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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成立全市首个社区矫正委员会

日期:2021-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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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共巫山县委办公室、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巫山县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的下发,宣告巫山县社区矫正委员会正式成立。这是全市首个由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矫正委员会。

通知明确了社区矫正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熊伟担任委员会主任,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雷兵担任常务副主任,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县法院、县检察院等14个部门为成员单位。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负责组织协调、督办落实等日常事务,县司法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通知规定了社区矫正委员会的职能职责。一是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方针政策;三是研究制定全县社区矫正工作重大政策、制度;四是协调、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大困难和问题;五是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六是督促、检查和指导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以及其他需要研究审议的事项。

社区矫正法第八条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社区矫正工作。巫山县社区矫正委员会的成立,对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建立健全我县社区矫正领导体系、促进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具有重要意义,为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稳步有序展开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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