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巫山县原农房管理员(国土员、土地管理员)未参加社会保险的服务年限认定的公示
按照2023年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以及《关于印发<巫山县原农房管理员(国土员、土地管理员)未参加社会保险的一次性经济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巫山规资发〔2023〕146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镇街初审、部门审核、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局党组研究,现按照有关规定对巫山县原农房管理员(国土员、土地管理员)未参加社会保险的服务年限认定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限:2024年10月18日至10月28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点、联系电话及地址
受理点: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电 话:57682938
地 址:巫山县龙江新区兴云路8号2号楼419室
三、公示要求
(一)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各级干部、群众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电话或来访等方式,向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反映,书面意见应当签字、加盖手印(印章)并附身份证明材料。
(二)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如有诬陷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
对反映可能影响服务年限认定的情形,我单位将认真调查核实,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确认。
特此公示
附件:巫山县原农房管理员(国土员、土地管理员)未参加社会保险的服务年限认定公示表
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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