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8-26
办公时间:夏季作息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8:30-12:00,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9:00-12:00,14: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3-57685353
单位职责:1. 贯彻落实自然资源(土地、矿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2. 承担土地和矿业权供应后的有关事务性工作,受委托组织开展现场踏勘、合同履约跟踪处置、相关资讯服务等事务性工作。3. 承担土地矿产卫片图斑(简称卫片)事务性工作,受委托组织进行卫片外业举证核实、内业套合、合法性判定、土地矿产卫片系统填报、迎检等具体事务性工作。4.承担耕地保护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事务性工作,负责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审批(备案)监管、日常巡查及处置等事务性工作。5. 承担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归属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对存在权属争议的土地进行调查核实,提出调查处理意见。6.承担其他自然资源利用事务性工作,主要包括开展开竣工违约核验、绿色矿山建设核验、关闭矿山生态修复核验以及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委托的其他自然资源利用事务性工作。7.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