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2041G/2024-00012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生态环境局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巫山县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 成文日期 ]
2024-02-22
[ 发布日期 ]
2024-02-22
[ 有 效 性 ]

巫山县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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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委法办〔20232号)、《中共巫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巫山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责任分解的通知》(巫山委法办〔20233号)的要求、对照《中共巫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巫山委法〔20231号)逐条梳理,认真总结,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工作进展情况。

(一)严格对标对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按照《重庆市政务服务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5号)要求,我局始终遵循依法依规、公开公正、集中便民、廉洁高效的原则,坚持前台受理、后台审批、一窗综办。已完成政务服务大厅首席代表的授权,配合县住建委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大厅建设,制定“一窗受理”工作规程,落实“一枚印章管审批”。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负责,行政审批科具体负责,统筹全局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各审批环节人员及分管领导均在网审平台建立帐号,窗口人员接件初审资料后,通过网络传送给单位审批人员复审,分管领导线上审批,节省审批时间,更好的服务于办事群众和企业。

一是落实审批改革制度。严格按照《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实施告知承诺制改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渝环规〔20212号)《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实施告知承诺制改革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渝环办〔2022140号)等文件要求,执行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范围,依法减少审查环节,提高审批效率。执行环评豁免,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如:普通仓储、餐饮、洗浴场所等)和符合《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建设项目类型的通知》(渝环〔202057号)要求的建设项目,及时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多途径及时告知项目业主不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执行登记表备案管理,加强自行登记备案的培训与指导,网上登记仅需10分钟,填报完成即办结。

二是强化助企纾困措施。我局严格落实《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系统助企纾困稳住经济大盘十一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渝环〔202276号)《巫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巫山县重点投资项目审批容缺办理+承诺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巫山府发〔202219号),涉及我局十二条支持重点投资项目建设措施,用好用足政策文件,助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2022111日施行的《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明确将夜间作业审核不再作为生态环境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我局第一时间通过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局相关科室及执法支队日常业务工作与执法过程中,强化帮扶指导,切实解决企业面临的重难点问题。

三是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一是环评项目全部在线审批。所有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均由建设单位通过渝快办线上行政审批系统提交完整资料后,跳转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业务审批系统办理,全程网办率100%。二是充分压缩审批时限,高效办理环评报件。压缩后环评常规审批在22个工作日内办结(含法定信息公开时间),告知承诺制审批即受理即审批,立等可取。三是高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2023年,审批29个建设项目环评,建设项目投资金额为41.5亿元;登记备案建设项目122个,建设项目总投资金额为73.6亿元。

(二)坚持执法为民,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三项制度,我局为了更好的开展环境行政执法工作,促进公平公正地行使行政处罚权,印发《巫山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委员会的通知》、《巫山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印发<巫山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南>的通知》,更好地规范相关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执法职责。印发《巫山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2年版)》,明确环境执法职责。严遵法制审核和执法公示,在政府网站及时公开行政处罚情况。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归档管理等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坚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调整了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并严格规范执行,促进公正执法。

二是分类监管,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根据被检查对象的排污许可证、环境信用评价、信访投诉等信息,严格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适时动态调整优化执法正面清单,实行差异化管理。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认真落实“一单两库一细则”,即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及抽查工作细则,实现了人员随机、抽查对象随机的“双随机”。2023年1月至今,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次,检查企业55家次。及时妥善处理群众投诉,坚持环境信访制度和12369环保热线24小时值班制度,坚持及时处理及时回复,各类环境污染问题得到及时解决。执法支队共受理群众投诉85件。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部署谋划,压实法治政府建设政治责任。

一是深入谋划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我局重点工作和年度计划,与生态环境保护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局党组带头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4次。坚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各类问题,重大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局党组及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

二是制定工作规划。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按照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要求,为做好新形势下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环境管理法治水平,我局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

(二)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

一是全面开展自学。要求全体职工全面开展学习,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全面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战略部署。

二是完善学习制度。按照上级的有关部署要求,制定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学习计划,领导干部坚持带头,全体职工认真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不断提高法律运用能力和法律意识。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大力推进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法治教育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参加综合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合格方能取得执法证。

三是多层次学习宣传。强化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开展法律法规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并不定期组织全局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学习,通过集中学法、法治授课、组织法律知识集中测试等形式,形成全体执法人员学法、懂法、规范执法的良好氛围。切实提升执法水平,推进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强化拓展公众宣贯渠道。积极发挥公众号的主阵地宣传作用,及时多形式更新、采编近两年来新颁布、新修订施行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的内容,围绕“6·5环境日主题活动,创新思维、拓展方式,策划一批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社会宣传活动,形成有渗透性、有穿透力的宣传氛围,切实提高民众环境意识、法治意识。强化以执法促宣贯。坚持严格执法与环境普法宣传相结合,树立严格执法就是最好普法宣传的理念,将环境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环境行政执法的全过程。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及说理式执法等方式向服务对象普及生态环境法律知识,通过严格执法促进深度普法。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局在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也存在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力量偏弱的问题。因内设机构编制问题,我局未设置专职法治审核工作机构,暂由法律顾问及执法支队综合科共同承担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法治审核职责。

四、2024年工作计划及打算

(一)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要求,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提质增效,深化放管服改革,减负担、缩时限、降成本,全面改进工作方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充分保障重点项目以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等顺利落地。

(二)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水平。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力度,组织新入岗执法人员参加市、县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培训,确保全部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进一步厘清执法事项,做到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执法全覆盖。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为主、专项行动为辅的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模式。

(三)进一步开展环保法治宣传教育,形成全民守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推进执法、普法深度融合。深化法治宣传十进活动,充分利用网络媒体、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等多种媒介,通过多种方式途径,加大对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法治建设工作的舆论宣传。

巫山县生态环境局

2023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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