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709468663N/2022-0006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发字文号 ]
巫山地防办发〔2022〕1号
[ 标  题 ]
巫山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巫山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2-11-17
[ 发布日期 ]
2022-11-17
[ 有 效 性 ]

巫山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巫山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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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地防办发〔20221

巫山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巫山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相关单位:

《巫山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巫山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419日          



巫山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时关于防范重特大自然灾害的重要论述和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以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和市委财经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以赴做好我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为“十四五”开局之年第一步迈准迈稳提供地质安全保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结合当前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全县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2021年我县共发生地质灾害灾险情63起,影响群众5632087人,紧急撤离避险群众107493人,实现了全年地灾无人员伤亡。地质灾害发生呈如下特点:(1)地质灾害发生主要集中在汛期和集中降雨期。20211-4月发生地质灾害7起,5-9月发生地质灾害54起,10-12月发生地质灾害2起;(2) 非库区发生地质灾害62起,库区发生地质灾害1起;(3)地质灾害类型以滑坡为主,崩塌次之,其中滑坡57起,崩塌3起,塌陷2起,泥石流1起;(4)自然因素发生58起,人为工程活动诱发5起。

截至目前我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共1001处,其中滑坡875处,危岩(崩塌)104处,不稳定斜坡处11处,地面塌陷7处,泥石流3处,地裂缝1处,影响居民1918995386人;全县三峡库区地灾隐患点477处(滑坡416处、崩塌56处、库岸5),涉及库区20个乡镇,威胁群众723928989人。

二、2022年全县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分析

(一)地质灾害发生条件及诱发因素分析

受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及人类工程活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县地质灾害极为发育,在江河岸坡、台地边缘形成了众多的滑坡、危岩、泥石流、塌陷等地质灾害,是重庆市地质灾害最严重的区县之一。在总结以往地质灾害发生特点的基础上,通过分析我县地质背景条件,2022年地质灾害诱因将仍以降雨为主,首要诱因是局地强降雨,其次是工程建设,再其次是三峡库区蓄退水。

(二)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分析

1.降雨影响预测。据气象部门预测,2022年我县各地气温总体较常年偏高,降水较常年偏多。主要多雨时段在5月下旬、6月中下旬、7月上旬、8月下旬和9月上旬,大部分地区大雨将从4 月上中旬开始,较常年(4月中下旬)偏早;3~5月各地降水量为210430毫米;6~8月各地降水量在360~630毫米之间,初秋9月下旬,大部地区有低温阴雨天气,各地降水量在200~330毫米之间,与常年同期相比,长江沿线以北地区偏多1~2成。汛期(59月)有911次区域性暴雨天气过程,暴雨洪涝重于常年,但轻于去年。结合我县地质灾害发生特点,预计2022年全县地质灾害发生频率总体接近常年,防治形势仍然严峻。从时间看,69月,全县地质灾害发生频率较常年略偏高;1012月,全县地质灾害发生频率与常年接近。

2.工程建设活动影响预测。2022年我县城镇和新区建设、交通建设、水电建设及矿山开发等工程活动仍处于较高水平,其中边坡开挖、道路施工及采矿等工程建设活动对地质环境扰动强烈,是诱发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人为诱发地质灾害仍会增加。

3.库区蓄降水影响预测。根据2021年长江三峡工程水库调水方案,1月进入水位消落期,5月底降至汛期防洪限制水位145米;9月上旬开始蓄水,10月底或11月初蓄水至175米水位,9—12月为水库蓄水期,水位保持175米。巫山库区地质情况仍较复杂,诱发地质灾害复活的可能性仍会较大。

在研究我县地质灾害孕灾条件及地质灾害发育分布规律的基础上,结合气象部门的降雨预测,同时考虑到我县的重大工程建设情况及近年来我县地质灾害发生规律,如遇集中强降雨,加上我县大量人为工程活动影响,我县库区和原有灾害体将面临更为严峻考验,全县地质灾害防灾形势将更加严峻,防灾任务更加繁重。区域性暴雨天气过程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群发。降雨诱发的地质灾害以中小型为主,主要地质灾害类型以滑坡、崩塌和泥石流为主。工程建设活动则可能诱发大中型地质灾害,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以边坡施工中不合理切坡或加载诱发的边坡失稳以及矿山开采等诱发地面塌陷为主,特别是近年来我县新城建设中大型场地施工未充分考虑邻近地质环境情况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引发了多起大型滑坡(边坡)变形,严重影响周边已建建筑及自身工程建设安全,损失惨重,教训深刻,应作为我县今后地灾防治重点。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期

我县地质灾害的发生受降雨影响明显。据多年数据统计,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80%以上均发生在主汛期,特别是近年来秋汛集中强降雨,地质灾害的发生表现出与降雨密切的相关性和群发性。因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其发生则具有不确定性和突发性。因此,汛期是全县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其中可能发生强降雨的主汛期(6—8月)为重中之重。同时,近年来极端天气增多,气象部门要作好短临气象预报,切实做好局部区域暴雨可能诱发群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仍然严峻。1—5月为水库消落期,5—9月为汛期,9—12月为175米蓄水期,全年均为重点防范期。对其他工程建设活动所诱发的地质灾害则应以整个工程建设和监测运行期为重点防范期。

四、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

(一)重要水库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

该区域包括长江三峡巫山库区沿江段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与县内其他重要水库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1.长江三峡巫山库区沿江段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长江三峡巫山库区地质条件复杂,人类工程活动频繁,加之长期受高水位浸泡和水位变动的影响,预计库区地质灾害仍将呈现发生大频率增大、灾(险)情增多、不确定因素增加的趋势。因此该区域一直是我县乃至全市的地质灾害首位重点防范区。包括:从大溪、曲尺至培石特别是巫峡段长江沿岸及大宁河、抱龙河、大溪河、官渡河等干支流沿岸的城镇、移民迁建区、人口密集区及其他重大设施工程、沿途的高陡峡谷和顺向岩质岸坡分布区。在强降雨或库区水位涨落等因素作用下,该区域可能发生较大规模的地质灾害险情,应重点防范县城、沿江河集镇、交通建设中可能诱发的边坡失稳,受三峡水库水位变动影响诱发的滑坡、崩塌、塌岸等地质灾害和涌浪产生的次生灾害。

2.县内其他重要水库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我县境内几个较大的水库所处地区地质条件较为复杂,一方面可能遭受周边已有地质灾害的威胁,另一方面受水库蓄水影响可能诱发新的地质灾害。该防范区内地质灾害以滑坡、崩塌等为主,在强降雨或库水位涨落等因素作用下,可能发生较大规模的地质灾害险情,应重点防范危及集镇、水电工程、交通工程及人口密集区的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

(二)重要交通干线沿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

渝巴公路巫山段、巫大路、郑万高铁巫山段、巫建路巫山段、巫曲路、机场路、县城绕城路、平当-当九路等沿线地质条件复杂,高边坡分布多,在降雨等因素的诱发下,发生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概率较大。已建交通干线沿线应重点防范未治理高边坡,潜在不稳定的高填方路段在降雨等诱发下可能发生滑坡、崩塌及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对在建交通干线,应重点防范边坡施工中可能诱发的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

(三)城镇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

巫山建成区地质灾害点密集,近年来时有险情发生,应加强日常监测和风险管理;江东新区、早阳新区、边贸中心、摩天岭风情小镇等开发区,可能遭受工程建设形成的滑坡、高陡斜坡及岩溶塌陷的威胁;大昌、双龙、大溪、曲尺等移民集镇和龙溪、当阳、抱龙、福田、铜鼓等重要集镇地处地质条件较为复杂,可能遭受周边已有地质灾害的威胁;小三峡、黄岩、当阳大峡谷等旅游景区可能遭受危岩带、边(斜)坡地带、基岩发育且风化强烈区的威胁;学校、医院、居民集中区、重要基础设施周边以及居民房前屋后可能遭受山地沟谷斜坡的威胁。

(四)矿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

由于我县地质条件复杂,采矿等人为因素极易诱发滑坡、崩塌、地面塌陷,重点要加强邓家、笃坪、三溪、两坪、庙宇、官阳、骡坪等采煤沉陷区和露天石灰石等非煤矿山生产的安全监管。

(五)历年来强降雨引起的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

主要包括龙溪、曲尺、大昌、当阳、平河、双龙、三溪等乡镇受历年来强降雨影响,该区域发生了大量地质灾害,目前有的仍处于不稳定状态中,且部分规模大、险情重,因此仍是我县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重点防范可能复活的地质灾害与不稳定地质灾害。

五、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目标任务

2022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灾体系,建立健全应急管理长效机制,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基础工作,大力提升监测预警智能化水平,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无人员伤亡,切实为党的二十大、市第六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地质安全保障。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一)编制防灾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编制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应急预案,指导乡镇(街道)编制单点防灾方案、避险预案,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机制。

(二)进一步夯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各乡镇(街道)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片区负责人和专业地质驻守队员的防灾责任。群测群防员要熟知所负责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位置、威胁对象、撤离路线、避灾场所等基本情况,按要求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其周边的巡查排查和监测工作,熟练运用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APP系统做好监测记录和监测信息上报,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积极协助当地政府组织群众转移避险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地质灾害片区负责人由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指导、管理和监督群测群防员做好巡查排查和监测预警等各项工作,组织做好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协调解决地质灾害专项调查、核查和排查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并与驻守地质队员共同研判地质灾害险情形势,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等。驻守地质队员负责其驻守的乡镇(街道)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APP系统使用培训工作,配合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年度防灾方案及技术服务合同有关要求,负责驻守乡镇(街道)地质灾害隐患点专业调查、排查和巡查等工作。同时各驻守队员应做好日志、周记和月报工作。由县地质环境监测站与驻守的专业地质队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具体落实地质队防治任务,提高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预警预报水平和工作质量。

(三)加强群测群防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按照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标准(即有制度、有机构、有经费、有监测、有预警、有评估、有避让、有宣传、有演练、有效果)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三查”工作,拓宽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范围,细化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详查工作。委派28名地质人员驻守乡镇(街道),选优配强群测群防员,用好手持终端,坚持24小时监测和应急值守,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应急处置和信息收集上报等工作。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四重”网格化管理体系,全面做好1001地灾隐患点群测群防工作,对重大地灾隐患点实行干部职工与地灾隐患点群测群防员联系督查制度。一是健全县、乡镇(街道)、村(居)三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组织体系。积极推进群测群防标准化建设,规范群测群防行为。二是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专业监测信息系统,依靠现代科技实现监测“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按照以自动化监测为主、人工监测为辅,以地表变形监测为主、深部位移监测为辅的原则,针对各类地质灾害特征及变形特点,明确监测内容、精度、网点布设、设备及监测数据采集分析等,实施监测数据24小时自动采集、传输、分析。同时,加强专业监测队伍对群测群防工作的指导。三是加强空天地一体化技术方法应用,利用InSAR、无人机倾斜摄影、机载雷达等技术,对长江沿线、大宁河沿线等重要区域和重要隐患开展地质灾害早期识别和长期监测预警。四是加强以村社干部、党员为主体的基层群测群防队伍建设,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今年所有纳入群测群防的隐患点至少开展1次简易应急避险演练,重大隐患点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防灾意识,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人员能力与业务水平。五是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手机APP系统监测预警工作,及时报送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数据,出现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要及时报警,提高群测群防工作质量与效率。

(四)提升监测预警智能化水平。2022年,全县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将通过库区专业监测、巫山县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示范站、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监测预警智能化、专群结合监测预警等项目实施,优化并完善实时监测技术,同时对地质灾害监测技术方法进行系统的总结与研究,对三峡库区不同类型、不同变形特征地质灾害体提出适宜的监测技术方法。通过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二期、三期专业监测、后规专业监测和群测群防“四重”网格化的实施,收集有效的监测数据,掌握典型地质灾害体变形破坏模式,同时初步建立基于云平台、物联网的大数据系统,为建立地质灾害预警指标系统提供基础数据,更好的开展监测预警工作。

(五)抓好汛期日常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严格执行汛期地质灾害“三查”制度、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灾情会商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地质灾害限期防治制度和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挂牌督办制度等防灾制度,坚持地质灾害日报、周报、月报、年报和专报制度,确保预警信息和险情、灾情等信息及时传达。

二是做好排查巡查工作。要以库区、城镇建成区、重要交通干线、重大水利工程、重要市政设施、矿山、学校、旅游景区及人口密集区等为重点区域,特别是城镇建成区多年已久实施的抗滑桩及桩板墙要进行重点检查监测,防止因老化失效而产生新的安全隐患。对以上区域要划定威胁区,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发现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发放《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督办函》,督促责任单位采取工程措施或搬迁避让措施进行防治。

三是做好救援准备。县应急管理局要统筹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加强地质灾害救援队伍和应急体系建设,做好各项救援准备;县规划自然资源局要加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地质技术服务队伍建设,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技术准备,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提供地质技术支撑;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做好应急抢险物资准备,购置应急设备并做好管护,确保抢救救援物资充足,确保正常使用;消防大队、武装部和公安等部门要做好应急抢险人员准备,确保救援人员能够及时开展抢险救援。

四是加强防灾知识宣传培训和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演练。组织全县乡镇片区负责人、联络员、乡镇规划自然资源所、地质队员进行集中培训,汛期前完成所有乡镇(街道)的分散培训,指导各乡镇(街道)对每个地灾点开展1次以上简易应急避险演练,拟发放2万余份宣传资料,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六)加快推进地质灾害工程治理

一是加快完成双龙进场路变形体等4个续建项目以及茅草坡1号等5个新建项目;二是加快推进水竹园滑坡等4个项目的详细勘查,及时开展治理工程设计并进行治理,加快推进大屋场滑坡等19个项目的控制性勘查工作;三是完成石马湾后侧危岩等5个项目设计,根据市上要求,适时启动工程治理;四是对黄岩窝危岩、曲尺塔坪滑坡方案设计进行论证,适时启动工程治理;五是加快推进已完工项目的竣工质量初步验收工作以及结算、决算审核工作,并邀请市地防办开展市县级合并项目验收工作及市局档案馆开展档案验收工作。继续加强地灾治理项目储备,积极争取各级资金。

(七)加强地质环境保护

一是工程建设特别是深基坑、隧道、高边坡开挖工程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程规范,最大限度减少工程建设可能引发的地质环境问题,及时处置因工程建设造成地质环境破坏。二是县规划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基坑、隧道、高边坡等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测全过程监督管理,监督建设单位履行责任,督促做好工程建设过程中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

(八)指导、配合相关乡镇做好“金土工程”搬迁避让工作,使受灾村民尽快安居乐业。县政府成立专项小组,乡镇(街道)具体实施,加强对农村房屋建设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结合多方搬迁避让政策,加快推进地质灾害隐患威胁区应搬未搬和已搬未安置工作。

(九)继续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方案编制、工程实施、检查验收和建设场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管理工作。

(十)协调做好矿山开采影响村民建构筑物的鉴定工作,最大限度保障村民合法权益。

六、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防灾责任

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把手”负责和“一岗双责”制,建立地质灾害共同防治责任机制,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规划自然资源牵头、地勘支撑、部门协作、基层组织、全民参与”的地质灾害共同防治责任机制,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将地灾隐患点防灾责任落实到有关县级部门、乡镇(街道)、村(居)委和有关单位,构建共同防治地质灾害新局面。

县应急局负责统筹协调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工作,负责非煤矿山企业生产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日常工作,做好技术支撑服务工作。县住房城乡建委负责房屋建设等工程诱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好城市的高挡墙、深基础、危房安全隐患的排查、监测和治理工作,并做好城市地表、地下排水隐患的排查、监测和防治工作。县气象局负责提供灾害预警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监测天气变化,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和雨情信息,并会同县规划自然资源局,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县交通局负责公路、航道沿线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市政及周边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协调城镇市政及公共设施恢复重建工作。县水利局负责水利设施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和因洪水引发地质灾害的预防,做好巫山库区移民迁建区、移民迁建设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好城市内人工高切坡隐患的排查、监测和治理工作。县经济信息委负责管理职责范围内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文化旅游委负责旅游景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隐患排查、监测、工程治理等,出现灾险情时要督促旅游开发项目业主立即组织游客疏散避险,并封路闭园。县财政局负责筹集突发性地质灾害救灾应急资金,及时拨付并监督检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县公安局负责指挥地质灾害现场警戒、道路交通管制和组织人员疏散,维护地质灾害现场治安,并参与地质灾害抢险救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医疗单位对伤病人员实施救治。县人武部负责组织部队参与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行动,并配合公安机关维护当地社会秩序。县高铁办负责督促县域内铁路各单位加强辖区内铁路沿线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乡镇(街道)制定重要地质灾害点应急方案,当突发性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发生时,负责开展先期处置和抢险救援,并负责善后和维稳工作,同时全力做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环境保障工作。

(二)加大投入,提高防灾能力

县政府已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保障地质灾害排查、调查、评估、监测、预报、搬迁、治理、应急处置、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及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所需资金。各乡镇(街道)要结合本地实际,安排资金满足地灾防治工作的需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夯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基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县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地质灾害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加强应急装备配置,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完善群测群防人员的责任和保障机制,提高群测群防工作质量。推进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规范信息报送工作。

(三)强化监管,加大执法力度

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加强联动,禁止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地质灾害危险区、高易发区和直接威胁区域从事可能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活动,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编制城市总体规划、集镇规划和村庄规划、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时,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规划部门要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论作为规划选址的依据,严密防范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加强县城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严格按照《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贯穿到项目规划、立项、设计、施工许可、验收等全过程。要抓好工程建设、市政设施、交通干线、水利设施、水利枢纽、工业生产和矿山开采等领域的监管,对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不当工程建设活动立即责令停止。对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严格按照《重庆市地质灾害与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调查认定处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引发地质灾害的主体责任进行认定,对因生产经营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将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有关规定调查处置。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追究其责任。积极做好矿山沉陷区综合整治工作。按照法律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矿山沉陷区范围因其建设和开采活动引发地表受损建构物安全问题,按照矿山企业是第一责任人和补偿主体,当地政府是工作主体的原则处置。因采矿导致地面塌陷、瓦斯溢出、房屋垮塌造成人员伤亡的,除依法进行人身损害赔偿外,还应按照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有关乡镇要进一步强化和完善采矿“三区”划定与管控工作,避免因矿山开采对重要建构物和学校、医院、居民小区等人员聚集区造成新的危害或形成新的矿山沉陷区;组织矿山企业和村社做好危房安全监测预警,及时对受损房屋进行处理,情况危急时应及时组织群众撤离和搬迁避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大宣传,加强培训教育

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制定宣传计划,分层次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有针对性地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工程建设单位及施工人员开展防灾知识培训。要加大对普通群众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把宣传普及工作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群众。结合“防灾减灾日”、“地球日”、“土地日”、“环境保护日”等主题日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讲等多种形式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有关法律法规及地质灾害防灾避灾科普知识的宣传普及,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同时,分期分批对群测群防员、防灾责任人、乡镇(街道)地灾防治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地质灾害识别和防治能力。

(五)加强协作,做好应急处置

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合作原则,成立相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本行业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应急调查、专家会商、处置救援工作程序。

地质灾害灾(险)情发生后,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一是要按照职能职责确定灾(险)情级别,调集应急队伍,准备救援物资,组织群众撤离,上报相关信息;二是要制定应急处置的监测、勘查工作及资金计划,审定应急处置过渡性工程措施,并按照工程定额、难度及实际工程量确定资金。应急勘查、监测和工程治理任务的承担单位,原则上由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指挥部在应急救援队伍和技术支撑单位中确定。

(六)严格考核,建立健全机制

县政府已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按照注重实效的要求,突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和水平两个方面,重点从资金、机构、人员、信息报送、培训、应急演练、应急处置、上访集访、人为活动引发地灾和人员伤亡等方面进行严格考核。各乡镇(街道)和部门要加强研究,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各项措施,同时针对当前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从管理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


附件:1.巫山县2022年地质灾害数量统计表

2.应急抢险技术支撑单位、专家组及抢险工程突击队

3.县级主要部门及联系方式

4.乡镇(街道)及驻守地质队员联系方式

5.2022年度重点防治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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