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无障碍 关怀版 繁體版 智能机器人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信息 / 公示公告

李刚香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日期:2025-03-28

字号:
分享:
打印:

李刚香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李刚香(身份证号码:5122**********3120)因保管不善将J314房地证(2011)字第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申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李刚香  

  2025年3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扫一扫:分享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