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教育系统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日期:202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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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教育系统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全县教育系统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处置行为,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应急处置,最大程度地保护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降低财产损失,保证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全市教育系统平安稳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重庆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重庆市教育系统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巫山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有关预案,结合巫山教育系统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教育系统内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突发自然灾害包括洪汛灾害、干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破坏性地震灾害等。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救结合。

(2)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工负责。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分级处置。

(4)科学救援,专业救援,依法处置。

(5)预防为主,以练为战,练战结合。

1.5预案体系

本预案上与《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重庆市教育系统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巫山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相衔接。

1.6事件分级

根据国家、市、县有关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和教育系统实际以及对学校产生的影响,教育系统突发自然灾害按严重程度,从高到低分为Ⅰ-IV级: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一般事件(IV级)。

2 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县教委分项工作小组及职责

(1)分项小组及职责

巫山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教育系统应急指挥部”)领导和县教育系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筹协调下,设置县教育系统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分项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县教育系统自然灾害事件分项工作小组”),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突发较大、一般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协助配合市教委、县政府相关应急指挥部和专项工作组开展全县教育系统突发特别重大、重大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县教育系统自然灾害事件分项工作小组组长:县教委分管副主任

牵头科室:安全稳定科(应急管理办公室)

配合科室:办公室、教育科、人事科、督导科、计财科(财务)、计财科(规划建设)、计财科(校产)、教育科(营养)、人事科(行建) 、考试院、教研室、技装中心

县教育系统自然灾害事件分项工作小组职责:

1)应急状态职责

在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领导、组织、协调和部署全县教育系统内突发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协调、协助相关单位和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教委和县委县政府请示报告。

2)日常职责

组织制定、适时修订县教育系统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全县教育系统突发自然灾害工作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全县教育系统预防预警及信息报送机制;指导各教育督导中心、各级各类学校,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自然灾害事件;根据事件类型和等级组织应急处置或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检查督促各级各类学校落实各项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的措施;定期组织全县教育系统突发自然灾害应急演练,总结推广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的经验;协调组织和配合相关部门对县教育系统突发自然灾害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保障县教育系统突发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经费,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应急物资配备和应急队伍建设。

县教育系统自然灾害事件分项工作小组组长职责:

贯彻落实市教委、县委县政府和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的决策部署,领导、组织、协调和部署全县教育系统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行动;负责县教育系统突发较大、一般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指挥,协助配合市教委、县政府开展全县教育系统突发特别重大、重大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行动;向市教委和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报告,向县级相关部门通报;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协调、协助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县教育系统自然灾害分项工作小组牵头科室职责:

协助县教育系统自然灾害事件分项工作小组组长指挥完成应急行动;受县教育系统自然灾害事件分项工作小组组长指派,成立工作组,指导教育督导中心、各级各类学校应对较大、一般突发自然灾害;县教育系统自然灾害事件分项工作小组组长因故不能出现在指挥现场时,经县教育系统自然灾害事件分项工作小组组长授权后,由牵头科室负责人临时代行指挥职责。

(2)自然灾害事件专项小组及职责

1)综合协调组

①成员处室:办公室牵头,安全稳定科、计财科(规划建设)参加。

②应急职责:协调沟通突发事件相关各部门,负责信息传递;收集现场情况,负责信息上报、情况通报,传达上级批示指示;在授权范围内开展舆论引导,澄清不实消息;根据突发自然灾害影响情况,协调各处置组成员等。

2)应急处置组

①成员处室:安全稳定科(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教育科、人事科、计财科(规划建设)、督导科、教育科(营养)、考试院、教研室、技装中心等参加,根据突发自然灾害事件涉及的学校情况,由安全稳定科(应急管理办公室)统筹协调应急处置组成员。

②应急职责:负责组织或配合有关救援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工作;指导事发学校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开展事态分析,提出处置建议等。

3)后勤保障组

①成员处室:计财科(财务)牵头,计财科(校产)、办公室等参加。

②应急职责:负责县级层面应急工作需要的物资和经费保障;指导教育督导中心、各级各类学校提供应急经费保障;负责应急工作组在处置突发事件时的后勤保障;负责事件损失统计和上报工作。

4)善后工作组

①成员处室:教育科牵头,人事科、安全稳定科、督导科、计财科(财务)、计财科(规划建设)、计财科(校产)、教育科(营养)、考试院、教研室、技装中心等参加,根据突发自然灾害事件涉及的学校情况,由教育科统筹协调善后工作组成员。

②应急职责:同相关部门协调,进行事件的善后处理;负责医疗救护,人员送医,做好遇难和受伤人员的心理疏导及家属安抚等善后工作;提出教学秩序保障临时措施,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5)事件调查组

①成员处室:安全稳定科(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计财科(规划建设)、人事科(行建)等参加,根据突发自然灾害事件涉及的学校情况,由安全稳定科(应急管理办公室)统筹协调事件调查组成员。

②应急职责:负责应急处置评估;配合事件调查。

2.2学校

学校职责相关内容参照《巫山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第2.1.4节中“学校工作职责”相关要求执行。

2.3专家队伍

专家队伍职责相关内容参照《巫山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第3.1.2节“建立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专家组”相关要求执行。

3 预防预警与信息报告

3.1 预防

县教委采取有效措施指导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工作,督促学校健全防范机构、完善制度,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县教委建立安全检查预防机制,在进入事件高发期前,以及开学、放假前后定期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事件多发、易发地区和管理薄弱学校,及时消除隐患,有效预防事件发生。

教育督导中心、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县教委的要求,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责任;改进学校安全管理,加强学校管理者和全体教职员工的安全工作能力建设;做好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应急设施、设备和经费落实。

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定期开展辖区内教育系统突发自然灾害风险动态识别、登记、评估和防控工作,指导、督促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在实践中不断演练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的指挥能力、快速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3.2预警和信息报告

预警分级、信息上报和传达、发布、行动、调整与解除参照《巫山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第3.2节相关要求执行。

4 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巫山县教育系统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响应级别根据事件态势和险情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划分为四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

原则上特别重大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启动一级响应,重大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启动二级响应,较大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启动三级响应,一般突发自然灾害啥时间启动四级响应。当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初期级别尚不明确或发展趋势不明时,可结合专家研判意见和防控工作需要确定应急响应级别。根据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处置进展,应急响应级别可适时调整。

若遇节假日、重大活动等特殊时期或敏感事件和多种突发自然灾害类型事件并发时可提级响应。

4.2响应措施

响应措施相关内容参照《巫山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第4.2节相关要求执行。

5 后期处置

善后处置、教学秩序恢复、评估总结相关内容参照《巫山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第5章相关要求执行。

6 应急保障

信息保障、人员保障、物资保障、经费保障相关内容参照《巫山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第6章相关要求执行。

7 宣传、培训、演练

培训、宣传、演练相关内容参照《巫山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第7章相关要求执行。

8 附则

8.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县教委负责制定和解释,报县政府备案并抄送县应急局。

本预案原则上每5年修订一次。当其相关法律法规、上位预案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应急领导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在突发自然灾害实际应对或应急演练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以及预案起草部门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时应及时组织修订应急预案。

中小学及幼儿园等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的管理参照《巫山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第8.1.2节相关要求执行。

8.2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在运行中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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