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中发〔2021〕33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厅字〔2019〕28号)和《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渝委发〔2021〕26号)的要求,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对照《2021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逐条梳理,认真总结。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动“放管服”改革。
一是政务服务事项及时认领,动态更新。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及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我局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办理,严格按照“放管服”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相关管理要求,持续推进事项办理情形颗粒化分解,细化完善受理条件、办理时限、办事流程、办理地点、联系方式等要素,提高办事指南精准度,消除“其他材料”或“有关部门”等不确定性表述,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在重庆市政务服务一体化运行平台上,随着市级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我局及时完成动态更新我县生态环境领域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目前,我局领取173条政务服务事项(179条子项),其中行政许可7条(13条子项)、行政处罚148条、行政强制12条、行政检查3条、行政确认2条、其他行政权力1条。截至12月31日,我局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103件,其中排污许可32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39件、夜间作业审核32件。
二是实施工程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对44大类100小类环境影响较小的工业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社会事业与服务业项目等类型的建设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制。按照《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实施告知承诺制改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渝环规〔2021〕2号),对照《重庆市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告知承诺制建设项目名录(2021年修订)》,进一步扩大环评告知承诺制施行的范围。2021年共审批39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其中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审批10个。同时采取视频会议、专家函审等方式完成技术审查,进一步优化办件方式,减少办件时间。
(二)坚持执法为民,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化执法体制改革。整合原国土、农业、水利等部门相关环保法律执法职责,印发《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环境执法职责,梳理整合执法事项158项。印发《巫山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0年版)》。
二是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遵执法程序,在执法过程中严把“文字记录”和“动态记录”关;严遵法治审核,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落实审核主体、确定审核范围、明确审核内容;严遵执法公示,按照要求公示相关执法信息。在政府网站及信用中国平台及时公开行政处罚情况,公开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截至12月31日,共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7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4件,罚款总金额284.0738万元。
三是强化水污染“南阳实践”及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建设。为共同维护长江上游水环境安全,巫山县联合奉节县、建始县建立了《巫山县生态环境局 巫山县水利局 奉节县生态环境局 奉节县水利局 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建始县分局 建始县水利局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建立跨部门、跨区域协同配合、信息共享和物资调配机制,确保跨省界、区县界水污染事件处置协同推进。
四是分类监管,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为支持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根据被检查对象的排污许可证、环境信用评价、信访投诉等信息,适时动态调整优化执法正面清单,将医院、污水处理厂、砖厂等行业的4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实行差异化管理,通过电话、网络、自动监测数据等方式开展非现场检查16家次;将执法与普法、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向餐饮、汽修、污水处理厂、医院等行业企业送达《行政指导告诫书》60余份。及时妥善处理群众投诉,坚持环境信访制度和12369环保热线24小时值班制度,坚持及时处理及时回复,各类环境污染问题得到及时解决。截至12月31日累计受理群众环境污染投诉442件,已办结435件,剩余7件正在加快办理中。较2020年(501件)同期相比,投诉减少59件。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聚焦“一个中心”,齐抓共管强落实。局党组始终把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放在突出地位,将法治建设工作同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把依法行政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指挥棒”作用,局党组多次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工作会等,研究讨论相关重大问题,加大督促力度,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督促其他班子成员依法行政,在生态环境管理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努力做到法治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
(二)抓住“两个关键”,宣教结合求实效。一是紧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深入学习《环境保护法》《长江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加强领导干部、工作人员任前任中学法用法教育,树立律人必先律已的法治理念。局党组带头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0余次,领导干部撰写学习心得体会10余篇,并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市、县关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关培训70余次,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治理突出环境问题、维护环境安全稳定的能力。二是紧盯节假日“重要节点”。突出抓好“4.22”世界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春节、妇女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各类法治宣传节点,通过现场举办宣讲会、开展主题活动、利用多媒体平台宣传等方式多渠道多维度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讲解最新法律法规。今年累计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活动3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物品2000余份,切实增加了普法宣传频次,强化了普法宣传力度,引领了以宣带学、以讲促学的法治宣传教育新风尚。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局在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采取了众多举措,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也存在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力量偏弱的问题。因内设机构编制问题,我局未设置专职法治审核工作机构,暂由法律顾问及执法支队综合科共同承担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法治审核职责。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要求,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提质增效,坚持改革创新,深化“放管服”改革,减负担、缩时限、降成本,全面改进工作方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充分保障重点项目以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顺利落地。
(二)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水平。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力度,组织新入岗执法人员参加市、县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培训,确保全部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进一步厘清执法事项,做到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执法全覆盖。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为主、专项行动为辅的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模式。
(三)进一步开展环保法治宣传教育,形成全民守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推进执法、普法深度融合。深化法治宣传“十进”活动,充分利用网络媒体、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等多种媒介,通过多种方式途径,加大对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法治建设工作的舆论宣传。
巫山县生态环境局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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