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常态化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社会少年儿童安全防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推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常态化,切实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防范涉校涉教涉生安全事故发生,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应急局 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常态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安发〔2020〕3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社会儿童安全防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市县工作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生命至上、教育为先、多方联动、综合施策的工作原则,形成教育部门主导、职能部门配合、家校协同推进的安全教育工作格局,持续推进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与有效化,切实提升学生自防自救能力,有力保障少年儿童生命健康安全,坚决确保师生平安、校园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一)学生安全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充分发挥校园安全教育在防范未成年人安全事故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监测等科学手段,查找安全教育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工作常态化、课程化、制度化。
(二)安全教育进一步融入课堂教学和校园活动。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和考试测评,引导广大学生珍惜生命、远离危险,提升安全自救能力。深化学校安全教育量化考评、安全素养培训,推动学校认真履行安全教育职责,落实安全教育措施,提升校园安全教育能力水平。
(三)家校社协同安全闭环管理措施进一步健全。教育引导家长增强安全观念和责任意识,切实做好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监管。加强家庭困难学生、留守儿童、失依儿童、单亲家庭孩子的教育引导和关心关爱,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安全教育课程及活动开展机制
1.开齐开足校园安全教育课程。严格落实教育部、市教委规定的学校安全教育课程和教学计划,有效确保中小学每班每周0.5课时的安全教育课程,以及中小学每2周1课时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每学年4课时的消防知识教育课程。鼓励和引导中等职业学校开设消防等安全技能选修课程。
2.扎牢抓细校园安全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每年“4.15”“5.12”、“11.9”“12.2”以及学生离返校、溺水高发季、寒暑假等安全教育重要时间节点,以寓教于乐的形式集中开展安全知识竞赛、主题征文、动漫大赛等系列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增强教育活动吸引力。学校应设置专门的安全教育阵地,开辟安全教育长廊,设立心理健康咨询室,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建立校园消防(安全)科普体验馆或体验室,配备常用教育器材和模拟体验装置。不断更新完善县级“消防体验馆”和“防震减灾科普教育馆”的设备设施,加大开放频次和密度。
3.做全做实安全教育社会实践。紧密结合不同年龄、不同区域学生安全教育社会实践的内容和特点,将消防等安全志愿服务纳入中小学劳动教育范畴,深化开展家校协作的学生安全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缜密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应急预案,全方位渗透安全教育内容,确保学生安全教育社会实践活动安全、有益、高效。
(二)建立健全校园安全教育应急演练机制
健全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构建科学完备、高效实用的学校安全应急预案体系。中小学每月集中开展1次、幼儿园每季度集中开展1次应急疏散演练,寄宿制学校适当加大演练频次,坚决防范演练事故,着力提升演练实效。
1.把好制度设计关。紧密结合不同季节时段、不同年龄层次的校园安全教育应急演练重点,制定兼具针对性、科学性、安全性、完整性的应急演练制度;健全完善应急演练安全保障机制,严格执行应急预案、演练方案上报县级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和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制度。
2.把好组织实施关。明确应急演练教官选任范围,着重从学校相关学科教师、保卫干部以及聘请应急、消防、公安等领域专家选拔组成,提升应急演练专业化水平;强化因地制宜,对办学规模较小、客观条件不足的学校,由属地教育督导中心或中心小学协调多校开展联合演练。
3.把好成效评估关。突出演练成效评估的“指挥棒”和“助推器”作用,主动会同属地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公安派出所、教育督导中心管理人员及部分校长(园长)组成考评班子,对应急演练全过程进行精准评价、科学评审、全面总结,不断查漏补缺、持续推动进步。
(三)建立健全安全教育量化管理与考核评价机制
1.完善学校安全教育标准。组建由县教委相关职能科室、教研室、师培中心和社会评估机构等为主的专家团队,根据全市学校安全教育标准体系,科学制定全县统一的学校安全教育标准体系,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2.强化学校安全教育评估。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制定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教育评估计划,定期开展全县学校安全教育评估,按期公布各学校安全教育情况。
3.落实学校安全教育责任。建立全县学校安全教育量化考核评价机制,对全县学校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量化考核评价并公布考评情况;强化教育督导中心、学校、班级三级安全教育责任,将安全教育考评结果纳入所在单位、单位领导班子和个人年度考核评价体系。
(四)建立健全学生安全素养大数据测评机制
1.建立测评理论分析模型。借鉴全国、全市学校安全教育实验区和示范区创建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探索选聘专兼职人员组建全县学校安全教育研究机构,尝试引入专业力量,开展学生安全素养测评理论和技术研究,建立测评指标体系和数据模型,准确掌握学生安全素养现状,诊断分析学生安全素养差异情况和问题,提升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充分发挥信息平台作用。充分运用全市安全教育研究中心、全市学生安全素养大数据动态监测中心的动态监测数据和大数据分析结果,结合县情实际,定期分析研判,深入剖析全县或某一区域学生安全素养中群体性、代表性问题及其成因,针对性制定安全防范保障措施,实现学校安全工作的“未雨绸缪”“防微杜渐”,切实提高全县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水平。
(五)建立健全家校社安全预警机制
1.建立家校合作机制。建立学校、年级组、班级三级家校委员会,通过专题家长会、家访等形式,深化家校沟通交流,切实履行好校内、校外监护责任,形成闭环监护。强化留守儿童、失依儿童关爱保护,畅通家校、学校和社会联络渠道,教育引导监护人履行好监护职责,主动争取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好保护职责。
2.强化家校联动措施。建立家访制度,教师每学年对学生家庭至少走访1次;建立活动制度,学校适时组织亲子教育活动,密切亲子关系;建立衔接制度,班主任教师每周通过家访、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与学生家长沟通,适时发出预警提醒。
3.加强家校共育指导。强化以班主任为主体的学校家庭教育骨干队伍建设,将教师家庭教育指导力提升纳入教师培训和评价考核体系,教育学会、教研室、师培中心等单位设置专项研究课题,不断研究探索家校共育理论和实践体系。
(六)建立健全校园全岗全员安全素养提升机制
1.建立安全素养培训机制。各校要明确安全培训责任人,建立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经费,将教师安全教育能力提升纳入学校教师国培、市培、县培和校本培训范畴,确保全岗全员培训到位。
2.强化教师安全培训考核。将教师安全素养提升学习培训纳入继续教育学分考核,设置安全教育专项培训学分;将安全教育内容纳入新教师入职学习必修科目,作为聘用、转正考核评价指标内容之一。
3.完善日常安全培训措施。注重学习形式的多样化,采取集体学、个人学、脱岗学及社会实践等方式进行;注重学习内容的现实性,特别要对新的安全隐患形式进行及时培训;注重日常教育的常态化,将安全知识学习作为教师学习的必修内容、督导检查的考核指标,同时经常性推送安全教育知识作为学习内容;通过聘请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安全管理专家学者开展日常安全教育培训。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摆在重要位置,加强安全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持续深入开展安全教育,确保工作落地见效。要积极主动寻求辖区党委政府、应急管理、公安、消防救援等部门的支持,共同开展校园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工作。各教育督导中心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压紧压实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责任,协调解决安全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健全激励机制。各地各校要加大工作力度,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将安全教育工作纳入学校教师绩效管理、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范畴,不断提高教师开展安全教育工作的积极性。
(三)强化督导检查。县教委将会同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对安全教育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对推进落实不力的,依法依规依纪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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