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规资发〔2023〕70号
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目前,我县已全面进入汛期,受持续性降雨影响,土壤含水量饱和,全县局部区域极易发生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风险高。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不断完善“人防+技防”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结合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地质灾害防治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好这项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乡镇(街道)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强降雨、连续降雨条件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紧绷防灾这根弦,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细化措施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一)监测预警要到位。各乡镇(街道)要落实专人负责群测群防信息核实更新工作,及时更新隐患点信息,尤其是群测群防员人员变更、电话变更的情况要第一时间更新,确保群测群防系统发挥作用。同时,要全面夯实各隐患点监测人的责任,确保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人员责任到人,预警措施到位。
(二)“两卡”发放要到位。各乡镇(街道)要夯实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责任,把还没有发放到村民手中的防灾避险明白卡要坚决发放到村民农户手里,要张贴上墙,要加大宣传,要让地质灾害隐患点区域的群众在遇险时熟知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安置地点,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值班值守要到位。各乡镇(街道)务必对辖区内的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人、责任人再进行一次核实,对长期外出务工或责任心不强,不能胜任监测预警工作的监测人要坚决进行调整,该撤换的要坚决撤换到位。各隐患点的监测人、责任人遇持续降雨天气必须24小时在岗在位,通讯联络信息畅通,确保出现灾险情时能及时报告信息,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同时,各乡镇(街道)要督导所辖区域隐患点的监测人必须保持汛期24小时在岗,电话保持畅通,要经常对所辖区域内的监测人在岗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四)宣传培训演练要到位。各乡镇(街道)要积极开展辖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演练活动,特别是人口集中的村组、院落、学校、社区要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疏散演练活动。演练要精心组织、统一指挥、安全有序、严肃认真,确保不走过场,真正起到演练实效。
(五)督促检查要到位。汛期,各乡镇(街道)要经常对辖区内隐患点的监测人、责任人进行检查抽查,确保监测人不随意脱岗、离岗,将防范工作落到实处。
特此通知
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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