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关于评选表彰全市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日期:202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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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关于评选表彰全市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

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律师行业党组织:

在建党101周年之际,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经市律师行业党委研究,决定开展全市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评选表彰全市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30个,优秀共产党员5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30名。

二、评选范围

全市律师行业的党组织(含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及党委、党总支下设的党支部)、党员律师和党务工作者(含党建指导员)。

三、评选原则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推出一批具有示范性、代表性、引领行业发展的典型。原则上,2021年度已受到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市委表彰的不再申报同一个奖项;同一律师事务所的党组织及党员只能申报参评其中一个奖项,不重复交叉。

四、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

1.党组织成立三年以上;

2.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决定部署,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凸显,党建工作与群团活动、业务工作、执业管理、执业保障、文化建设深度融合,党员队伍成为律师工作的先锋模范;

3.紧紧围绕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目标,工作机制健全,基础工作扎实,认真贯彻落实《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参与决策管理工作指引(试行)》,对标清理并修改完善章程,切实推行律所党组织班子成员与管理层、决策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律所负责人是党员的应当同时担任党组织负责人,律所负责人不是党员的,由合伙人、主要管理人员中的党员担任党组织负责人;

4.党组织自身建设成效突出,组织规范、工作规范、管理规范、活动规范、形象规范及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有记录的“七有”标准基础建设扎实,大力推行“智慧党建”模式,党组织充满活力和战斗力;

5.党组织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行业发展提质增效、服务西部法律服务高地建设、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及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所在律所管理工作及发展业绩突出,在所在区县律师行业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2021年7月以来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受到区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充分肯定或者相关领导批示的优先推荐;

6.律所及本所律师有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或有效投诉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不作为推荐对象。但因该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已取消过该所参评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资格的除外;

7.律所年度执业检查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作为推荐对象;

8.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评议综合评价为“较好”及以下等次的基层党组织,不作为推荐对象。

(二)优秀共产党员

1.党员党龄应满三年;

2.信念过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的定位,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3.政治过硬,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按党章要求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党员权利,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学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律师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无违反党纪党规行为;

4.责任过硬,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律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执业纪律,执业依法、规范、诚信、勤勉、廉洁,品行端正,弘扬正气,近五年执业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本参评年度内无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和有效投诉;

5.能力过硬,专业素养好,执业能力强,服务质量高,发展业绩优,并不断掌握新知识、熟悉新领域、开拓新视野,在全市或所在区县律师行业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

6.作风过硬,践行人民律师执业为民宗旨,积极发挥法律职业专长,密切联系和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在涉法涉诉信访、法律援助、普法、扶贫济困等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及业内互帮互助发展中表现突出,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声誉,受到社会各界肯定;

7.年度民主评议结果综合排名靠后的党员,不作为推荐对象。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1.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条件;

2.在所在单位从事专兼职党务工作两年以上;

3.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坚决执行党的基本制度,积极组织开展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党员队伍建设工作;

4.党风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带头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

5.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努力做党员、群众的贴心人,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6.本参评年度内,所在律所及本所律师无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和有效投诉,所在律所年度执业检查考核结果为合格、本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

五、评选办法

1.推荐申报。由各区县律师行业党组织负责组织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党委、总支),对照评选条件要求进行民主推荐申报,各区县可向市律师行业党委推荐申报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优秀共产党员2名,其中有20个以上党组织或100名以上党员的区县可适当增加名额推荐申报。

2.审查公示。市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对各区县推荐申报的候选对象进行审核,按拟表彰名额提出建议名单,报市律师行业党委审议形成拟表彰对象名单,并在《重庆律师网》公示3天,征求意见。

3.表彰奖励。公示后,市律师行业党委作出表彰决定,以颁发奖牌、荣誉证书等形式对确定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

六、工作要求

1.各区县律师行业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对照评选条件要求,充分发扬民主,对推荐对象认真考察,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2.要加强评选表彰活动和先进典型的宣传,营造创先争优氛围,增强凝聚力、激励力和影响力,提升党员律师整体形象。

3.各区县律师行业党组织应于6月15日前完成向市律师行业党委的推荐申报工作。推荐申报材料要求:推荐审批表(见附件1、2、3);先进事迹材料(直接填写在推荐审批表的“主要事迹简介”内)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要求真实、简洁、便于宣传。推荐申报材料附电子文档报送至市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

附件:1.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2.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3.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中共重庆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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