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2041G/2024-00018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生态环境局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巫山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4-03-04
[ 发布日期 ]
2024-03-04
[ 有 效 性 ]

巫山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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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巫山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县生态环境局的名义,统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承担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配合开展有关交叉执法、异地执法。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执法标准规范;承担污染防治执法事项和违法案件的依法调查处理。依法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饮用水源地、地下水、入河排污口,大气环境保护,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农业面源,工业噪声等方面的污染防治执法和监督检查;承担生态保护执法事项和违法案件的依法调查处理;承担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等造成生态破坏的生态保护执法和监督检查。依法开展因开发土地、矿藏等造成生态破坏的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承担核与辐射安全执法事项和违法案件的依法调查处理。依法组织开展核与辐射安全监督检查;承担生态环境有关信访、投诉举报受理日常工作;承担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巫山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设置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科(法制科)、举报受理科(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科)、生态环境执法一、二、三、四大队。

1.综合科(法制科)。负责支队日常运转,承担支队文秘、档案、保密、会务、政务公开、信息、国有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信息化建设、承担综合性材料起草和综合目标考核等工作。组织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案卷评查和评议考核制度、执法公示制度、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承担支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政治思想建设、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承担监督职责,负责纪律作风建设和核实处理有关违纪问题。承担行政执法有关宣传教育工作。

2.举报受理科(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科)。承担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有关的信访、举报事项的受理工作,以及“12369”环保举报热线有关工作。承担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指挥、调度、处置工作。

3.生态环境执法一、二、三、四大队。按网格分别设置,承担相应区域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执法和监督检查等执法职责。承担相关的专项执法,配合开展有关交叉执法、异地执法。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93.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93.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6.4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招考6名执法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93.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 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8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75.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75万元。较去年增加56.46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56.4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3.7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3.07万元,比2023年增加56.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3.70万元,比去年增加56.4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招考6名执法人员,工资福利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与2023年持平。

巫山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接待费2万元,较2023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3年减少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车管理,压减公车运行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0.6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无项目支出。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黄维  联系方式:023-57659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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