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6206/2024-00069
[ 主题分类 ]
司法
[ 体裁分类 ]
行政复议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司法局
[ 发字文号 ]
巫山府复决字〔2024〕8号
[ 标  题 ]
巫山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巫山府复决字〔2024〕8号)
[ 成文日期 ]
2024-04-02
[ 发布日期 ]
2024-04-02
[ 有 效 性 ]

巫山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巫山府复决字〔202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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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巫山府复决字〔2024〕8号

申请人:刘XX。

被申请人:巫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地巫山县高唐街道祥云路104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00237MB1859992M。

法定代表人:贺伟,局长。

申请人对巫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对投诉事项进行受理不服,于2024年2月9日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于2024年2月20日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于2024年3月1日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巫山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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