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2041G/2021-00287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生态环境局
[ 发字文号 ]
巫山环委办〔2021〕4号
[ 标  题 ]
巫山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巫山县长江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1-11-18
[ 发布日期 ]
2021-11-22
[ 有 效 性 ]

巫山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巫山县长江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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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巫山县长江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巫山环委办〔2021〕4号


高唐街道办事处、龙门街道办事处、巫峡镇人民政府、抱龙镇人民政府、曲尺乡人民政府、大溪乡人民政府、培石乡人民政府、两坪乡人民政府、三溪乡人民政府,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水利局、县城市管理局、县交通局,县新城管委会

根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环202159号)相关要求,结合巫山县实际,制定《巫山县长江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周新宇,联系电话:57659013


附件:《巫山县长江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巫山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20211118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巫山县长江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精神,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分类规则(试行)〉〈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命名与编码规则(试行)〉〈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河)排污口标志牌设置规(试行)〉的通知》(环办执法函〔2020718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工作通知〔2019571号)以及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环202159号)相关要求,结合巫山县实际,制定长江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前期排查、监测、初步溯源的基础上,全面完成69个入河排污口的全流域精准溯源,并实施分类整治按照文件要求推动本县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逐步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长效管理体系。

二、工作内容

(一)明确责任,全面溯源,建成“一张排口网络”和“一套责任体系”。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以下简称“责任单位”)牵头负责长江巫山段全流域溯源整治工作,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按照生态环境部“有口必溯”的具体要求对69个入河排污口全面开展溯源,由县生态环境局结合流域水系及管网分布形成一张排口溯源网络图

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口;

水利局:牵头负责长江支流水电站出水口

县交通局牵头负责港口码头排口

县城乡住房建委:牵头负责城区雨洪径流类排口;

乡镇(街道)头负责辖区内的入河排污口;

管委会牵头负责江东新城雨洪径流类排口

(二)分级确标,分类整治,明确“一套工作标准”,开展“一批深度整治”。根据排口类型和排入水体水环境功能,按照“一口一策”对排口进行分级确定整治要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口、港口码头排口排放符合相应的排放标准;城镇雨洪排口及其他类排口应达到相应水环境功能区要求,确保排口水质只能变好不能变差。

责任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分工,根据排口的合法性、排入水体环境质量、日常管理要求,按照“取缔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的原则进行分类整治,制定实施方案。对管网建设、河港治理、生态修复等需要整治时间的排口,明确阶段性整治目标。重点结合水环境系统综合治理PPP项目推进全流域整治工作,实现长江入河排污口与“三水共治”统筹实施。

(三)监测验收,长效管控,总结“一套模式方法”。责任单位完成标牌树立和入河排口整治工作督导整治进度,组织验收监测,确保排口整治效果,推进达标排口整治销号

三、工作节点

(一)开展全面溯源。各责任单位结合前期溯源成果开展69个长江入河排口进行全面溯源,基本查清污水来源。对不达标排口制定监测计划,综合运用现场踏勘、图纸作业、科技物探收集溯源图片,进一步明确排污责任主体、排口类型,健全完善排口台账,及时总结溯源结果2022331前形成全面溯源结论报告,并报县生态环境局。

(二)制定具体方案。各责任单位根据综合整治方案要求,编制本单位需开展整治排口的“一口一策”具体实施方案,提出具体治理措施,明确整治标准、阶段性目标。2022630日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县生态环境局汇总。

(三)实施分类整治。一是各责任单位立行立改,解决部分雨洪排口超标问题城市管理局牵头开展汛期排口周边环境清岸净水行动,重点完成垃圾、漂浮物等清理工作。2022831日前将立行立改排口整治情况、清岸净水行动等阶段性工作总结报送县生态环境局

)推进规范建设。各责任单位负责排口规范化建设及标牌树立。20211231日前全部完成拟设标牌的树立。

)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排污口分类管理机制,形成“政府牵头、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参与监督”的管理体系。各责任单位组织验收,推进分类整治销号和长效管理。各责任单位每月底定期报送整治销号清单20221130前报送年度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推动,层层压实责任,落实工作要求,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率。

(二)强化工作开展。按照职能职责分工,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工作,克服困难,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协同配合,切实推进排口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到位。

(三)总结经验做法。通过进一步理顺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关于入河排污口管理的权责关系,总结分类确标、监测的经验,推进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并落实信息公开,形成一套适合本县的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各阶段程序和规范,推动建立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管理体系。

(四)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谨规范推进整治工作。工作中发现履职不力、进展迟缓等问题突出的,采取通报批评等措施



附件1

巫山县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要求


一、总体原则

(一)入河排口监测超标纳入“整治类”。制定具体整治方案,明确责任时限,确保排口水质不低于类,“只能变好,不能变差”。

(二)其他常年有水排口纳入“规范类”。完成标牌树立后纳入入河排口日常巡查监管,不作为排污口管理,年度定期跟踪监测。

(三)晴天无水或已拆除排口纳入“取缔类”。暂不纳入日常监管,适时开展年度巡查。

二、具体要求

(一)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口(3个):涉及巫山县污水处理厂、巫山县大溪污水处理厂、巫山县培石乡污水处理厂。

1.取缔类

2.整治类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口存在排放超标的,应查找超标原因,立即整改,限期达标。限期不能达标的,依法进行查处。

3.规范类

所有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口均应做到“一牌一口”,设置标志牌,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和视频监控系统,并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二)雨洪径流排口(24):指功能属性为排涝泄洪、雨水排放的居民区、建筑施工场地及其他雨水排口。

1.取缔类

长期无水或废弃管网排口进行封堵拆除、限期取缔。

2.整治类

1)晴天有污水流出的雨水排口,通过开展溯源调查,结合水环境系统综合治理PPP项目整改混接错接管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向雨水管网倾倒污染物的行为。雨污管网混接点已规范接驳并有相关单位盖章确认的竣工验收文件,且非降雨期间无污水出流,方可纳入日常管理。

2)降雨期间存在雨水径流被污染的雨水排口,采取源头雨水收集处理、定期巡查雨水管网、清掏管道沉积物等维护措施,控制雨水径流污染。

3.规范类

除取缔类的雨洪径流排口应做到“一牌一口”,设置标志牌。制定雨洪径流排口雨后监测计划,按计划进行监测,开展数据综合分析,确保受纳水体水质达标

(三)港口码头排口(2个):位于港口码头区域的排口。

1.取缔类

码头趸船所有废水收集上岸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趸船排污全部拆除、限期取缔

2.整治类

3.规范类

(四)其他类排口(40个):指长江一级支流以及岸线自然冲沟水电站出水

1.取缔类

岸线雨水冲刷形成的自然冲沟,周边无生产、生活排污的限期取缔。

2.整治类

无。

3.规范类

电站出水排口设立标识标牌,加强日常巡查,制定监测计划并严格按计划进行监测,确保出水达标排放。

附件2


巫山县69个入河排污口管理责任清单

序号

排口名称

流域

水质类别

入河方式

所属

镇街

排口类型

牵头

部门

整治

类型

1

巫山县江东新城东方府护坡下100米临江雨洪排口

长江

一级排口

龙门街道

城镇雨洪排口

管委会

整治

2

巫山县江东新城东方府护坡下150米临江雨洪排口

长江

一级排口

龙门街道

城镇雨洪排口

管委会

取缔

3

巫山县江东新城中昂新天地临江雨洪排口

长江

一级排口

龙门街道

城镇雨洪排口

管委会

整治

4

巫山县城管码头临江雨洪排口

长江

一级排口

龙门街道

城镇雨洪排口

县城乡住房建委

整治

5

巫山县龙潭沟大桥西侧雨洪排口

长江

一级排口

龙门街道

城镇雨洪排口

县城乡住房建委

整治

6

巫山县龙门街道办事处后临江雨洪排口

长江

一级排口

龙门街道

城镇雨洪排口

县城乡住房建委

取缔

7

巫山县FM广场东侧临江雨洪排口

长江

一级排口

龙门街道

城镇雨洪排口

县城乡住房建委

整治

8

巫山县龙潭沟大桥消防队西侧雨洪排口

长江

一级排口

高唐街道

城镇雨洪排口

县城乡住房建委

整治

9

巫山县古城码头西侧雨洪排口

长江

一级排口

高唐街道

城镇雨洪排口

县城乡住房建委

整治

10

巫山县古城码头客运趸船

长江

一级排口

高唐街道

港口码头排

县交通局

取缔

11

巫山县古城码头水果交易中心南侧100米雨洪排口

长江

一级排口

高唐街道

城镇雨洪排口

县城乡住房建委

整治

12

巫山县小三峡游客接待中心雨洪排口

长江

一级排口

高唐街道

城镇雨洪排口

县城乡住房建委

整治

13

巫山县江山红叶酒店东侧雨洪排口

长江

一级排口

高唐街道

城镇雨洪排口

县城乡住房建委

整治

14

巫山县江山红叶酒店东南侧雨洪排口

长江

一级排口

高唐街道

城镇雨洪排口

县城乡住房建委

整治

15

巫山县高街道九码头客运趸船

长江

一级排口

高唐街道

港口码头排污口

县交通局

取缔

16

巫山县神女大道西侧50米堤岸雨洪排口

长江

一级排口

高唐街道

城镇雨洪排口

县城乡住房建委

整治

17

巫山县污水处理厂排口东侧100米雨洪排口

长江

一级排口

高唐街道

城镇雨洪排口

县城乡住房建委

规范

18

巫山县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入河排污口

长江

一级排口

高唐街道

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

县生态环境局

规范

19

巫山县滨江路二道桥雨洪排口

长江

一级排口

高唐街道

城镇雨洪排口

县城乡住房建委

整治

20

巫山县滨江路原西坪货运码头雨洪排口

长江

一级排口

高唐街道

城镇雨洪排口

高唐街道办事处

整治

21

巫山县人民医院住院部东20米山坡下雨洪排口

长江

一级排口

高唐街道

城镇雨洪排口

高唐街道办事处

整治

22

巫山县人民医院东20米居民生活区外管道排口

长江

一级排口

高唐街道

其他排口

高唐街道办事处

取缔

23

巫山县生态环境局监测站南120米雨洪排口

长江

一级排口

高唐街道

城镇雨洪排口

高唐街道办事处

整治

24

巫山县红石梁西坪村雨洪排口

长江

一级排口

巫峡镇

城镇雨洪排口

巫峡镇

整治

25

巫山县周家坪自然冲沟

长江

一级排口

巫峡镇

其他排口

巫峡镇

取缔

26

巫山县柏树村自然冲沟

长江

一级排口

曲尺乡

其他排口

曲尺乡

取缔

27

巫山县柏树村东侧自然冲沟

长江

一级排口

曲尺乡

其他排口

曲尺乡

取缔

28

巫山县伍佰村自然冲沟

长江

一级排口

曲尺乡

其他排口

曲尺乡

取缔

29

巫山县伍佰村自然冲沟

长江

一级排口

曲尺乡

其他排口

曲尺乡

取缔

30

巫山县张家大沟自然冲沟

长江

一级排口

曲尺乡

其他排口

曲尺乡

取缔

31

巫山县杏树村东侧300米自然冲沟

长江

一级排口

大溪乡

其他排口

大溪乡

取缔

32

巫山县二龙村东侧200米自然冲沟

长江

一级排口

大溪乡

其他排口

大溪乡

取缔

33

巫山县军营村东侧500米自然冲沟

长江

一级排口

大溪乡

其他排口

大溪乡

取缔

34

巫山县大溪河

长江

一级排口

大溪乡

其他排口

大溪乡

取缔

35

巫山县大溪乡毛儿坪自然冲沟

长江

一级排口

大溪乡

其他排口

大溪乡

取缔

36

巫山县大溪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入河排污口

长江

一级排口

大溪乡

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

县生态环境局

规范

37

巫山县大溪乡污水处理厂南侧100米自然冲沟

长江

一级排口

大溪乡

其他排口

大溪乡

取缔

38

巫山县沙落村北侧600米自然冲沟

长江

一级排口

大溪乡

其他排口

大溪乡

取缔

39

巫山县大溪乡错开峡

长江

一级排口

大溪乡

其他排口

大溪乡

取缔

40

巫山县大溪乡错开峡泄洪沟

长江

一级排口

大溪乡

其他排口

大溪乡

整治

41

巫山县大溪乡错开峡自然冲沟

长江

一级排口

大溪乡

其他排口

大溪乡

取缔

42

巫山县曲尺村自然冲沟

长江

一级排口

曲尺乡

其他排口

曲尺乡

取缔

43

巫山县曲尺乡西沟大桥自然冲沟

长江

一级排口

曲尺乡

其他排口

曲尺乡

取缔

44

巫山县巫峡镇平安村自然冲沟

长江

一级排口

巫峡镇

其他排口

巫峡镇

取缔

45

巫山县南陵居委南陵路339户雨洪排口

长江

一级排口

巫峡镇

城镇雨洪排口

巫峡镇

整治

46

巫山县南陵居委垃圾收集房03号西侧10米自然冲沟

长江

一级排口

巫峡镇

其他排口

巫峡镇

取缔

47

巫山县南陵居委雷达站西侧200米泄洪沟

长江

一级排口

巫峡镇

其他排口

巫峡镇

整治

48

巫山县南陵居委陈列馆西侧20米雨洪排口

长江

一级排口

巫峡镇

城镇雨洪排口

巫峡镇

整治

49

巫山县南陵居委南陵中心小学旁雨洪排口

长江

一级排口

巫峡镇

其他排口

巫峡镇

取缔

50

巫山县南陵居委艺术村北侧雨洪排口

长江

一级排口

巫峡镇

城镇雨洪排口

巫峡镇

整治

51

巫山县南陵居委叫花洞东侧100米废弃码头

长江

一级排口

巫峡镇

其他排口

巫峡镇

取缔

52

巫山县长江大桥旁自然冲沟

长江

一级排口

巫峡镇

其他排口

巫峡镇

取缔

53

巫山县跳石村小湾子自然冲沟

长江

一级排口

巫峡镇

其他排口

巫峡镇

取缔

54

巫山县跳石村大湾子自然冲沟

长江

一级排口

巫峡镇

其他排口

巫峡镇

取缔

55

巫山县跳石村大湾泄洪沟

长江

一级排口

巫峡镇

其他排口

巫峡镇

取缔

56

巫山县跳石村三社大湾子自然冲沟

长江

一级排口

巫峡镇

其他排口

巫峡镇

取缔

57

巫山县跳石村老跳石自然冲沟

长江

一级排口

巫峡镇

其他排口

巫峡镇

取缔

58

巫山县跳石村泄洪沟

长江

一级排口

巫峡镇

其他排口

巫峡镇

取缔

59

巫山县官渡河

长江

一级排口

建坪乡

其他排口

县水利局

取缔

60

巫山县神女苑下游20米自然冲沟

长江

一级排口

抱龙镇

其他排口

抱龙镇

取缔

61

巫山县抱龙河

长江

一级排口

抱龙镇

其他排口

县水利局

取缔

62

巫山县培石乡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入河排污口

长江

一级排口

培石乡

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

县生态环境局

规范

63

巫山县培石乡培石居委西侧100米雨洪排口

长江

一级排口

培石乡

城镇雨洪排口

培石乡

整治

64

巫山县三溪河

长江

一级排口

三溪乡

其他排口

县水利局

取缔

65

巫山县三溪乡白溪鸶鹭煤灰码头

长江

一级排口

三溪乡

其他排口

三溪乡

取缔

66

巫山县横石溪电站旁自然冲沟

长江

一级排口

两坪乡

其他排口

两坪乡

取缔

67

巫山县横石溪电站出水排口

长江

一级排口

两坪乡

其他排口

县水利局

规范

68

巫山县独龙自然冲沟

长江

一级排口

巫峡镇

其他排口

巫峡镇

取缔

69

巫山县大宁河

长江

一级排口

高唐街道

其他排口

县水利局

取缔

巫山环委办〔2021〕4号关于印发《巫山县长江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巫山环委办〔2021〕4号附件:巫山县长江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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