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校园安全教育常规基本要求

日期:202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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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无小事,落实安全教育却是头等大事、第一要务、重中之重。近年来,随着安全意识的不断增强,校园安全教育得以不断强化,但发展不平衡、实效性不够。为认真贯彻《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工作规程》及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培养师生的自救自护意识和安全应变能力,特制定该基本要求。

一、工作思路

落实校园安全教育常规,是实施校园“危机干预”的“第一道屏障”,是预防和应对事故、灾害的“第一剂良方”,是保护干部和教师的“第一封秘诀”。针对校园安全教育责任不落实、内容不系统、时间不持续、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对教育的内容、方法及责任列出时间表、线路图,实行“清单”管理,提出“底线”要求,切实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力杜绝重特大事故、严防较大事故、压减一般事故、遏制责任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平安、校园稳定。

二、责任清单

校园安全教育可按照教育的内容、时间、方法、责任等不同类别予以划分,本清单从阵地教育、课堂教育、集会教育、应急教育、家校联系教育五个层面进行划分。

(一)阵地教育

阵地教育是指利用或创设物质条件、环境等,对师生进行的一种潜移默化的教育。阵地教育要将图片或资料存档备查。

1. 开设教育专栏。由学校办公室负责,德育处、总务处、保卫处配合,在校园醒目位置开设1块以上的安全、法治、禁毒、食品卫生等内容的展板(橱窗),并定期更换。

2. 设置温馨提示。根据不同时段、不同季节的安全教育重点,由学校教导处负责,在上下课铃声中设置安全教育提示;由学校办公室负责,在LED电子显示屏设置安全教育“温馨提示”;

3. 制作宣传板报。由学校德育处负责,分班级制作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网络信息安全、法治教育、禁毒教育、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教育等内容的黑板报、手抄报、墙(壁)报,每学年不少于4期。

4. 设立“心理咨询室”。由学校德育处牵头,努力创设条件、培训培养师资,设立“心理咨询室”,配备专兼职教师,开展心理咨询,进行心理辅导,实施心理干预,确保中心小学以上类别学校全覆盖。

(二)课堂教育

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落实安全教育的主渠道作用,由学校德育处负责,保卫处配合,将安全常规教育与德育常规教育进课堂的内容进行整合,统筹制定教育计划和行事历;由学校教导处负责,德育处配合,在班团(队)活动课、班会课或地方课程中统一安排课时、调配师资,并将其纳入教师教学常规检查、小课题研究、论文评选、教师赛课及考核评比的范畴,确保安全教育做到“六有”(有课程、有教材、有师资、有教案、有考评、有效果),教案做到“六定”(定主题、定目标、定教法、定过程、定案例、定练习),努力形成安全教育系统化、序列化、制度化的常态机制。课堂教育的课程安排、教材资料、备课教案要存档备查。

安全常规课堂教育的主要内容和课时要求:法治、食品卫生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禁毒、消防、保密、网络安全、防溺水、预防欺凌和暴力、应对自然灾害共10个类别,每学年均不得少于2课时,若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教师参加安全说课、赛课、评课活动,每学年不得少于1次。

(三)集会教育

集会教育是通集会的方式,集中开展安全常识教育。教育的讲稿或记录要存档备查。

1. 班级集会教育。由班主任负责,在学生上放学前,集中开展以道路交通安全、应对自然灾害、食品卫生安全、预防欺凌和暴力事件、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等为主的“安全教育十分钟”。

2. 学校集会教育。(1)国旗下讲话的集中教育。由学校校长或值周行政负责,在每周一的升旗仪式上集中开展安全教育。

(2)防灾、减灾等专题教育。凡属“5.12”“11.9”等防灾和减灾宣传日、安全宣传教育日及安全宣传月,由学校分管德育、安全的领导负责,分别组织学生集中开展1次安全教育。

(3)法治、禁毒等主题教育。由学校德育处负责,通过聘请副校长、辅导员或专家等方式,每学年对学生集中开展法治、消防、心理健康等主题教育,分别不少于1次;由学校女工委牵头,每学年对小学五年级以上女生,开展青春期健康教育不少于1次。

(4)工作岗位安全常识教育。由学校办公室负责,对网管、文秘人员开展信息、网络安全知识培训,每学期不少于1次;总务处负责,对食堂、超市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每季度不少于1次;德育处、保卫处共同负责,对车辆驾驶员、生活管理员、安保人员、护校队员及其他特种行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每月不少于1次。

(四)应急教育

1. 突发事件应急教育。在校园内,如遇情绪失常、心理失衡及暴力行为等突发、偶发事件,学校(园)要制定预案,由第一目击者或知情人负责现场稳控和信息传递;校(园)长或委托班子其他成员负责统筹协调;保卫处负责现场安保工作并按程序上报;德育处负责组织不少于2人的专业队伍,对当事人进行教育、管理或干预;班主任协助教育、管理或干预,并根据校(园)长要求,负责联系当事人的家长或监护人。

2. 特殊时段应急教育。如遇地灾、地震、极端恶劣天气、应急事件处置等特殊、敏感时段,由校(园)长负责或委托班子其他成员负责,对师生时时或适时开展防溺水、防坍塌、防雷电、防火灾、防暴力、防诈骗、防食物中毒及预防和应对影响其他安全的应急教育,并妥善安排好与家长或监护人的沟通联系。

3. 公共安全应急演练。各校(园)要准确分析、研判校园安全风险等级及社会安全风险态势,并结合校情的地域、规模及隐患等实际,由保卫处负责,做好工作预案,每学期集中组织开展1次以上的应急疏散综合演练。其他地灾、地震、踩踏、消防灭火、反恐防暴等方面的单项演练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方案、组织实施。

(五)家校联系教育

在偶发突发事件、极端恶劣天气、上放学时间变更、重大节假日和寒暑假四种情况下,由学校校长统筹、德育处负责、班主任具体实施,通过电话、短信、QQ、微信、告知书、联系信等途径,将相关信息、注意事项、配合要求等告知家长,实现信息对称、家校共育。对于极少数超越学校教育管理能力的特异学生,经校长审核后,可请家长或监护人到校配合教育管理,同时,上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当面交给家长或监护人带回家进行教育管理。所有告知事项,须将佐证材料留存备查。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地。各校(园)要以敢于担当、敢于作为、敢于负责的态度,将安全教育摆上位、扛上肩、抓上手,确保责任落地、任务落实、目标落位。校(园)长要统筹协调,将安全教育与学校中心工作同规划、同布置、同督促;各班子成员要与分管工作同检查、同指导、同奖惩;部门负责人要主动将其与日常工作同开展、同落实、同考核,着力构建职责清晰、奖惩分明、衔接配套、务实管用的领导责任和工作机制。县教委将把安全教育的落实情况作为学校(园)安全日常检查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督查督办和考核奖惩力度。

(二)强化投入保障。各校(园)要不断加大安全经费投入,将安全教育所必要的器材设备、资料图片、师资培训、意外保险等各项经费,纳入年初预算,切实保障安全教育经费之急需、必须、所需。同时,要广泛宣传,鼓励和引导师生积极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监护人责任险等险种,多管齐下,努力降低校园责任风险,维护校园平安稳定。

(三)强化资源共享。各校(园)要动员和引导广大教师尤其是年轻骨干教师,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小课题研究,参加安全教育精品课竞赛,撰写小论文、小心得等。县教委将适时组织安全教育“说课、上课、评课”竞赛及“精品课例”征集活动,为教师快速成长搭建平台,为全县安全教育上台阶、出形象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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