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规资发〔2021〕145号
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印发2021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事业单位:
现将《2021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全力确保我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系统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可控,现定于2021年11月至2022年3月,在全系统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围绕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全国、市、县“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薄弱区域,分类施策、综合治理,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减少亡人火灾,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火灾,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行政负责人朱旭东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安全办公室,由龚道杰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统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工作。
三、整治范围
(一)景区未经许可私自建设;商场市场、群租房、“多合一”场所违章搭建;工业园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
(二)规划和自然资源系统各科室、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乡镇规资所办公及住宿区域。
四、职责分工
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据职责配合相关部门对景区未经许可私自建设行为坚决予以拆除;对商场市场、群租房、“多合一”场所违章搭建重点整治;对工业园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等行为严厉打击。
局办公室负责局办公大楼及宿舍楼;国土事务所、不动产登记中心、乡镇规资所各自负责排查单位办公、住宿区域。
五、整治内容
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开展整治,重点整治以下内容:
(一)景区未经许可私自建设行为;商场市场、群租房、“多合一”场所违章搭建;工业园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等行为。
(二)办公、住宿等场所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三)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是否按要求配置并保持完好有效。
(四)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五)室内装饰装修及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是否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六)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健全,职工是否掌握消防安全基本知识,是否按要求开展消防工作。
(七)其他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六、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2021年12月5日前)。各科室、事业单位要制定实施方案,分解排查任务,明确整治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召开专门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二)组织实施(2021年12月6日至2022年3月25日)。各科室、事业单位对各自场所进行摸底排查,全面摸清底数和隐患情况,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督促落实整改责任,按期消除隐患。
(三)总结验收(2022年3月26日至3月31日)。由龚道杰牵头,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组织检查考评,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科室、事业单位要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推动,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各科室、事业单位,要结合职能职责,确保排查到位、整治彻底。
(三)督促考核,确保成效。各科室、事业单位要将消防检查工作纳入日常安全工作,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因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较大及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将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科室、事业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请于2021年12月8日前报送局安办;12月起,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2022年3月18日前报送工作总结报告。
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5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