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育督导中心,中小学,直属学校: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全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激励学生树立榜样,争创优秀,促进全面发展,培养新时期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经研究,决定评选表扬2020—2021学年度“雷锋式学生”、“十好少年(单项)”、“雷锋式班级”、“红旗大队”、“五四红旗团委”,现将评选表扬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雷锋式学生: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在籍在校学生。
2.十好少年(单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在籍在校学生。
3.雷锋式班级: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各年级班级。
4.红旗大队:全县设有大队组织的各级各类小学。
5.五四红旗团委:全县设有团组织的中学(含师范、职中)。
二、评选条件
(一)雷锋式学生评选条件
1.助人为乐,乐于奉献。有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能做到热爱集体、热心公务、关心他人。积极参加学校集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公益帮扶活动,并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科学的学习方法。勤于思考,善于将所学知识应用到社会生活中,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习成绩优良。
3.坚定信念,自强不息。有理想,信念坚定,明辨是非,诚实正直。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卫生习惯。开朗乐观、不怕困难,有较强的适应能力。
(二)“十好少年(单项)”评选条件
1.勤奋学习好少年:热爱学习,具有不断追求新知、刻苦钻研、独立思考、勇于实践、敢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具有良好的我看以后学习习惯和方法,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成绩优秀;在学习上主动帮助他人。
2.遵纪守法好少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巫山县中小学生一日常规》《巫山县中小学生学习常规(试行)》和《巫山县中小学生文明礼仪常规(试行)》;认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班集体中起表率作用。
3.文明礼仪好少年:衣着朴素大方、干净整洁、形象得体、举止文雅;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礼貌待人;主动关爱他人、亲近自然、关注社会;在班集体有示范带动作用。
4.诚实守信好少年:诚实守信、有诺必践、言行一致、实事求是;对社会和集体有较强的责任感,得到师生的一致好评。
5.追求进步好少年:有远大的志向,努力向上、积极进取,具备百折不挠、顽强拼搏的毅力;自信心强,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有显著进步,得到老师和同学的公认。
6.勤劳节俭好少年:热爱劳动,爱护公物,节水节电,珍惜粮食,就餐文明,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在家勤俭,受到称赞。
7.博爱感恩好少年:热心公益活动,以实际行动回报祖国和社会,在校敬重老师,在家孝敬长辈,团结友爱,乐于助人,经常参加各类感恩活动。
8.科技创新好少年:具有科学创新精神和意识,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积极从事小发明、小创造,为学校和班集体获得荣誉。
9.阳光健美好少年:热爱体育运动,积极参加各项体育锻炼,有两项以上体育特长;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具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
10.才艺特长好少年:积极参加各类艺体活动,在文化、艺术、体育等方面或多个方面有特长,为集体赢得荣誉,成果突出。
(三)雷锋式班级评选条件
1.有积极明确的班级奋斗目标。班级奋斗目标明确,能内化为全班同学的自觉行为。人人热爱学习,具有刻苦学习、勇于拼搏的学习精神。形成纪律严明、文明团结、朝气蓬勃、健康向上的班风。全班同学争当“十好”少年和“四有”新人,关心时事,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具有报效祖国的远大志向。
2.有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学生有积极的生活态度、健康的生活方式、高雅的艺术审美风尚、热爱科学和严谨求真的良好风气。积极参加阳光体育运动、“2+2”项目计划、各种社团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全班98%以上同学达《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3.弘扬雷锋精神成效显著。学习并弘扬雷锋精神,将雷锋精神内化为学习和生活中的自觉行为。积极开展“传承红色基因,争当时代先锋”主题教育活动,培养担当精神。学生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参加学校集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公益帮扶活动,并在校内外产生良好影响。
(四)“红旗大队”评选条件
1. 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学校少先队按照“把全体少年儿童组织起来接受教育”的方针发展队的组织,队干部实行民主选举和轮换制,各项工作制度完善,形成较稳定的大、中、小队。
2. 辅导员队伍精干,阵地建设富有特色。少先队大队、中队配备有专兼职辅导员,聘有校外辅导员参与学校或社区少先队工作。学校大队有队部室,配备少先队活动器材,建有红领巾广播站等;社区少先队建有社区体验教育基地,注重信息采集和研究工作;队报队刊使用情况较好;各阵地使用频率高,成为队员们自我教育、实践锻炼的重要课堂。
3. 集体观念浓厚,活动开展丰富。队员们对队的组织向心力强,队集体富有吸引力和凝聚力,队员能在队组织中团结友爱、相互尊重、相互帮助。升旗仪式、入队仪式、主题队会等队的各种教育活动经常化、普及化,能创造性地开展班级主题教育活动,在本地有较大的影响,队员们在活动中得到锻炼,得到进步。
(五)“五四红旗团委”评选条件
1.工作活跃,成绩显著。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青年中有影响。着眼打造联系和服务青年的坚强堡垒,大力加强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青年在遇到困难时想得起、找得着、靠得住。在重庆共青团网站“爱心储蓄银行”注册了志愿服务队,并在推动青年创新创业创优工作和开展品牌活动方面取得实效。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
3.团委班子能力强,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具有较好影响。
三、材料报送
“雷锋式学生”和“十好少年”,只需要上汇总表;“雷锋式班级”“红旗大队”“五四红旗团委”,需要同时报送申报表和汇总表,小学以教育督导中心为单位、中学、直属学校以校为单位将纸质件报送教委506室,电子文版上传教育科指定邮箱,截止时间为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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