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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1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4-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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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第二轮土地确权改错工作的建议》(第11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县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证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委于2018年组织实施。依《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57号)文件中的”部门职责分工: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村土地(含耕地、水域、滩涂)承包经营及承包合同管理工作。两部门要按照职责强化业务协同,确保不动产登记簿和证书记载内容与承包合同内容一致,切实维护好群众土地承包权益。“我局现正积极与县农业农村委沟通协调,做好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与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衔接。

此复函已经我局党组书记彭文东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与我们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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