导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推动教育督导向更高水平迈进。加大教育督导宣传,不断扩大工作辐射面、影响力。

18.严肃督导工作纪律。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教育督导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教育督导十不准纪律要求,坚持改革创新,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督导环境,助推教育健康协调、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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