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至2024学年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切实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就学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市教委关于控辍保学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确保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按照“一个都不能少”的原则,全面落实国家、市级各项控辍保学措施,让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都能上好学,圆满完成2023至2024学年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任务。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巩固现有工作成效,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努力提高入学率,减少流失率。小学阶段入学率达100%,小学毕业生升学率达100%;小学六年巩固率达100%,初中三年巩固率达98%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机制
各地各校要及时调整“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对学籍管理员、控辍保学平台管理员、送教上门责任教师、劝返保学责任领导、劝返保学责任教师发生变化的,及时进行调配,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摸清底数
各教育督导中心统筹,对接当地乡镇(街道),精准掌握辖区内6至15周岁适龄儿童、少年总数,通过数据比对、入户摸排等方式,清楚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在籍在校人数、未在籍在校人数,并建立台账。
(三)精准施策
1. 把好“入学关”
(1)盯紧学前升小学、小学升初中两个关口,逐一跟踪6至15周岁儿童、少年的入学情况,对未及时报到注册的对象,多渠道、多措施劝导入学。
(2)对已年满6周岁,确因身体原因不具备小学入学条件的儿童,由其监护人提供医院证明或残疾证复印件,填写《巫山县缓学审批表》,经当地教育督导中心和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可缓学1年,推迟到7岁就读小学一年级。已年满7周岁的儿童,必须就读小学一年级。
(3)做好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安置。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做好返乡农民工子女、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等流动人口子女的入学。
2. 把好“保学关”
各地各校要积极主动防止在籍在校学生流失。对报名当天未到校的学生,要询问原因,做好记录,并及时安排教师上门家访,做好劝返工作;对确认已转出的学生,要及时联系学生监护人办理学籍转移;对外出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情况要动态监测、定期跟踪。
3. 把好“劝返关”
对因本人厌学的学生,学校要利用家长、亲朋好友、与该生关系较好的同学,多渠道全力规劝,讲清道理,明确责任义务,做通思想工作。对因监护人原因造成的学生辍学,学校要向家长讲清利弊,阐明法律责任、义务,规劝家长履行责任,在劝返的同时,一定要书面报告当地党委政府,由政府依法开展劝返工作。对已劝返的学生,学校要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因材施教,强化特长教育,加强关爱,增强学校的吸引力,防止再次辍学。
4. 把好“送教关”
各地各校要按照《巫山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巫山县中小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巫山教委育〔2019〕98号)文件要求,开展好送教上门工作,提高针对性、实效性、满意度。
5. 规范学籍管理
各校要依托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每月对学生信息进行比对。及时注册在校生学籍,准确核清标注学生去向和学籍状态,坚决杜绝借读、空挂学籍违规行为的发生,真正做到“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学校对学生变动情况要登记造册,详细核实和记录相关情况,做到转入、转出、休学、复学等变动情况清楚,相关证明材料齐全,手续完备。问题学籍要进行梳理、核查和维护。
6. 突出工作重点
各地各校要特别关注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重难点,针对重点人群(脱贫户、监测户、困境儿童、孤儿、单亲、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重点学段(小学六年级及初中八、九年级)逐人逐项精准排查、靶向施策。要加强学生请销假管理,随时掌握学生在校情况,严格实行缺课学生登记、追踪、报告制度。
四、有关要求
(一)紧密协作,形成合力。各地各校要主动作为,与当地政府(街道)、村居(社区)密切联系,互通信息,及时反馈辍学、送教上门、残疾学生等就学情况,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相应工作。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学校要通过电子屏幕、校园广播、宣传栏、班队会、家长会、相关课堂教学等途径,采取形式多样的方法,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宣传义务教育政策,把控辍保学政策宣传到每一个家庭和每一个学生。
(三)加强督查,严肃问责。县教委在常规巡查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时段,每学期开学为控辍保学重点防范时段,6月份要对全学年控辍保学工作进行总结。各校要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和班主任、任课教师等有关人员考核范畴;各责任督学要把控辍保学工作作为日常督导的重要内容,将督查结果作为学校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巫山县教育委员会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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