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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巫山县原农房管理员(国土员、土地管理员)未参加社会保险的服务年限认定的公示

日期:202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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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巫山县原农房管理员(国土员、土地管理员)未参加社会保险的服务年限认定的公示

按照2023年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以及《关于印发<巫山县原农房管理员(国土员、土地管理员)未参加社会保险的一次性经济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巫山规资发〔2023146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镇街初审、部门审核、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局党组研究,现按照有关规定对巫山县原农房管理员(国土员、土地管理员)未参加社会保险的服务年限认定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限:20241018日至1028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点、联系电话及地址

受理点: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话:57682938

址:巫山县龙江新区兴云路82号楼419

三、公示要求

(一)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各级干部、群众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电话或来访等方式,向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反映,书面意见应当签字、加盖手印(印章)并附身份证明材料。

(二)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如有诬陷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

对反映可能影响服务年限认定的情形,我单位将认真调查核实,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确认。

特此公示

附件:巫山县原农房管理员(国土员、土地管理员)未参加社会保险的服务年限认定公示表

                       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10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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