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709468663N/2024-00005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巫峡镇管理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4-02-27
[ 发布日期 ]
2024-02-27
[ 有 效 性 ]

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巫峡镇管理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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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巫峡镇管理所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实施辖区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地质灾害防治等;负责辖区内土地、矿产资源、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执行土地用途管制,保护基本农田,保障耕地占补平衡;负责辖区内土地权籍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土地、矿产资源、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和执法工作的动态巡查,依法查处违法用地、违法采矿、破坏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行为;其他相关工作。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属于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二级事业单位,为了便于预算管理,24个乡镇所账套挂于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巫峡所,其余23个乡镇所分别是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抱龙镇管理所、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昌镇管理所、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溪乡管理所、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当阳乡管理所、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邓家土家族乡管理所、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笃坪乡管理所、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镇管理所、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渡镇管理所、巫山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官阳镇管理所、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红椿土家族乡管理所、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平乡管理所、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金坪乡管理所、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两坪乡管理所、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溪镇管理所、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骡坪镇管理所、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庙宇镇管理所、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培石乡管理所、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平河乡管理所、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曲尺乡管理所、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三溪乡管理所、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双龙镇管理所、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铜鼓镇管理所、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竹贤乡管理所。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440.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40.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9.13万元,主要是新进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拨款增加59.1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440.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84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094.2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59.1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59.1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40.7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0.70万元,比2023年增加59.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0.70万元,比2023年增加59.1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增加,在职人数净增9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与2023年持平。

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巫峡镇管理所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严寒    联系方式:1511192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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