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6206/2024-00061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司法局
[ 发字文号 ]
巫山府复决字〔2024〕5号
[ 标  题 ]
巫山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巫山府复决字〔2024〕5号)
[ 成文日期 ]
2024-02-02
[ 发布日期 ]
2024-02-02
[ 有 效 性 ]

巫山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巫山府复决字〔202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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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巫山府复决字〔20245

申请人:XX公司

法定代表人:龚XX

委托代理人:余XX,系一般授权。

被申请人:巫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地巫山县高唐街道祥云路104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00237MB1859992M

法定代表人:贺伟,局长。

申请人XX公司对被申请人巫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作《巫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渝巫山市监处字〔2023XX号)不服,于202414日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于同日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于2024115日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巫山县人民政府    

20241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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